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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你再仔細的看看你過去所寫文章!解決問題,不是一個人單方面說了就算,必須雙方彼此溝通來釐清誤會!解說真相,我們倆之間的問題,其實很簡單沒有你說得那麼複雜,只是你沒有勇氣去面對自己的錯誤而已! 趕緊清醒吧!我們彼此,都好不容易才脫離痛苦的陰霾,為的是~想找回失去的愛,所以,不能再迷迷糊糊的,陷入痛苦的無底深淵裡!世界充滿著無限的愛,我們要努力去把自己的愛找回來!

先休息吧,暫時不發表文章了!我們先來釐清這段恩怨再說吧!請op123op你自己仔細的看清楚,到底誰對誰錯?應該從頭開始看,不要亂寫文章誤導未來人!在下列留言有我們交談的過程,Mer一向都對你很客氣,沒有過瞧不起你!關於那篇偶像!Mermaidalia在"重新找回愛 "#10op123op於 2009/01/20 17:40 的留言回覆裡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只是你自己不願去看清楚而已!op123op一個人若有精神上的疾病並不可恥,最可恥的是~自己生病不去就醫,還把生病的原由推給別人,並到處跟蹤.騷擾.恐嚇.威脅.毀謗以及辱罵他人!

op123op 你就是這種人!你罵人罵得很痛快,卻從不考慮別人的感受,你也只想罵人搗亂,卻從不聽別人如何解釋,只寫不看胡說八道,還揚言要全世界的網友都來看!op123op妳哪有這等的臉皮說是你自己的冤屈有多深?還說別人怎樣惡劣陷害你?妳自己都這麼不知羞恥,還要多少網友來唾棄誰?真丟臉!小愛友愛想愛也被你磨光光了!剩下來的只有不敢愛,不敢對人太熱忱!接下來~也只有學習冷漠,學習對你說話不客氣!你也該好好的自我檢討!不要在胡說八道,不要再偷竊截取他人的文章亂解說!

  •  無心的傷害#23 #27

    以下是op123op從第一次來搭訕至翻臉不認人的交談過程,中間沒有顯示小愛的回覆內容那是系統的問題,想看完整的過程,可以點標題進入觀閱....
  • #1 op123op於 2008/12/18 13:08 

    這種歌詞很有鄉土的青春氣息,我喜歡!

  • 嗯~我也很喜歡
    這首歌真好聽.歌詞很有意思XD

    小愛 於 2008/12/19 06:47 回覆

    #2 op123op於 2008/12/19 20:45 

    我如果一天之內點妳的廣告兩次,能算兩次錢嗎?

  • 喔~這個我也不懂耶.
    我只是寫日記發洩心情
    沒去了解這個東西.
    這東西也不是我放的
    反正不影響我也不去管它
    嗯~我再問問看喔!XDD

    於 2008/12/19 23:03 回覆

  • 發牢騷

  • #2 op123op於 2009/01/03 21:30 

    看妳這篇我覺得很好笑,原來,妳正陷入"甜蜜的牽絆"中啊,哈哈~妳女兒是有點擔心過頭,妳又是想學習新知想過頭,還真是很有衝突性喔!奇怪?妳怎麼那樣想吸收新東西?我怎麼都不想?可見,妳的"心"是非常年輕的喔,令人羨慕啊....,對了,我刪除的那10篇妳不是都看過了嗎?想不到你還願
    意再看一次?我真的很感動呢..,謝謝妳,謝謝妳。

    嗯~對阿!你那些文章真的寫得很好耶.刪掉太可惜了
    哈哈~說到我兒們.還真好氣又好笑.害羞捏!
    他們呀!還戲稱她们的娘是在發春啦!真是的...
    不過他們真的很有孝卻不太順老是唱反調XDDD

  • 小愛 於 2009/01/03 22:30 回覆

  • 野炊

  • #2 op123op於 2009/01/05 17:02

     我聽從妳的建議去投稿給聯合報了,謝謝妳的指點。....沒想到妳是個沉默寡言的傾聽者,原來妳不是個很放得開的人,我現在才知道...哈哈哈~

    呵呵~害羞捏!讓妳笑話了
    所以說.世上並不是只有你
    過著淒涼的生活
    要學習開朗.生活才會多采多姿
    嗯~就是這樣一起學習吧
    哈哈~祝你投稿成功
    我會注意看你有沒有上榜.喔!
    加油唷~~XDDD

    小愛 於 2009/01/06 06:49 回覆
  • 天生多情

  • #1 op123op於 2009/01/06 21:19 
  • 告訴妳一個好消息(也許妳早已知道),就是稿費是照"字數"算的,我記得很久很久以前一篇只有300元,(聽人說的),我那篇"夢見前世"大概480字,所以,480X1.2=576,哈哈~祝我賺到這筆錢吧,耶!
  • 哈哈~我也替妳高興喔!再接再厲嘿!
    把其他那些文章也分批去投吧!
    能賺多少就賺多少這樣你的水電費就有著落了
    哈哈~~~~加油唷..我在此幫妳打氣加油唷XDDD 小愛 於 2009/01/06 21:49 回覆
  • #4 op123op於 2009/01/08 12:59

  • 謝謝妳的鼓勵,我會確定前一篇到底有無被採用後,再寄下一篇,那10篇我都會陸續寄到"自由時報",除了"兩個我都想要"那一篇,以後寫的東西如果字數在500字以內的話,我才會寄到聯合報(因為不知道他們肯不肯讓人分上
    下集),還有,...我之前寄文章給聯合報時竟然打錯"網址",昨天才發現,所以又補寄一次,他們的回覆期是一個禮拜以內,又得從昨天開始算起了..,唉!妳說我是不是太粗心了呢?

