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v 19 Thu 200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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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maidAlia,離2010.11.01日還有346天!
我的寫作環境並不好,沒有書房,也沒有自己的房間,只能窩在客廳的一個角落寫著,而且旁邊又有電視.......,真正是超級辛苦,唯有請家人將電視關小聲一點,最慘的是我邊寫,家人還會跟我"分享"電影的劇情,我只有回答:[.....嗯......這樣喔.....],我是一直在"忍",並強迫自己專心去寫,等到被干擾得太嚴重,不知接下來要寫什麼之時,才會說:[.........我不要聽啦,妳自己看就好了,妳忘記我在幹嘛嗎?我在寫文章,明年要報仇,妳忘記了嗎?],然後家人會說:[....啊,我忘記了,好啦,我不說話,妳快點去寫,等妳完全寫好了以後,再跟妳說。],這就是我的寫作環境........。
幸虧家人會早一點去睡覺,我才能利用時間快點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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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以為想法是最難寫的,接下來的都很好寫,可以寫白話一點,也不必寫什麼詩.......;但是"我錯了",原來感情比想法"更難寫"!因為想法完全是我個人對世事的見解,內容很抽象,每每能自由地發揮,而感情則是以網友的問題來寫,內容十分具體,假如寫得不夠客觀、分析得不夠詳細的話,便容易"得罪人",所以這個確實比想法難寫50倍。
正因如此,我會寫多一點,盡量面面俱到,不要遺漏了某些觀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加上我還必須先描述整個故事,因此每一篇的內容都比想法長,有幾篇還過度地長,需要耗費許多時間去寫,而且寫詩寫習慣了,一樣有寫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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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感情題目都是"精心挑選"過的,因為網友發問的問題多半是大同小異,總是脫離不了暗戀、如何告白、懷念舊情人等類型,我必須常常過去找題目,如果偶爾看到一個較特別的問題時,就會很感謝,感謝發問者提供我一個很好的文章題材,多謝!
而關於網友的回答我大部分是不看的,原因是擔心看了以後會影響我自己的想法,所以多半是沒有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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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15 Thu 2009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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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
- #2 op123op 於 2009/01/15 18:37 回覆 61.228.13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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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op123op 於 2009/01/15 21:43 回覆 61.228.14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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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因為我"不是人",別人無法了解我,反而會誤解我,讓我更受傷....,妳不必回留言,因為我不會再來看妳了,否則我會想到妳竟然公開這麼傷害我......................................,我還是感謝妳是真的對我好,謝謝~
- Jan 16 Fri 2009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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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想天開
- #2 op123op 於 2009/01/15 18:37 回覆 61.228.13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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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op123op 於 2009/01/15 21:43 回覆 61.228.14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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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因為我"不是人",別人無法了解我,反而會誤解我,讓我更受傷....,妳不必回留言,因為我不會再來看妳了,否則我會想到妳竟然公開這麼傷害我......................................,我還是感謝妳是真的對我好,謝謝~
- Jan 17 Sat 2009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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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找回愛
- #8 op123op 於 2009/01/19 20:09 回覆 61.228.14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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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op123op 於 2009/01/20 17:40 回覆 61.228.13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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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但是妳"憑什麼"公開透露我的年紀?什麼半老人,妳真是太過分了!那時我已"看清"妳是何種人,因此不想再繼續與妳為友,免得被妳氣死,可是看在妳確實很熱心,只有再"強壓"住憤恨來跟妳裝瘋賣傻,今日又看到妳再度失言,我實在忍無可忍,決定把話說清楚,才去找以前的留言,卻發現妳在去年12月30日寫了一篇"偶像",裡面居然登出我給妳的私密留言,並且大肆公開評論,告訴妳假如當時我有看到這一篇的話,我早就不理妳了,妳是個"有問題"的人!雖然妳是很熱心沒錯,可是幫了別人"一些些"後,就以為給了別人"多大的"恩情似的,擺出一副"老大姐"的姿態來勸誡人,部分的言詞非常不客氣,妳是誰?妳憑什麼?妳又了解別人什麼?用自己"狹隘"的角度去評斷別人的內心世界,妳算老幾?不要說什麼妳很脆弱,難道我就該堅強得去聽妳胡說八道嗎?奉勸妳一些話:當我們跟某人既非親戚亦非知己,只不過是非常"普通"的朋友時,在言談進退應對之間必須"尊重"別人,切勿"自以為是"地大放厥詞,遣詞用字要句句斟酌,以免一而再ˋ再而三地傷害別人卻不自知,反而誣指別人誤會妳的意思!從今天起我不會給任何一個網友留言,因為我不想再遇到一個類似妳的人,我寧願多看吳尊幾眼,也不要看到令人生氣的留言,妳這種"不尊重別人"的朋友我不要了,我不想再看到妳亂寫東西~如果妳覺得我的東西值得妳參考,我歡迎妳來我家,不過我只把妳當作"一般"的網友而已,沒什麼,我會把妳這個人忘記的,妳不需要在我那邊留言,我一定會"刪除",我永遠都不想再跟妳有任何牽扯,我後悔認識妳~(妳受過什麼苦?妳有什麼資格講:迷失自我的人才是最可悲又可憐?
