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r,妳不必再狡辯,也不必再喊冤,告訴妳,妳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我可以去控告妳,而妳,就會被法官判"有罪"!
我要控告妳"蓄意隱藏真相,破壞我的名譽,讓我的精神嚴重受損",關於這部分是證據確鑿:
我在2008.12.26日,因為信任妳,給妳留下一篇悄悄話,我在當中寫了很多內心的傷痛,那時我是痛苦的邊打邊哭,悄悄話裡面的每個字都是我深層的傷痛,我只是要寫給妳Mermaidalia一個人看而已,完全不願意讓其他人看到!
可是,我在2009.01.20日,發現妳擅自拿我的悄悄話的部分文字去當做文章題材,寫了一篇"偶像",大約拿了100個字左右,而妳是"一字一句"照原樣打出來,當時我發現後,是氣到要吐血,雖然妳沒有說明那100個字是誰寫的,但是妳和我有有不少個"共同朋友"那些人一看,就知道是我op123op寫的,我想到自己的痛苦心事被妳擅自公開,真正氣到不行,因此我在發現的那時候,有留"悄悄話"責罵妳:
當時我只顧著罵,忘記要求擬刪除,隔天凌晨想到後,則又留"悄悄話"要求妳刪除,同時還有罵妳
我寫完這個,覺得罵不夠,就又留了一個"垃圾"
這個"垃圾"忘記按悄悄話,氣到忘記按,是公開發表
妳當天早上07:39分有上線,有看到這些留言,而我在留言中,寫得很清楚,我說:
1.妳寫了一篇偶像,裡面有登出我的私密留言
2.我罵妳有何資格公開評論別人的私事,並且要求妳刪除我的私密留言內容
Mermaidalia,妳看見我寫這樣,絕對能了解我的意思是什麼,而如果妳沒有這樣做,沒有擅自公開我的悄悄話,妳就會罵馬上說沒有,會說我看錯了,但是妳沒有這樣說,在07:39分回覆
妳說妳在"哭",又說想要"關閉"部落格,妳完全沒有反駁我的說法,沒有做任何解釋,這就是"默認"了,百分百地默認妳有擅自拿我的悄悄話,去寫那篇偶像!
尤其妳看到我公開罵妳"垃圾",也不生氣,妳在07:40分回覆
Mer,妳會寫"真心換絕情",則代表妳'默認"有拿我的悄悄話去寫,只不過妳覺得這樣做是為了我好,才寫真心換絕情
妳在"第一時間"已經默認一切了,而妳只是默認,卻不肯刪除我那100個字,妳看我罵妳,則故意不刪除,妳更是欺負我沒人氣,故意不刪除,妳在上線"一小時"後還不刪除,我看妳這樣,認定妳不會刪,則在08:52分公開罵人,我公開罵了之後,妳也不刪,讓我罵了將近10個留言,最後,妳才寫一段字去"換掉"我的字
我罵人的那天是2009.01.21日,過了2天,在01.23日,妳寫一篇"記憶"
這兩天總是睡不著.腦海浮現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說要忘記
卻總是想起.為什麼?我的記憶.總是記載一些劣質的東西
讓我無法擺脫痛苦的煎熬.起來再開電腦.看了兩個小時
還是睡不著.一篇"偶像"的文章.讓我承受一連串的轟擊
想要刪掉卻感到不必要.只有幾個字的比喻詞.卻是那麼重要
心想.在學習過程中這些字都不是自創的.我該怎麼寫才不會
侵害到別人.也許自己認為.我是說給自己聽.沒什麼關係
但是有時候遇上雷同的問題.又是像這樣對號入坐.又該如何
明明有寫清楚.這是"(個人領域範圍內的東西.不針對任何人事物)
卻更遭受到坪擊.....對!沒錯!這是我的東西.我心裡的感覺.
你管我怎麼寫.你認為有你的字眼.我刪掉也沒關係.但是..