  • 吼~你還真的是很迷糊喔!
    我還以為已經確定上榜了耶
    好吧!沒關係啦!就只有等囉.
    哈哈~我相信妳一定可以的啦
    上.下集也應該沒問題啦!
    因為我在那個版面看過上下集的文章
    你可以先打電話過去問呀
    不用急啦.相信你自己一定可以的
    我在此幫你打氣加油
    加油唷!!XDD

    小愛 於 2009/01/08 13:31 回覆

    #5 op123op於 2009/01/08 20:26 

    真的?可以分上ˋ下集啊?不錯喔~謝謝妳對我這麼有信心,感謝ˋ感謝!哈哈,我又離線留言了,不好意思!

  • 嗯~沒關係呀!這樣只是你接不到通知而已呀^^
    有沒有上 下集你還是先打電話問看看比較準確啦
    哈哈~~記得問清楚別再迷糊唷!XDDD

小愛 於 2009/01/08 21:00 回覆

猶豫

  •  #4 op123op於 2009/01/10 12:28  
  • 自由時報退回"夢見前世"了,唉!我未免太天真,那種輪迴轉世的題材誰要登呢?只有靠其他的文章再努力看看了,唉!
  •  
  • 可能是不附和他們的題材要求吧
  • 沒關係啦.投入聯合報看看呀
  • 或許可以唷!別灰心啦!再接再厲
  • 你一定會成功的.加油唷!呵~~~~~
  • 小愛 於 2009/01/10 13:59 回覆
  • #5 op123op於 2009/01/10 16:06
  •  多謝妳的鼓勵,我會加油的,呵呵呵~(學妳的,哈哈!)
  • 小愛 於 2009/01/10 18:38 回覆
  • 掃除
  • #6 op123op於 2009/01/12 21:18
  •  阿妹阿妳好:
  • 剛剛看到一個新的圖像,點了進去原來是妳換新的圖片,嗯~這張有比較好看喔!
  • 哈哈~你也稱我阿妹阿!
  • 其實應該是"阿咩阿"
  • 他說的聲音比較輕一點
  • 我的圖片.都代表我個人頭象
  • 上一張圖片也不錯阿!XD
  • 是希望能有隻蜜蜂來採花蜜.哈哈...
  • 而現在這張是比較含蓄的洛神花
  • 它代表我自己.希望有枝葉片掩護著我
  • 哈哈~漂亮吧!洛神花......
  • 小愛於 2009/01/13 04:14 回覆
  • #7 op123op於 2009/01/12 21:40 
  • 剛剛收到聯合報的email,"兩個我都要"已確定被退了,他們表示須針對"家婦版"的性質去投稿,它的性質是啥?我都是以自己的想法去寫東西,不知怎麼去符合所謂的現代婦女心聲.....,我早就知道自己寫的東西實在不合潮流.....,還好"自由時報"表明歡迎各式文章,今後我只會投給自由副刊...,謝謝妳關心我的投稿結果,再說聲謝謝!
  • #8  op123op於 2009/01/13 15:02
  • 二樓閒逛的文章?那是什麼?我的兩性之間相處的問題?我哪會有什麼問題?
  • 孤家寡人已15年了,還需要探討甚麼問題?我不會為了稿費而去寫符合潮流的題目,我只寫自己想寫的東西,現在,我已完全放棄賺稿費的念頭,雖然還是會投給自由副刊,不過,只是順便而已,反正寄信很容易嘛!謝謝妳的鼓勵,我決定不再投稿給聯合報,妳就不必花心思去刺探他們想要怎樣的文章了(除非妳對投稿有興趣),再跟妳說聲--謝謝~
  • #9  op123op於 2009/01/13 18:03  我雖然沒什麼錢,不過那些稿費只是附屬的小錢,其實並不需要,純粹是高興而已,非常感謝妳這麼關心我,真的很謝謝妳,我目前的生活是非常穩定的,請寬心!(妳是好人喔~),妳提到"身份"曝光的問題....,妳是甚麼身份?越說我就越好奇...,哈哈(但不必勉強自己說,我不會介意的!)另外,我在想,如果"活在當下"也被退的話,我打算"永不"投稿,事實上,我的文章多少有"勸世"的意味在,而我算哪根蔥?既無名亦無姓,誰敢就這樣登在報上?這可是會引起"公憤"的,在投稿之前我就想過這個問題,但仍是自我鼓勵去試試,既然結果確是如此,那我就無須再試,只是枉費心機而已,以後,就只寫給你們看,這樣也很好!我要去吃飯了,拜拜~
  • #10  op123op於 2009/01/13 20:34哦~我還以為妳是什麼"大人物",嚇了我ㄧ身汗....哈哈,沒有啦!知道妳只是一個平凡的阿妹阿我就放心了,因為跟妳亂扯也沒關係喔~我真的不想再把心思浪費在投稿上,反正四月一日開始寫東西就對了,拜拜~小愛 於 2009/01/13 20:39 回覆
  • 關注
  • #2  op123op於 2009/01/15 18:37 
  • 剛剛被自由副刊退稿,想過來告訴妳一聲,亂點了一篇文章...竟然是跟我有關?好巧!....有妳這麼知心的朋友真令人感動,謝謝妳!不過,妳並不瞭解我,我不想在文章的領域中出人頭地或是變成公眾人物,所以我不會去參考別人的東西再來寫文章,若要花那種心思的話,我超級寧願去看吳尊,我寫的東西若有人要看,就繼續寫,反之,就停寫,我真的只想看吳尊,不想把生命浪費在其他的事情上,這麼說妳明白了嗎?謝謝妳的關心喔~
  • #3  op123op於 2009/01/15 21:43 
  • 我很感謝妳的關心,不過,妳說都這般年紀了,還沉迷於偶像是有點說不過去的.....,妳的話深深地傷害了我....,我非常難過!我不是一般的粉絲,我是因為看著吳尊祥和的臉龐才"忘記"過去的粉絲,如果沒有吳尊,我現在仍然陷在痛苦中(妳可知一開始時我是邊看邊哭?)....,我受的苦不是妳所能想像得到,就算我目前的生活穩固,但那也不代表我有繼續活下去的意願,我根本不想讓自己清醒...,我真的能體會出為了逃避痛苦而去吸毒的人,我羨慕他們,且不論吸毒的後果為何,能夠讓清醒的頭腦變混鈍而忘記痛苦,這一點是我所需要的,如果不是因為看了吳尊才開始有小高興,如果不是那篇"夢見前世"有人稱讚,致使我想多寫一點的話,我根本不會在痞客邦,我也不想交任何朋友,我只想把自己藏得好好的,不願去觸碰任何"人",今天妳公開這樣說我,讓我很痛心,妳把我說得好像很無知.....,果然還是不要跟任何人太親密比較
  • 好,因為我"不是人",別人無法了解我,反而會誤解我,讓我更受傷....,妳不必回留言,因為我不會再來看妳了,否則我會想到妳竟然公開這麼傷害我......................................,我還是感謝妳是真的對我好,謝謝~
  • 異想天開
  • #7  op123op於 2009/01/17 17:46
  •  想不到妳是個脆弱的人....,來來來,讓我給你"秀秀",哈哈...,妳的兒們果真是有點孝但不太順,唉!
  • 唔~你到底是男生還是女生呢?
  • 有點怪唷!@@"
  • 小愛於 2009/01/17 18:54 回覆
  •  
  • 關注
  • #4 MermaidAlia於 2009/01/18 22:31 
  • # 不管你歡不歡迎我
    我仍然要為你加油~
    加油嘿~XD