尤其是對一個跟妳坦白曾自殺未遂的人?妳應該是要安慰她才對吧?還有,"自卑"這個詞不是一個"外人"可以隨便亂用的,爛人!)。
- Dec 30 Tue 2008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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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
- #2 op123op 於 2009/01/21 01:09 回覆 61.228.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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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op123op 於 2009/01/21 08:52 回覆 61.228.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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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op123op 於 2009/01/21 09:12 回覆 61.228.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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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op123op 於 2009/01/21 09:18 回覆 61.228.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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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op123op 於 2009/01/21 09:27 回覆 61.228.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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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op123op 於 2009/01/21 10:03 回覆 61.228.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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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op123op 於 2009/01/21 10:45 回覆 61.228.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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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16 Sat 2009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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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
- #1 op123op 於 2009/06/10 14:15 回覆 114.42.1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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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麼叫做"借用"別人幾個字句來當文章的開頭而已?妳這明明是"偷竊",因為那些話是我用"悄悄話"的形式留給妳的,而不是早就對外公開過的話,並且字數有將近130個字,這根本就是"小偷"的作為,不是借用!還有,我從來沒說過妳的那篇題為"偶像"的文章內容和我的偶像有關,我一直強調的是妳沒經過我的"同意"就擅自公開我的悄悄話,文章的內容是與我的悄悄話有關,而不是與我的偶像有關,妳要說謊,也要編個"像樣"的!
2.妳回留言說"自卑的日子已經過去了",這就是在說我自卑,難道一定要明白寫出"妳很自卑"這四個字才算數嗎?妳的留言內容是針對我,當然就是說我自卑,這樣妳也要強辯?
3.妳說萍水相逢而已,說什麼正式決裂?那為何當初我表示不想再和妳做朋友,不想再來看妳的時候,妳要"照三餐"來留言ˋ來道歉?不斷地說妳很脆弱,經不起被人誤會,死皮賴臉地求我原諒,看妳說得這麼可憐,我只有"勉強"原諒妳,所以我假裝不恨妳,留言說要親妳,這麼假已經令人受不了,我怎麼能夠再忍受妳留言寫"妳從前說過壞的,我不會記在心上",又寫"自卑的日子已經過去了"?是妳不值得被當作朋友,我才要離開妳的!
4.妳知道我曾經自殺未遂後(我寫錯了,真的寫錯了,只是超想自殺而已,否則今天的我是無法記住這麼多的字和成語),妳很替我難過,熱心地安慰我,回留言雖然寫了很多安慰人的話,卻也寫出一句"迷失自我的人是最可悲的",這句話是多麼地傷人?但我當時有責備妳嗎?我沒有!我忍下來,不跟妳計較,繼續和妳做朋友,要不是妳在那時的20天以後,公開留言說我是一個半老人了,還在看什麼偶像,我因為氣到抓狂,才要和妳絕交,也才不甘心地要找出這句話,然後告訴妳我很不高興,就在找的過程中才無意中發現"偶像"這篇文章,發現裡面有我的悄悄話,才大大地抓狂!
5.那篇題為"偶像"的文章,是一篇"不正當"的文章,妳沒經過我的"許可"就擅自公開我留給妳的悄悄話,並針對悄悄話的內容寫出妳對它的看法,這完全是一篇正當性不足,又缺德的文章,我為什麼要去看?一點讓人閱讀的"價值"也沒有!缺德在先,竟"有臉"埋怨我沒仔細看妳的文章,太荒唐了!
6.和人說話本來就要"很小心",只要說錯一句話,那其他的好話就完全"沒有意義",就像我,假如我留言寫著:[.....妳是一個古道熱腸的人,又溫柔,又善解人意,不過就是有點三八,有點多嘴,如果妳不三八,不多嘴的話,那就非常完美了],妳說,假設我曾經寫這樣,妳會不會想要和我絕交?一定會,會對"三八多嘴"這四個字耿耿於懷,而不會去管我究竟說了其他什麼好話,同理,我也在乎那句"半老人",和那句"迷失自我的人是最可悲的",這些傷人的話是出自妳的手,妳有何資格叫我忘記它們?就像妳也忘不了"三八多嘴"一樣,所以我除了那篇"不正當"的文章沒有仔細看以外,其餘的我都有仔細看,我沒有斷章取義,是妳不斷地"失言"惹我抓狂,這一點妳最好搞清楚。
妳這個人雖然不太會說話,但卻是很會"模糊焦點",很會說謊,令人佩服!幸虧發生了這件事,我才能遠離妳,不然我不曉得還要浪費多少時間在"妳"這種人"的身上。再來,妳為什麼希望我開放迴響?因為妳想跟我"溝通",跟我"和解",這樣我才有可能刪掉那27篇的"我有話要說",妳也才能"獲得解脫",對不對?但是沒用的,我們的觀念差距太大,我認定網友對別人留的悄悄話必須負有"保密"的義務,而妳卻認為網友留的悄悄話實在沒什麼,根本不需要保密,要公開隨時都可以,那只是"借用"而已,.......想法差這麼多,要如何溝通?