有須要這麼的傷害我嗎?我是個媽咪.不是可以整天坐在電腦前
來等候你對我下命令.說我該刪除哪篇文章.我就刪除.我..我有很多事情
須要我去做.就算有在電腦前.也不一定有看到你的"聖旨"你太傷我了
你再度讓我陷入痛苦的深淵裡.我該如何平息.內心那起浮不定的心理
或許!我真的該離開電腦.離開這是是非非之地.但是~我想要學習
有很多東西.我真的都不懂.也沒有管道可以學習.我的心又走不出去...
只有電腦能讓我學習.我又不會處理偶發事件.像這樣又該如何!!!
妳在這篇文章說:[........一篇偶像的文章......沒錯,這是我的東西.....妳管我怎麼寫,妳認為有妳的字眼,我刪掉也沒關係....]這個寫法就是"不承認"妳那篇偶像有出現我的字,不承認妳有擅自公開我的悄悄話,而妳在第一時間明明默認了,2天後竟不承認!
Mer,妳的人氣不少,當時有200多個,妳這樣寫,使得妳的朋友都替妳抱不平,他們覺得既然妳那篇偶像沒有出現我的字,那我怎麼可以亂罵人,因此有人為了挺妳,在01.25日,留言毀謗我是"潑婦罵街"
這個留言是在寫我罵人的10篇留言下面,這是在毀謗我!
Mer,妳看到有那麼多人願意相信妳,則繼續堅持妳沒有拿我的字,去寫那篇偶像
妳這篇文章後面"引用"了很多我op123op的文章,所以這篇是在寫我,而妳寫說我偶爾看到人家文章裡,有自己的"心事字樣",就幻想的假設一大堆,這個寫法同樣是"不承認"妳那篇偶像有出現我的字
Mermaidalia,妳不斷對外傳播這個訊息,強調我在陷害妳,導致妳的好幾百位朋友在辱罵唾棄我,很多人都到妳家公開留言罵我,使我氣到哭出來,活得很痛苦!
後來,妳在2009.06.09日,推翻妳之前的說法,"承認"妳那篇偶像有出現我的字
妳寫著:[........我不知道一個人怎麼會對偶像癡狂到那種地步?像我就從來沒這樣去迷戀過任何一個偶像,只會尋找有品德有學問的人來崇拜ˋ來學習,而不會迷戀偶像美麗的外表......],看到這一句還不夠嗎?為什麼還要看其他的內容?.......)
這句話,應該是妳的想像而成,請妳再仔細看清楚,我沒有那麼好的文句,我寫過的文章不會修改內容,這樣才知道我自己有沒有進步,雖然我們年紀相輔,我卻比你早接觸偶像這類心境,也雖然借了你幾個字,所寫的故事內容卻不是妳,我不認識妳如何分析妳,只是妳對號入座而已。當時,妳瘋狂辱罵我,也讓我莫名的心急,當天我也沒有去工作,趕緊處理妳的問題。刪掉所有,有關於妳的字句。為什麼?我當天都已處理完畢,爾後,妳卻還有那麼多問題,不看我的文章就胡亂想像。妳有給我空間解說嗎?看到那一連串的公開轟炸,換座是妳,妳又會如何。一篇篇毀謗的文章,看在眼裡,痛在心裡,兩個月下來,我成了白髮魔女。這都是拜妳所賜,還不夠嗎?而妳受得傷卻都是妳的幻想所致。來吧!就現在請妳看清楚搞清真相。然後回去刪除那些文章裡mermaidalia。文章內容我不管你怎麼掰 只要不讓mermaidalia受到任何傷害我就關閉部落格不會再上來。原因很簡單,因為我是個媽媽,不該坐在電腦前,沉迷虛擬世界。這是傳統的思想,跟任何事都不相關 ,請妳重視我提出的問題,刪掉我在妳網誌的名字mermaidalia......