  • #MermaidAlia妳好:謝謝妳過來看我,我怎麼會不歡迎妳?到目前為止就屬妳最關心我,為了我的投稿,妳花了很多時間與精神,我真的非常感動,不過,妳卻因我想放棄而失望,所以對我過度沉迷"我的偶像"覺得無法理解....,我想藉此告訴其他好朋友:我是個痛苦到需要"吸毒"才活得下去的人,但我沒這麼做,我只是硬撐著活下去而已.....,後來,我終於找到我的"毒品"了,那就是"我的偶像",我是靠他來麻醉自己的,他的臉龐散發出"很祥和"的氣息,能夠鎮定我的內心.....,看偶像是我個人的事,希望你們尊重我,不要批評我,感謝各位!

    小愛 於 2009/01/18 22:44 回覆
  • #5 MermaidAlia於 2009/01/18 22:34   
  • 天涯同為淪落人.只是我已走過來.不想再看到別人痛苦.
    你迷偶像.我不是批評你.只是要你振作.把時間留給自己.
    沒有別人比自己.更能幫助自己.能夠讓你鎮定內心的是你自己.
    不是偶像給你的.相信你自己吧.我一樣的尊重你.沒有看不起你.
    因為我知道.尊重別人就像尊重自己.不敢要求來相信我.
    但是你一定要相信你.自己.不用靠別人.一樣能夠堅持的活下去.
    這也是我自己.............
  • 抱歉,我好像反而傷害妳了!我喜歡看"吳尊"這就是在幫我自己,否則我也可以永遠躲在黑暗中,永遠不願敞開心胸去喜歡一件事或一個人,所以妳說的話我一句都聽不懂......,我知道妳的出發點是為我好,只是妳這麼公開寫出來讓我無法承受而已,請原諒我的敏感,在我心中妳仍是最關心我的人,謝謝妳!這件事就讓它過去吧,畢竟誰都沒有錯,可是我不會再去看妳了(昨晚最後那一次是不小心按到的),不是恨妳,只是不想增加痛苦的記憶,但卻歡迎妳來看我(好像太自私了,哈哈哈!),拜拜~