這整件事的"重點"就在這裡,而一旦這點不能達成共識的話,就沒必要說其他的東西,妳把這種錯誤的想法灌輸給妳的朋友,所以我為什麼要開放迴響?妳們這些"頭腦不清楚"的人有資格到我家留言嗎?別"臭美"了!
這些話妳都看過了,可是妳的朋友卻沒看過,因此我才來留言,"妳如果有種的話",就不要把這篇留言刪掉!讓妳的朋友們看一看,妳也可以用這篇留言再去寫文章,再去挑"漏洞",但就是不要刪掉!MermaidAlia,妳有沒有"種"留下這一篇?有沒有?妳不是說我是"精神病患"嗎?一個精神病患寫的東西有什麼好怕的?妳既然都引用那麼多篇文章了,妳就留下這一篇!
妳在"不滿"的這篇文章中寫了三種"毀謗"的字眼,就是潑婦罵街ˋ精神病患ˋ白癡,我相信在其他的文章裡,一定也可以發現到這類毀謗的文字,我很想告妳,但我不能,由於妳當初不肯刪掉悄悄話的時候,我同樣留下毀謗的文字,所以我們彼此都無法控告對方,悲哀的是,我是因為被出賣而罵人,妳卻是因為死不認錯而罵人,這樣公平嗎?
妳如果真的覺得未經他人的同意就私自公開對方的悄悄話"根本沒什麼"的話,那好,妳就永遠不可以把部落格關閉ˋ永遠不要把迴響關掉ˋ永遠不要離開痞客邦,妳做不做得到?妳敢不敢讓我以後"成千上萬"的朋友來檢驗"妳的貞操"?敢不敢?........沒問題吧?私自用他人的悄悄話來寫文章又沒什麼,只是"借用"而已,怕什麼?況且對方還是一個"精神病患",有什麼大不了的,對啊!就是這樣啊,妳完全沒有做錯,那妳就遵照這三點去做吧!
我的文章和小說一定可以為我招來上萬的人潮,原因是:
1.文章與小說本身的"閱讀價值"太高了。
2.命理師說我會靠頭腦賺錢,還會出名。
3.命理師說我在2012年和2013年的運勢非常強,那幾年會有很多人"喜歡我"。
4.命理師說這幾年我會"買房子",可見廣告點數很高。
所以我的人氣還需要"靠"妳來提升嗎?愛說笑!妳知道為何我一點也不在乎人氣數?原因是:
1.我很明白我的機運還"未到",因此,我只有被欺負的份,沒有人會支持我。
2.在這種被"孤立"的情況下,我因為很生氣,就不想去開機,這樣反而能專心寫,當我寫下一篇篇好文章的時候,內心深深地感覺到這一切早就"安排"好了,我注定要遇到妳這個"死不認錯"的人,注定沒人肯支持我,這樣卻替我造就了一個"專心寫作"的環境,讓我有能力寫出"與眾不同"的文章,我根本就是用"現代詩"來寫文章,這種東西太過特殊,妳說,我怎麼可能不會成功?
MermaidAlia,命理師說我這幾年會有"貴人"出現,雖然我"很恨妳",但是我了解"妳就是我的貴人",我因為上輩子做過好事,才會遇到妳,經過妳一番無情的"傷害"以致能成功,而妳呢?妳因為上輩子做過壞事,才遇到我,再加上妳不知悔改的"惡劣品行",導致妳開始要"倒大楣"了,我敢斷言,妳現在的人氣是人生"最後一年半"的好運,等我明年開始寫的時候,也就是妳運勢要"走下坡"的時候,.......妳不信?好,我建議妳去算"紫微斗數",我相信妳的命盤一定會顯示妳的"大運"已經快要過去了,接下來的十年大運肯定充滿坎坷崎嶇,而且必定會有"天哭"這顆星,妳可以花點錢去算算看,看我說的準不準!
