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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純屬我個人領域範圍內的文章.不針對任何人事物

只是借用這段話.當為前題.做為借題發揮的開頭...

我只知道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一定有互相吸引的地方

以致讓人有羨慕.進而想了解對方.在心裡深深的愛慕成偶像

這偶像能帶給對方愉悅的心情與快樂.甚至當為生命的部份

更有人為了偶像賣房子.賣田地一味的追逐心目中的偶像.

沒了偶像.生活失去了重心.可是偶像能否.讓你得到補償呢?

我一直都不能理解.為什麼會有人.這樣的癡心執迷偶像

我不懂.偶像到底有什麼定義.竟然可讓人如此為之著迷

每次進了部落格.我想了解這些東西.卻越來越感迷離

偶像...偶像...在我的記憶裡.似乎不曾這樣執迷一個偶像

我只羨慕過一個人.我欣賞他的才學.欣賞他有一個過目不忘

的記憶.欣賞他能詩書.能拂琴.能作畫.還能把書倒背如流.

但是又如何.又不能擁為己有.他的能量在他身上.羨慕他

倒不如也把自己訓練成跟他一樣.也讓別人來羨慕你自己.

我也曾這樣不斷的訓練自己.可是我卻有一個過目即忘的記憶.

為了這個偶像.讓自己顯得自卑無能.讓自己痛苦難堪.把自己

鎖在一個黑暗的空間裡.現在想想又何必呢.踏出黑暗的空間

迎向廣擴的世界.悠遊自在.能記多少就記多少.何必羨慕別人

哈哈~說著.說著又有一個.可惡.你是我最忌諱的人.卻又出現

唉~不是過目即忘嗎?為什麼還記得這些呀!當然是訓練出來的

成果囉!雖然不能過目不忘.卻可以慢慢累積成果.哈哈~不用

羨慕別人.你可以我也可以.只不過我要辛苦一點而已.我羨慕

我自己.憑我的努力.讓你也來羨慕我.嗯~偶像..我才是自己的偶像

不過我也羨慕你.沒有你我還不能自己.嗯~很想認識你.只可惜

你在遙遠的天際邊.我們是不同世界的人.我也應該忘掉這一切.

離開這虛擬的世界.不管有無電腦.我會保持自己努力學習的態度

等哪天電腦能夠正常使用.再回來時.希望還能見到你.最好不是虛擬

後會有期朋友们.我們明年再見.哈哈~希望上來時.可見到驚喜的留言

                               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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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人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