    小愛 於 2009/01/18 22:45 回覆
  • #6 MermaidAlia於 2009/01/18 22:37   
  • 我不會怪你.因為人本來就是自私的動物.
    只允許自己傷害別人.不能容忍別人對自己的丁點誤觸傷害.
    這是人之常情.但是我也有自尊.你應該懂我的意思......
  • 我很抱歉,原來我不可以"單向地"希望這件事過去....,妳希望我怎麼做才能撫平我們彼此的疙瘩?哈~我知道了,親妳一下唄,....嗯啊~....再來一個....嗯啊~
  • 小愛 於 2009/01/18 22:46 回覆
  • #7 MermaidAlia於 2009/01/18 22:40
  • 哈哈~你是男生還是女生阿!"親"這是不行的唷!
    我可是守身如玉咧.髮膚之親都不行的唷!
    哈哈~我才沒那麼小心眼捏.會有什麼疙瘩.別想太多了.
    反正已經習慣被誤會感覺的難受了..
    只要你振作把時間留給自己就行了.
    呵呵~~~~~互勉之......
  • 喲~親一下都不行啊?不管,不管,我偏要親,嗯啊!嗯啊!哈哈哈....,我知道妳是"恨鐵不成鋼",我謝謝妳,真的謝妳,可是妳說已習慣被誤會的感覺?未免太慘了吧?...唉,人生就是不如意啊,我們互相勉勵吧!呵呵.....。

    小愛 於 2009/01/18 22:46 回覆
  • 重新找回愛
  • #7 op123op於 2009/01/19 19:28 
  • 我以前最喜歡"比吉斯"的歌,妳呢?
  • #8 op123op於 2009/01/19 20:09  
  • 奇怪?我何時按到"悄悄話"?它自己跳掉的嗎?....我還真不知道妳"無聊"到這種地步!認識這麼久了還分不出我是男是女?那我就再說一遍吧!只要逢1.3.5我就是男的,逢2.4.6我就是女的,而星期日當然要做個無性別的人,這樣妳懂了嗎?所以才知道小豪ˋ小南再想什麼啊!哈哈哈........。
  • #9 op123op於 2009/01/19 23:13  
  • 妳還真不是普通的三八....,太好笑了,哈哈哈~
  •  
  • #10 op123op於 2009/01/20 17:40  
  • 我想請問妳一件事:我何時說過我"自卑"了?我只說過自己曾經吃過很多苦而已,還有我何時對妳說過"壞的"?什麼叫做妳當作沒聽到?我想妳搞錯了吧?是我願意"原諒"妳,而不是妳當作沒聽到!其實在我一開始"誤以為"妳是好人,坦白告訴妳我曾自殺未遂後,我就"非常"後悔!因為妳回了我什麼話?說什麼再怎麼痛苦妳也不會自殺求解脫?又說什麼迷失自我才是最可悲又可憐....,對一個曾自殺過的人說這種話...,妳是不是太過分了?我念在妳是一開始鼓勵我繼續寫小說的人,所以強壓住"憤怒"不跟妳計較,後來妳竟然公開"批評"我太沉迷於偶像(妳那種寫法就是批評,不必辯解!),另外還寫什麼"一個半老人"的人生....,我是偷偷告訴妳我的年
    紀,但是妳"憑什麼"公開透露我的年紀?什麼半老人,妳真是太過分了!那時我已"看清"妳是何種人,因此不想再繼續與妳為友,免得被妳氣死,可是看在妳確實很熱心,只有再"強壓"住憤恨來跟妳裝瘋賣傻,今日又看到妳再度失言,我實在忍無可忍,決定把話說清楚,才去找以前的留言,卻發現妳在去年12月30日寫了一篇"偶像",裡面居然登出我給妳的私密留言,並且大肆公開評論,告訴妳假如當時我有看到這一篇的話,我早就不理妳了,妳是個"有問題"的人!雖然妳是很熱心沒錯,可是幫了別人"一些些"後,就以為給了別人"多大的"恩情似的,擺出一副"老大姐"的姿態來勸誡人,部分的言詞非常不客氣,妳是誰?妳憑什麼?妳又了解別人什麼?用自己"狹隘"的角度去評斷別人的內心世界,妳算老幾?不要說什麼妳很脆弱,難道我就該堅強得去聽妳胡說八道嗎?奉勸妳一些話:當我們跟某人既非親戚亦非知己,只不過是非常"普通"的朋友時,在言談進退應對之間必須"尊重"別人,切勿"自以為是"地大放厥詞,遣詞用字要句句斟酌,以免一而再ˋ再而三地傷害別人卻不自知,反而誣指別人誤會妳的意思!從今天起我不會給任何一個網友留言,因為我不想再遇到一個類似妳的人,我寧願多看吳尊幾眼,也不要看到令人生氣的留言,妳這種"不尊重別人"的朋友我不要了,我不想再看到妳亂寫東西~如果妳覺得我的東西值得妳參考,我歡迎妳來我家,不過我只把妳當作"一般"的網友而已,沒什麼,我會把妳這個人忘記的,妳不需要在我那邊留言,我一定會"刪除",我永遠都不想再跟妳有任何牽扯,我後悔認識妳~(妳受過什麼苦?妳有什麼資格講:迷失自我的人才是最可悲又可憐?
    尤其是對一個跟妳坦白曾自殺未遂的人?妳應該是要安慰她才對吧?還有,"自卑"這個詞不是一個"外人"可以隨便亂用的,爛人!)。
  • Dec 30 Tue 2008 00:05
  • 偶像