而就算妳是我的貴人,我也不需要感謝妳,像妳這種先傷害我,才讓我在痛苦中成功的貴人,我看就"免"了吧!.......妳一直抱怨我不停地寫文章使妳很痛苦,問題是我只是"陳述事實"而已,如果妳沒做過這些缺德的事,也沒一錯再錯的話,我能寫些什麼?這一切都是妳"自作自受",妳不反省自己,還一直怪別人,妳只知道自己痛苦,那我被妳傷害的事都是"假的"嗎?真正是"做賊的喊抓賊"!
- Jun 11 Thu 2009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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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123op的迴響留言(無解)
- #1 op123op 於 2009/06/12 21:43 回覆 114.42.1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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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一點,我有在我的文章補充一個PS,妳可以過去看看!
妳把我過去的言全部貼出來有什麼用?妳家的一堆"頭腦不清楚"的人算什麼?他們根本就是非不分,只會去找"漏洞"來極力地亂扯,妳得到他們的支持又怎樣?
有一件事我都沒告訴妳,我的文章"非常的高級",所以日後我的讀者都是"高級知識份子",妳完蛋了,哭死吧妳!
- #2 op123op 於 2009/06/12 21:58 回覆 114.42.1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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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慢慢等吧,等妳的大名上"排行榜"的那一天,等妳被"成千上萬"的網友唾棄的那一天吧!
還有,妳知道為什麼我都不去廣告ˋ不加入社群ˋ不加入小圈圈,不主動去經營部落格,只想等網友"推薦"?因為我明白一旦上了"排行榜"之後,妳必定會罹患"憂鬱症",所以我希望我是"被動"來成功,而非"主動"來成功,如此一來,我就是"正大光明"在報仇,妳完全沒有資格去恨誰,妳只能"恨妳自己"!
妳必須從這件事去學習如何"尊重"別人,MermaidAlia只是一個代號,根本不會傷害到妳什麼,它只是讓妳懂得"反省"而已!
- b 26 Tue 2008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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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版
- #2 op123op 於 2009/02/26 23:40 回覆 61.228.1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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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op123op 於 2009/02/27 00:09 回覆 61.228.1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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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 23 Fri 2009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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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
- #1 op123op 於 2009/01/23 10:23 回覆 61.228.12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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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op123op 於 2009/01/27 13:37 回覆 61.228.1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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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op123op 於 2009/01/27 14:19 回覆 61.228.1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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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op123op 於 2009/03/04 14:57 回覆 61.228.1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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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op123op 於 2009/03/04 15:26 回覆 61.228.1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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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b 25 Wed 2009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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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緣
- #4 op123op 於 2009/03/04 15:10 回覆 61.228.1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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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 03 Tue 2009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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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愁
- #2 op123op 於 2009/03/04 16:41 回覆 61.228.1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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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 04 Wed 2009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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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
- #2 op123op 於 2009/03/05 10:35 回覆 61.228.12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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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經公開留言批評我是一個"半老人",還跟人家迷什麼"偶像",實在是......,誰能忍受這種侮辱?怎樣?誰規定一個四十多歲的人不可以喜歡看"偶像"?是哪一條法律規定的?她毫不客氣地講出這種話,一點都不尊重我,根本是非常"看不起"我,這樣也敢口口聲聲地說她有多關心我?難道她"自認"對我很好,就可以不過問我的意願,直接將我的"痛苦悄悄話"一字一句地打出來?而且又不肯刪除?她的權力有這麼大嗎?她如此殘忍地傷害我,卻從不跟我道歉,反而說認識我是種"孽緣",真正是個偽善又可惡的人,......她寫什麼你們都相信ˋ都支持,連她私自公開別人的悄悄話,你們也很鼓勵。在網路的世界裡,尊重別人的悄悄話是最"基本"的道德,擅自公開他人的悄悄話則就是"很缺德",你們支持一個缺德的人,所以你們跟她一樣缺德,明年起,"只是寫寫"將會發光發熱,到那時,我"不"歡迎你們來看我寫的文章與小說,我的東西只寫給能"明辨是非"ˋ"頭腦清楚"的人看,你們的智識有問題,根本不可能看得懂,最重要者是,我不歡迎mermaid的任何一位朋友來侮辱"只是寫寫",你們這群頭腦不清楚的人要記住我的話---我不歡迎你們~
- #3 op123op 於 2009/03/05 12:08 回覆 61.228.12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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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op123op 於 2009/03/05 12:41 回覆 61.228.12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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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 05 Thu 2009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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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你攬牢牢
- #1 op123op 於 2009/03/05 10:51 回覆 61.228.12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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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op123op 於 2009/03/05 12:58 回覆 61.228.12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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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op123op 於 2009/03/05 13:49 回覆 61.228.12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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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op123op 於 2009/03/05 15:55 回覆 61.228.12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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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op123op 於 2009/03/05 16:41 回覆 61.228.12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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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op123op 於 2009/03/05 17:02 回覆 61.228.12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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