妳在這裡說:[我比妳早接觸偶像......雖然借了妳幾個字,所寫的故事內容卻不是妳,.....當時,妳瘋狂的辱罵我,當天我也沒有去工作,趕緊處理妳的問題,刪掉所有,有關於妳的字句......]這種寫法就是承認妳有拿"我的字",去寫那篇偶像,更承認在我罵人那天刪除的是"我的字",換句話說,妳承認妳那天刪除的是"我的字"不是妳的字,這是妳在2009.06.09日寫的
妳接著連續承認好幾次
- Feb 25 Wed 2009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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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緣
我真不懂 我自己是個怎麼樣的人 我從來就不知道 我有什麼好口才 在現實生活中 我也是很少有說話的機會 在自己的網誌 寫日記發洩情緒 開放心境是想交朋友 不管你說什麼 好的我收起來用 壞的我可以當做沒看到 你曾經罵我不是普通的三八 我也笑笑的過 你曾經罵我瘋子 和王八蛋 我也原諒你的錯 我為了迷偶像的感慨 用了你幾個字做文章開筆 你就恨不得我死 我也無話可說 但是你那種做法 不是普通的超過 我不是不會罵人 只是不想罵你 我沒有錯 只是你對號入座 你寫那些文章是在侮辱我 也是在顯示你自己的無知 所有的經過 都是你自己的想像編造 在別人的眼裡 你就像個精神病患者 不是我在罵你 只是我不捨你 你的消極 只是找不到罵人的對象 遇上了我 可以讓你一次發洩個夠 夠了吧 請你放開 在你網誌的mermaidalia 讓她走吧 你的帳號是阿撒撲嚕不會受影響 我的帳號卻是我美麗的名字加外號 你不該綁架她 放開她吧 我從來就沒有傷害過你 是你自己揭露你自己 怎麼可以怪到別人身上 不管你寫的文章有多精彩 都不關我的事 你會成功是你努力得來 你會失敗只是你努力不夠 不要以此做為報復的籌碼 不要心存怨恨 放寬心胸吧 我沒有錯 如何向你認錯道歉呢 我也說過 最好的朋友是自己 最壞的敵人也是你自己 以平常心對待朋友吧 沒有人會存心去傷害你的 你卻處心積慮的要我倒地不起 你開心了嗎 你高興了嗎 唉~我只能嘆氣呀 我從小就生活在三字經 五字經 七字經 九字經的環境裡 遇上你 卻不能罵你 還要憐惜妳 我有多窩囊阿 你自己想想 在你的文章裡 你已經刪掉多少罵我的語詞 你也知道 自己寫了不該寫的字眼 表示你很正常 只是你糊塗不了解真相 還說自己是剛正不阿呀 你只是自信你的帳號 是沒有人找得到你 所以才罵的很痛快 你還要持續多久才肯放走alia呢
妳說:[......我為了迷偶像的感慨,用了妳幾個字做文章開筆......]
- Feb 25 Wed 2009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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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緣
請妳重新仔細的看清楚,我當初會關閉上一半的迴響,就是因為不想再讓妳過來鬧,沒想到,妳還是一樣的找縫隙進來,我只好又開放。就算我那篇"偶像"的文章裡,有同妳的字眼,在妳反應的那天 我就全部刪除,包括全部所有文章,有關妳的字眼都刪掉了,妳為什麼還不放過,還不斷的亂猜想結果,亂編造故事把我形容成一個小偷。我想息事寧人,妳卻無事生端,在妳亂掰故事後,妳的文章我都沒看過,只有把它複製過來慢慢研究,看妳是不是朋友眼中的精神病犯,看妳是不是妳自己所謂的白癡。經過觀察結果,妳只是不滿我做得比妳好,妳只是不滿我有兩百多的人氣,妳才不斷的毀謗攻擊,聲稱過來我這邊的朋友,都是一些"頭腦"不清楚會做"缺德"事的人。妳自己這樣的傷害人還不認錯,又要裝扮成一副"哀怨"的模樣,傷害了別人還說自己是被害者。妳說,這樣誰才是,真正是個標準的"小人",請妳看清楚,我是如何誠心對待妳 想幫助妳?妳卻用怎樣"傲慢"的嘴臉在對待我?妳這麼傷害我。就如妳所說的:(傷害人的人 永遠不知道被他們傷害的人之痛苦,妳必須"反省",必須學習"尊重"他人,這對妳是有好處的~ )我一向都很尊重妳,妳自己看清楚。本來隱藏妳的所有留言,是不想我倆在部落格 讓世界所有的人笑話,誰知道妳又咄咄逼人,要我直接把悄悄話取消~妳嗆聲,說我如果不敢讓人看,分明就是"心虛"嘛!當我如妳願的開放了,妳卻又說我:(........妳一定要這麼"欺善怕惡"嗎?)妳 這算什麼?只為了一句話,難道 非把我逼得憂鬱中風不行嗎?我今 對妳不斷的喊話,只是想要妳刪除你網誌的"mermaidalia"就如同妳要我刪除我的文章一樣,妳不斷的批評我,但我不會跟妳一樣做,我只把妳的道理還給妳,妳是個會寫論文的高才生,而我只不過是個國民小學的農婦,妳想怎麼看就隨便妳。
只要妳刪除在妳網誌裡 有關於"mermaiaalia"的文章,我也會如期關掉部落格。我不是縮頭烏龜,也不是欺善怕惡,我敢做敢當,我想存愛,不想積恨,只求事事圓滿。 請妳不要再躲藏 請妳面對現實吧!!!