  • #2 op123op於 2009/01/21 01:09
  •  去把這篇文章刪除,或是刪掉我的"私密"留言內容!妳算什麼東西?有何資格公開評論別人的私事?不要以為妳沒註明是誰就沒人知道是我!告訴妳,我肯定有"很多人"早猜到是我,因為也只有我公開說喜歡"某位偶像"而已,不是我會是誰?.......我真沒想到自己私密的內心世界早就被公開批評得體無完膚!妳還真不是普通的"垃圾",妳到底憑什麼這麼做?妳有徵求過我的許可嗎?妳還是不是人啊?我真的不知道原來妳是個"長舌婦",我恨自己白癡,竟然跟一個沒水準ˋ不懂得尊重別人的人說自己的私事,這就是我"識人不清"的下場...,我認了,妳是個大垃圾!
  • #3 op123op於 2009/01/21 01:11  
  • 垃圾!
  • 我真是~真心換絕情呀!@@
  • 小愛 於 2009/01/21 07:40 回覆
  • 無心的傷害#23 #27

  •  #23 op123op於 2011/11/21 08:50  

    我說,妳真的有叫一位高手改掉分分秒秒,

    這是千真萬確,因為那句分分秒秒不是妳寫的!

    MermaidAlia,

    妳這個垃圾,妳這個不要臉的人渣,

    妳現在張開眼睛看看那篇偶像是怎麼寫的:

    **********************************

    偶像

    這篇純屬我個人領域範圍內的文章,不針對任何人事物,
    只是借用這段話,當為前題,做為借題發揮的開頭.........

    我不知道自己還能活多久,所以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分分秒秒看到我的偶像...............我沒時間去刻意經營部落格,我的東西太沉悶,願意看的人不多,我沒耐性慢慢等,我只要在空閒時,快去看我的偶像就對了.........

    我不知道一個人怎麼會對偶像癡狂到這個地步........

    *********************************

    Mer,妳這篇偶像最初就是這樣寫,妳借用了"分分秒秒"這段話,

    然後開頭第一句就寫:[我不知道一個人怎麼會對偶像癡狂到這個地步.......],

    妳寫這樣,明明代表"分分秒秒"不是妳寫的,是某人寫的,

    而妳覺得這個某人很奇怪,怎麼會如此癡狂偶像,

    這樣就能證明分分秒秒是別人寫的,不是妳寫的!

    回覆早已刪除的東西就隨便你怎麼掰!不過,看你擺出那百字當為前題,做為借題發揮的開頭.........只是借用的這段話,我覺得很可笑!我再怎麼的借題,也不會寫出經營部落格的事情,因為,部落格只是我發洩情緒的地方,不用提經營,所以你可以把你整個悄悄話都照抄,那也只是你自己的意境而已,完全與MER無關!哈哈~這會兒我可真要笑妳了!

  • Apr 19 Tue 2011 22:29

  • 解決問題 Nov 22 Tue 2011 19:29
    • 先休息吧!

      今天工作了一整天,真的有點累!早點睡吧!放鬆一下心情...
    • 另外,部落格紛爭關鍵悄悄話留言

      Nov 12 Sat 2011 22:55

    • 長得胖也有錯嗎? #51

      妳說什麼(妳有問過我是不是能公開,才公開,妳問我,那我有說可以公開嗎!)

      至於這個問題你自己去看清楚再說吧!

       徵求開放悄悄話這題,我寫在心理學的回覆裡,

      那些都是有日期的,不是現在才變造的!

       妳先去看清楚再說吧!不要在這裡一直鬼打牆....

      Dec 26 Fri 2008 12:42

    • 人氣     紛爭關鍵悄悄話留言

      Mar 04 Wed 2009 21:09

    • 心理學  徵求開放悄悄話留言

    • Nov 20 Sun 2011 04:38

    • 無心的傷害#23 #27

    • Jan 16 Fri 2009 05:53

    • 異想天開

    • #7 op123op op123op 於 2009/01/17 17:46
    •  想不到妳是個脆弱的人....,來來來,讓我給你"秀秀",哈哈...,妳的兒們果真是有點孝但不太順,唉!
    • 唔~你到底是男生還是女生呢?
      有點怪唷!@@" 小愛於 2009/01/17 18:54 回覆
      • Jan 15 Thu 2009 07:43
      • 關注

      • #4 MermaidAlia MermaidAlia 於 2009/01/18 22:31
      • # 不管你歡不歡迎我
        我仍然要為你加油~
        加油嘿~XD
        #
        • MermaidAlia妳好:謝謝妳過來看我,我怎麼會不歡迎妳?到目前為止就屬妳最關心我,為了我的投稿,妳花了很多時間與精神,我真的非常感動,不過,妳卻因我想放棄而失望,所以對我過度沉迷"我的偶像"覺得無法理解....,我想藉此告訴其他好朋友:我是個痛苦到需要"吸毒"才活得下去的人,但我沒這麼做,我只是硬撐著活下去而已.....,後來,我終於找到我的"毒品"了,那就是"我的偶像",我是靠他來麻醉自己的,他的臉龐散發出"很祥和"的氣息,能夠鎮定我的內心.....,看偶像是我個人的事,希望你們尊重我,不要批評我,感謝各位!


          小愛 於 2009/01/18 22:44 回覆 編輯版主回覆 刪除版主回覆

        • #5 MermaidAlia MermaidAlia 於 2009/01/18 22:34   
        • 天涯同為淪落人.只是我已走過來.不想再看到別人痛苦.
          你迷偶像.我不是批評你.只是要你振作.把時間留給自己.
          沒有別人比自己.更能幫助自己.能夠讓你鎮定內心的是你自己.
          不是偶像給你的.相信你自己吧.我一樣的尊重你.沒有看不起你.
          因為我知道.尊重別人就像尊重自己.不敢要求來相信我.
          但是你一定要相信你.自己.不用靠別人.一樣能夠堅持的活下去.
          這也是我自己.............
        • 抱歉,我好像反而傷害妳了!我喜歡看"吳尊"這就是在幫我自己,否則我也可以永遠躲在黑暗中,永遠不願敞開心胸去喜歡一件事或一個人,所以妳說的話我一句都聽不懂......,我知道妳的出發點是為我好,只是妳這麼公開寫出來讓我無法承受而已,請原諒我的敏感,在我心中妳仍是最關心我的人,謝謝妳!這件事就讓它過去吧,畢竟誰都沒有錯,可是我不會再去看妳了(昨晚最後那一次是不小心按到的),不是恨妳,只是不想增加痛苦的記憶,但卻歡迎妳來看我(好像太自私了,哈哈哈!),拜拜~

          小愛 於 2009/01/18 22:45 回覆 編輯版主回覆 刪除版主回覆

        • #6 MermaidAlia MermaidAlia 於 2009/01/18 22:37   
        • 我不會怪你.因為人本來就是自私的動物.
          只允許自己傷害別人.不能容忍別人對自己的丁點誤觸傷害.
          這是人之常情.但是我也有自尊.你應該懂我的意思......
        • 我很抱歉,原來我不可以"單向地"希望這件事過去....,妳希望我怎麼做才能撫平我們彼此的疙瘩?哈~我知道了,親妳一下唄,....嗯啊~....再來一個....嗯啊~


          小愛 於 2009/01/18 22:46 回覆 編輯版主回覆 刪除版主回覆

        • #7 MermaidAlia MermaidAlia 於 2009/01/18 22:40
        • 哈哈~你是男生還是女生阿!"親"這是不行的唷!
          我可是守身如玉咧.髮膚之親都不行的唷!
          哈哈~我才沒那麼小心眼捏.會有什麼疙瘩.別想太多了.
          反正已經習慣被誤會感覺的難受了..
          只要你振作把時間留給自己就行了.
          呵呵~~~~~互勉之......
        • 喲~親一下都不行啊?不管,不管,我偏要親,嗯啊!嗯啊!哈哈哈....,我知道妳是"恨鐵不成鋼",我謝謝妳,真的謝妳,可是妳說已習慣被誤會的感覺?未免太慘了吧?...唉,人生就是不如意啊,我們互相勉勵吧!呵呵.....。


          小愛 於 2009

    • Jan 17 Sat 2009 00:06
    • 重新找回愛
      •  
        • #7 op123op op123op 於 2009/01/19 19:28  
        • 我以前最喜歡"比吉斯"的歌,妳呢?
        • 我以前很少聽歌的.....^^

          你沒告訴我.你到底是男的還是女的= =

          小愛 於 2009/01/19 19:57 回覆 編輯版主回覆 刪除版主回覆

        • #8 op123op op123op 於 2009/01/19 20:09  
        • 奇怪?我何時按到"悄悄話"?它自己跳掉的嗎?....我還真不知道妳"無聊"到這種地步!認識這麼久了還分不出我是男是女?那我就再說一遍吧!只要逢1.3.5我就是男的,逢2.4.6我就是女的,而星期日當然要做個無性別的人,這樣妳懂了嗎?所以才知道小豪ˋ小南再想什麼啊!哈哈哈........。
        • 喔~原來你是兩性人.難怪也會強吻人家的喔!
          害羞捏!人家好久沒有被吻過了耶..你好壞唷!

          悄悄話.都是我按的啦!
          低調.低調再低調.讓你看不到^^

          小愛 於 2009/01/19 22:28 回覆 編輯版主回覆 刪除版主回覆

        • #9 op123op op123op 於 2009/01/19 23:13  
        • 妳還真不是普通的三八....,太好笑了,哈哈哈~
        • 這是叫做"苦中作樂"人生.好過也24小時.苦過也24小時.何不快快樂樂的過日子呢?自卑的日子已經過去了.不管你怎麼說.壞的.我當做沒聽到.沒看到.好的.我拿來做比較.我一定要做得比你更好.你知道嗎?我們一起努力吧!!!XDDD