妳說:[......就算我那篇"偶像"的文章裡,有同妳的字眼......]
op123op!來卡個位吧~我那篇"偶像"文章從2009.01.21刪除有關於妳的字眼後.就不曾修改過.現在加貼妳的文章.來增添我的光彩.看妳要傷害我到什麼時候.我這次會進妳的部落格.也是想看妳是否已刪除在妳網誌的mermaidalia的名字.既然妳不刪.就一起擺著吧!妳這篇文章裡所說的:我不知道自己還能活多久,所以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分分秒秒都看到我的偶像,.....................................................
↑這句話不管我有沒有寫.. 妳自己先看看妳的留言是否這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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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 30 Tue 2008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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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
相信,妳恨的人不止我一個,因為你,只想別人聽妳說,沒讓別人有說話的餘地。因為妳,只在意有沒有人偷用妳的東西,妳卻不會在意,別人給了多少的東西。
沒錯,我是借用妳的一句話,來做我的文章開筆,但是,也早已刪除,為什麼還要不斷的攻擊我。再說:我有屬名是誰的嗎?說過這句話的人唯妳莫屬嗎?世界之大只有妳會說這種話嗎?
當時,我若多說一句話,妳就多加我一條罪名,大肆作文章要我倒地不起,妳有讓我解說的餘地嗎?我隱藏了妳所有的留言,妳卻不斷的挑釁要我公開。我被妳傷得進了醫院吊點滴,妳還不願放鬆,繼續的貼文轟擊我,妳這樣才叫做是人嗎,一切所謂妳的私密留言,都是從妳的文章出來,我有寫過嗎?妳那麼的恨我,我的身體被妳傷了,我能恨妳嗎?
妳在這裏說:[......沒錯,我是借用妳的一句話,來做我的文章開筆,但是,也早已刪除......],所謂的借用就是在那篇偶像當中
- Dec 30 Tue 2008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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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
這篇純屬我個人領域範圍內的文章.不針對任何人事物
只是借用這段話.當為前題.做為借題發揮的開頭...
我只知道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一定有互相吸引的地方
以致讓人有羨慕.進而想了解對方.在心裡深深的愛慕成偶像
這偶像能帶給對方愉悅的心情與快樂.甚至當為生命的部份
更有人為了偶像賣房子.賣田地一味的追逐心目中的偶像.
沒了偶像.生活失去了重心.可是偶像能否.讓你得到補償呢?
我一直都不能理解.為什麼會有人.這樣的癡心執迷偶像
我不懂.偶像到底有什麼定義.竟然可讓人如此為之著迷
Mermaidalia,上面這些就是"證據確鑿"!
這些能證明妳確實有拿"我的字",去寫那篇"偶像"也證明妳"說謊"!妳當初要寫的時,不尊重我,沒來問我,私自打出來,等到被我罵了之後,則不甘心,則"說謊",欺騙大家說那篇偶像全是妳寫的,更說我是陷害妳,導致我被妳的眾多朋友唾棄辱罵!