          小愛 於 2009/01/20 01:22 回覆 編輯版主回覆 刪除版主回覆

        • #10 op123op op123op 於 2009/01/20 17:40  
        • 我想請問妳一件事:我何時說過我"自卑"了?我只說過自己曾經吃過很多苦而已,還有我何時對妳說過"壞的"?什麼叫做妳當作沒聽到?我想妳搞錯了吧?是我願意"原諒"妳,而不是妳當作沒聽到!其實在我一開始"誤以為"妳是好人,坦白告訴妳我曾自殺未遂後,我就"非常"後悔!因為妳回了我什麼話?說什麼再怎麼痛苦妳也不會自殺求解脫?又說什麼迷失自我才是最可悲又可憐....,對一個曾自殺過的人說這種話...,妳是不是太過分了?我念在妳是一開始鼓勵我繼續寫小說的人,所以強壓住"憤怒"不跟妳計較,後來妳竟然公開"批評"我太沉迷於偶像(妳那種寫法就是批評,不必辯解!),另外還寫什麼"一個半老人"的人生....,我是偷偷告訴妳我的年
          紀,但是妳"憑什麼"公開透露我的年紀?什麼半老人,妳真是太過分了!那時我已"看清"妳是何種人,因此不想再繼續與妳為友,免得被妳氣死,可是看在妳確實很熱心,只有再"強壓"住憤恨來跟妳裝瘋賣傻,今日又看到妳再度失言,我實在忍無可忍,決定把話說清楚,才去找以前的留言,卻發現妳在去年12月30日寫了一篇"偶像",裡面居然登出我給妳的私密留言,並且大肆公開評論,告訴妳假如當時我有看到這一篇的話,我早就不理妳了,妳是個"有問題"的人!雖然妳是很熱心沒錯,可是幫了別人"一些些"後,就以為給了別人"多大的"恩情似的,擺出一副"老大姐"的姿態來勸誡人,部分的言詞非常不客氣,妳是誰?妳憑什麼?妳又了解別人什麼?用自己"狹隘"的角度去評斷別人的內心世界,妳算老幾?不要說什麼妳很脆弱,難道我就該堅強得去聽妳胡說八道嗎?奉勸妳一些話:當我們跟某人既非親戚亦非知己,只不過是非常"普通"的朋友時,在言談進退應對之間必須"尊重"別人,切勿"自以為是"地大放厥詞,遣詞用字要句句斟酌,以免一而再ˋ再而三地傷害別人卻不自知,反而誣指別人誤會妳的意思!從今天起我不會給任何一個網友留言,因為我不想再遇到一個類似妳的人,我寧願多看吳尊幾眼,也不要看到令人生氣的留言,妳這種"不尊重別人"的朋友我不要了,我不想再看到妳亂寫東西~如果妳覺得我的東西值得妳參考,我歡迎妳來我家,不過我只把妳當作"一般"的網友而已,沒什麼,我會把妳這個人忘記的,妳不需要在我那邊留言,我一定會"刪除",我永遠都不想再跟妳有任何牽扯,我後悔認識妳~(妳受過什麼苦?妳有什麼資格講:迷失自我的人才是最可悲又可憐?
          尤其是對一個跟妳坦白曾自殺未遂的人?妳應該是要安慰她才對吧?還有,"自卑"這個詞不是一個"外人"可以隨便亂用的,爛人!)。
        • 嗯嗯~你說的沒錯.我並不認識你.也沒資格說你什麼.但是~我所說的都是自己.把自己的經驗表示出來而已.因為自己也曾經從鬼門關.繞過幾圈再回到現實的人.如果你有看過我的文章你就知道.自卑是說我自己.偶像的文章.我已經寫了多篇了.就是一再的表示.每個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偶像.沒有任何人.能有權利干涉任何人迷偶像.你不想要我這個朋友也沒關係.我也無所謂.反正~我本來就沒有朋友了.沒有你.只是少了一個談心的人而已.不算什麼.我不想再多說些什麼.我累了..你知道嗎?我為什麼那麼多天沒寫文章了.因為遇上了你.我在調整自己.我不想被你影響.又回到過去那悲哀的夢境裡.....

          小愛 於 2009/01/20 19:25 回覆 編輯版主回覆 刪除版主回覆

  • Dec 30 Tue 2008 00:05
  • 偶像

  • #2 op123op op123op 於 2009/01/21 01:09
  •  去把這篇文章刪除,或是刪掉我的"私密"留言內容!妳算什麼東西?有何資格公開評論別人的私事?不要以為妳沒註明是誰就沒人知道是我!告訴妳,我肯定有"很多人"早猜到是我,因為也只有我公開說喜歡"某位偶像"而已,不是我會是誰?.......我真沒想到自己私密的內心世界早就被公開批評得體無完膚!妳還真不是普通的"垃圾",妳到底憑什麼這麼做?妳有徵求過我的許可嗎?妳還是不是人啊?我真的不知道原來妳是個"長舌婦",我恨自己白癡,竟然跟一個沒水準ˋ不懂得尊重別人的人說自己的私事,這就是我"識人不清"的下場...,我認了,妳是個大垃圾!
    • 我真是無言.也只有把全部留言隱藏.如果你能仔細看一下.你給我的留言有多傷人.也許我可以當做沒看到.但是.我很心痛.我又哭了.以致宣佈休寒假.你知道的 .寫網誌有須要休息的嗎?因為你傷害到我.而且很深的傷害.我一再的容忍.你竟然說我是個大垃圾!我會慎重思考一下 是否關閉部落格.避免再次陷入無底深淵的痛苦裡..

      小愛 於 2009/01/21 07:39 回覆 編輯版主回覆 刪除版主回覆

    • #3 op123op op123op 於 2009/01/21 01:11  
    • 垃圾!
    • 我真是~真心換絕情呀!@@

      小愛 於 2009/01/21 07:40 回覆 編輯版主回覆 刪除版主回覆

    • 無心的傷害#23 #27

 #23 op123op 於 2011/11/21 08:50  

  • 我說,妳真的有叫一位高手改掉分分秒秒,

    這是千真萬確,因為那句分分秒秒不是妳寫的!

    MermaidAlia,

    妳這個垃圾,妳這個不要臉的人渣,

    妳現在張開眼睛看看那篇偶像是怎麼寫的:

    **********************************

    偶像

    這篇純屬我個人領域範圍內的文章,不針對任何人事物,
    只是借用這段話,當為前題,做為借題發揮的開頭.........

    我不知道自己還能活多久,所以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分分秒秒看到我的偶像...............我沒時間去刻意經營部落格,我的東西太沉悶,願意看的人不多,我沒耐性慢慢等,我只要在空閒時,快去看我的偶像就對了.........

    我不知道一個人怎麼會對偶像癡狂到這個地步........

    *********************************

    Mer,妳這篇偶像最初就是這樣寫,妳借用了"分分秒秒"這段話,

    然後開頭第一句就寫:[我不知道一個人怎麼會對偶像癡狂到這個地步.......],

    妳寫這樣,明明代表"分分秒秒"不是妳寫的,是某人寫的,

    而妳覺得這個某人很奇怪,怎麼會如此癡狂偶像,

    這樣就能證明分分秒秒是別人寫的,不是妳寫的!
     
  • 回覆早已刪除的東西就隨便你怎麼掰!不過,看你擺出那百字當為前題,做為借題發揮的開頭.........只是借用的這段話,我覺得很可笑!我再怎麼的借題,也不會寫出經營部落格的事情,因為,部落格只是我發洩情緒的地方,不用提經營,所以你可以把你整個悄悄話都照抄,那也只是你自己的意境而已,完全與MER無關!哈哈~這會兒我可真要笑妳了!
  •  

 op123op~請你仔細的看清楚,Mer開放你的留言同時也開放自己的回覆,那是有日期的,不是說改就可以隨便修改的!你撒謊說了三年多,妳都不覺得良心不安嗎?

  • Dec 26 Fri 2008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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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op123op op123op  於 2008/12/26 16:15    
  • op123op
  •  

    原來妳不斷過去我家就是要我來,我現在才知道這個絕竅...,我不是指"文章人氣",而是總人氣...,我的時間真的有限,寫了文章就沒得看"偶像",這對我是很大的打擊,妳不知道我是靠"他"--吳尊來"麻醉"我自己,既然妳這麼看得起我,一再鼓勵我寫下去,那我就直說了....我曾自殺未遂...,不論是生活或感情我都曾受到重創,雖現在已脫離陰霾,但任誰也醫不好內心極度的哀傷,是"吳尊"救了我...,看著他那祥和美麗的臉龐我才稍感欣慰,我和你們是不同世界的人,我今年45歲,不論還能活幾年,我希望天天看著吳尊然後快樂地活下去,寫部落格佔據了我看吳尊的時間,令我非常不快樂,我也沒什麼錢,如果能因此賺點錢,那我是願意繼續的,可是,太難了!我沒那個時間去"刻意"經營部落格,我的東西太沉悶,願意看得人不多,我沒"耐性"慢慢等,我只想在空閒時快去看吳尊就對了,一再地辜負妳的期望我深感抱歉,跟妳說聲謝謝ˋ對不起!
  • 哈哈~如果你有時間看我的文章.就知道我.我們差不了多少.我比你年長.但不想再說出年齡.因為曾有相識的朋友.像你這樣來套我的話.好尷尬.吳尊也是我的偶像之一.我也很想看他.但我不會迷他.明星藝人迷的人太多.靠他求意志的人也太多.可是那只是暫時性的.沒啥意義.找回自己才是重點.迷失自我才最可憐亦可悲.再怎麼痛苦我也不會自殺求解脫.命運掌握在自己手裡.你要怎麼扭轉乾坤要靠你的智慧.不是靠吳尊.哈哈~說迷偶像.我也曾經迷一個偶像而把自己妝扮成他的模樣.現在覺得自己太可笑了.因為他不屬於你一個人的偶像.是千千萬人的偶像.是包括全球人的.所以.以你的年紀該回歸自我.如何選擇.掌握在你自己的心裡.因為最好朋友是自己最壞的敵人也是自己要看你自己如何去衡量.沒有人能夠幫你...哈哈~我們共勉之..XDDD

    小愛 於 2008/12/26 16:45 回覆編輯版主回覆 刪除版主回覆

  • #2  op123op op123op  於 2008/12/26 18:11    
  • op123op
  •  

    妳說沒啥意思,但對我而言卻是"極"有意思,很抱歉,無法和妳的觀念同步,...這麼說吧...如果小南結束時,人數可以"自動"增到200人以上的話,我就繼續寫,但這是"天方夜譚",我不肯經營,生意怎麼會變好?但我偏是個懶人,...所以囉~還是看吳尊最實際也最開心,我已經迷他超過一年半,我自己知道這永不會更改....,我願意樂在其中,另外,可能沒時間看妳的文章,非常抱歉,好了,我要去打第18集了,拜拜~
  • 哈哈~我祝你成功.達成所願.
    我已無言可相勸.
    不過還是希望你能夠快樂.xd
    我還是一句話:我們共勉之....

    小愛 於 2008/12/26 18:57 回覆編輯版主回覆 刪除版主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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