妳這種行為正是觸犯法律,妳"蓄意隱藏真相,破壞我的名譽,讓我的精神嚴重受損",我op123op可以拿這些畫面,去法院"控告"妳,法官看到這些畫面後,會判妳"有罪",還會判妳必須賠償我的"精神損失"!
Mer,看到沒?妳看到沒!妳有罪!這樣的妳到底還有什麼臉繼續毀謗我是神經病患,到底還有什麼顏面繼續喊冤!....我是因為不想上法院,才不去告妳,不然,妳哪能繼續毀謗我!
我再說,妳一開始先是默認,接著就不承認,後來則承認,這正是"心虛"妳就是拿我的悄悄話去寫,才會心虛!
Mer,妳真的是很無恥,當我找出妳"默認"的證據後,妳狡辯說妳不是默認,是"柔弱"的沒辦法在第一時間解釋秋清楚,而當我找出妳"承認"的證據後,妳又說就算妳有拿我的字去寫,也不代表那些字是悄悄話.......妳非常會狡辯,非常會顛倒是非,讓我辯論的很辛苦,很累!
現在,我提出我可以"告贏"妳的部分,我想,妳可以閉嘴了吧!.....從2009.01.21日開始,妳總是死不認錯,不管我提出多少有力的證據,妳也不認錯,堅持說我是神經病患,故意陷害妳,而妳的好幾百位朋友看到妳這樣堅持,都相信妳的清白,都在辱罵唾棄我,他們不來我家看證據,只去妳家聽妳胡說八道,甚至我去妳家留言寫出真相,他們也不信,都留言攻擊我,羞辱我,一直到兩年後,情況還是沒變
- Jan 05 Wed 201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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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一個空間吧!
哈哈~~~
- Jan 18 Tue 2011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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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缺了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呵呵~說賜教!不敢當啦!這~只是我個人的淺見,自話自說罷了。
嗯~你說得也沒錯啦,只是不曉得那個傷害你的人,真的是個不要臉的人,還是根本是個病人。
如果真的是個不要臉的人,那麼我們當然不能屈服於他的惡行,是該勇敢的去反抗他。
若是他根本是個病人,那他豈不是太可憐了,他自己生病已經很無奈了,你再對抗他,豈不是逼他走上絕路!
我們不如~
非來變為是,惡來即成善,任何是非皆善解之,即無是非。
待人退一步,愛人寬一寸,就會活得很快樂了。
也可說是~善待自己吧....嗯
謝謝來訪唷!新年快樂嘿!^^
這2個留言是寫在我的眾多留言下面,這是在罵我op123op!一個罵我是丟臉現眼,一個罵我是全民公敵!
Mermaidalia,我在寫那個悄悄話的時候,是痛苦的淚流滿面,妳卻不尊重我,以為那個"沒什麼",擅自拿100個字來寫,還藉著那100個字,去抬高妳自己,然後把我貶低,妳這樣做已經讓我很痛苦,妳接著又害我被好幾百人唾棄辱罵了2年,使我更痛苦......我沒有做錯什麼,居然落得這種下場!
不止如此,妳還把我那個悄悄話整個公開給人看,妳真是太可惡,太可恨!而妳不必狡辯說妳是為了證明我的悄悄話沒有那句"分分秒秒",才會公開,告訴妳,我的悄悄話確實有一句分分秒秒,被妳改掉了!.....那句"分分秒秒"根本不是妳寫的,不可能是妳寫的!
Mer,妳看一看妳那篇偶像是怎麼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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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 30 Tue 2008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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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
這篇純屬我個人領域範圍內的文章.不針對任何人事物
只是借用這段話.當為前題.做為借題發揮的開頭...
............我不知道自己還能活多久.所以我希望在有生之年
能分分秒秒都看到我的偶像........
我一直都不能理解.為什麼會有人.這樣的癡心執迷偶像我不懂.偶像到底有什麼定義.竟然可讓人如此為之著迷......,偶像...在我的記憶裡.似乎不曾這樣執迷一個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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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偶像在2009.01.21日那天,曾被200多個人看過,他們有看到"分分秒秒"是被打在中間,我也用了很多證據,證明這句是被打在中間,事實根本就非常明顯,妳這篇文章是以別人的文字來做前題,來說妳不能理解為什麼會"有人"ˊ這樣執迷偶像,也來勸告大家不要沉迷偶像,而妳都這樣寫了,竟然敢說那句"分分秒秒"是妳寫的,尤其妳在事發之後的'一年半"才說那是妳寫,這些都能證明那不是妳寫的,妳在說謊!
Mer,妳也不必去強調妳是真的很愛看偶像,才會這樣寫,妳別忘了,在這篇文章中,妳自己寫著:[.....我一直都不能理解.為什麼會有人.這樣的癡心執迷偶像我不懂.偶像到底有什麼定義.竟然可讓人如此為之著迷......,偶像...在我的記憶裡.似乎不曾這樣執迷
一個偶像........]妳都寫這樣了,還說什麼妳很愛看偶像,妳得了吧!
妳滿口謊言,妳卑鄙無恥,這樣的妳居然能得到好幾百人的支持,妳的文章人氣總是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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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的好友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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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這兩年多來,我不但被妳的朋友辱罵,妳的一個朋友更跑到我家,引用我的文章來罵我,最後,竟然有人要叫"網路警察"向檢察官檢舉我,......Mermaidalia,妳一直毀謗我是神經病患,說我為了幾個已經刪除的字,不斷的翻覆過去,我說,這不是翻覆,是在說明事實!
我必須努力去說明,好讓大家了解我沒有陷害妳,我已經被妳陷害得很慘了,我怎能甘心背負陷害妳的罪名,......而我努力的解釋了兩年,還有人要辱罵我是全民公敵,還要找網路警察來辦我,那我如果都不解釋,不是要被罵得更難聽!甚至永遠被辱罵!所以我不會放棄解釋!
今天,我已經完完全全說清楚了,剩下的就是創造"高人氣",我會努力去創造的,我在NOWnows和城邦寫文章和小說,網址:
xxxxxxxxxxxxxxxxNOWnowshttp://blog.nownows.com/blog.php?bid=21621
xxxxxxxxxxxxxxxx城邦http://blog.udn.com/mama9
我在這裡只打出最新兩篇,其餘的是打在另一篇文章中,網址:
Mermaidalia,我會在這兩個部落格裡,寫五年兩個月,會努力創造高人氣,一旦網友喜歡看我的東西,就會想認識我,而我有在這兩個地方,寫出痞客邦的網址,也有簡單寫出我發生什麼事,所以,喜歡我的人,會陸續過來我的痞客邦,會來看這些證據,當越多人看,越多人知道,我被妳毀謗傷害了兩年時,我就甘願,有大大地報到仇,而妳,妳Mermaidalia,就是會"遺臭萬年",被許多許多人深深唾棄,這一切都是妳自作自受,惡有惡報!
我再說,妳被很多人唾棄後,必定會罹患憂鬱症,我當初為了這個,就不打算主動去報仇,沒有去宣傳,只等網友自己過來,自己推薦,我在2010.10.05日,開始在痞客邦登出文章和小說時,連續三個月沒人氣,我也沒有去宣傳,而我後來會去城邦,那是妳造成的,妳在2011.01.18日左右,還毀謗我是潑婦罵街不要臉,是神經病患,我看妳在兩年後,仍然這樣毀謗我,就不再對妳仁慈,到城邦和NOWnows去宣傳,這所有的所有,都是妳自作孽,不可活!
Mermaidalia,妳這種人必須受到"教訓"妳是咎由自取,誰都救不了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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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們,我為了報仇,曾被痞客邦停權兩次,因此我的文章都會出現<這篇文章原本是在xx年xx月xx日寫的>,這個情形我在此說明,而這部分我是寫在另一篇文章,網址:
http://op123op9966.pixnet.net/blog/post/6170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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