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很好奇,他為什麼要不斷的糾纏著我!!!???
是因為~我只是一個平凡的阿妹阿嗎???
任誰若有看他的留言肯定也會跟我一樣的措手無策`~ㄏㄏ
留言
- Aug 11 Sun 2013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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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虛情假意
op123op 2009/01/13 20:34 Re: 掃除 (13)
哦~我還以為妳是什麼"大人物",嚇了我ㄧ身汗....哈哈,沒有啦!知道妳只是一個平凡的阿妹阿我就放心了,因為跟妳亂扯也沒關係喔~我真的不想再把心思浪費在投稿上,反正四月一日開始寫東西就對了,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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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瘋賣傻~奇怪?我何時按到"悄悄話"?(其實悄悄話.都是我按的啦!)
op123op 2009/01/19 20:09Re: 重新找回愛 (13)
奇怪?我何時按到"悄悄話"??它自己跳掉的嗎?....我還真不知道妳"無聊"到這種地步!認識這麼久了還分不出我是男是女?那我就再說一遍吧!只要逢1.3.5我就是男的,逢2.4.6我就是女的,而星期日當然要做個無性別的人,這樣妳懂了嗎?所以才知道小豪ˋ小南再想什麼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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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1~妳還真不是普通的三八....
op123op 2009/01/19 23:13 Re: 重新找回愛 (13)
妳還真不是普通的三八....,太好笑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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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2~爛人!(莫名其玅的整個亂發飆)
op123op 2009/01/20 17:40
紀,但是妳"憑什麼"公開透露我的年紀?什麼半老人,妳真是太過分了!那時我已"看清"妳是何種人,因此不想再繼續與妳為友,免得被妳氣死,可是看在妳確實很熱心,只有再"強壓"住憤恨來跟妳裝瘋賣傻,今日又看到妳再度失言,我實在忍無可忍,決定把話說清楚,才去找以前的留言,卻發現妳在去年12月30日寫了一篇"偶像",裡面居然登出我給妳的私密留言,並且大肆公開評論,告訴妳假如當時我有看到這一篇的話,我早就不理妳了,妳是個"有問題"的人!雖然妳是很熱心沒錯,可是幫了別人"一些些"後,就以為給了別人"多大的"恩情似的,擺出一副"老大姐"的姿態來勸誡人,部分的言詞非常不客氣,妳是誰?妳憑什麼?妳又了解別人什麼?用自己"狹隘"的角度去評斷別人的內心世界,妳算老幾?不要說什麼妳很脆弱,難道我就該堅強得去聽妳胡說八道嗎?奉勸妳一些話:當我們跟某人既非親戚亦非知己,只不過是非常"普通"的朋友時,在言談進退應對之間必須"尊重"別人,切勿"自以為是"地大放厥詞,遣詞用字要句句斟酌,以免一而再ˋ再而三地傷害別人卻不自知,反而誣指別人誤會妳的意思!從今天起我不會給任何一個網友留言,因為我不想再遇到一個類似妳的人,我寧願多看吳尊幾眼,也不要看到令人生氣的留言,妳這種"不尊重別人"的朋友我不要了,我不想再看到妳亂寫東西~如果妳覺得我的東西值得妳參考,我歡迎妳來我家,不過我只把妳當作"一般"的網友而已,沒什麼,我會把妳這個人忘記的,妳不需要在我那邊留言,我一定會"刪除",我永遠都不想再跟妳有任何牽扯,我後悔認識妳~(妳受過什麼苦?妳有什麼資格講:迷失自我的人才是最可悲又可憐?
尤其是對一個跟妳坦白曾自殺未遂的人?妳應該是要安慰她才對吧?還有,"自卑"這個詞不是一個"外人"可以隨便亂用的,爛人!)。
公然侮辱:3~妳還真不是普通的"垃圾"、妳是個"長舌婦"妳是個大垃圾!
op123op 2009/01/21 01:09 Re: 偶像 (20)
公然侮辱4~垃圾!
op123op 2009/01/21 01:11 Re: 偶像 (20)
- 公然侮辱5~撒謊羞辱:(其實悄悄話都是版主按的,OP都是公開留言,還整篇羞辱得體無完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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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然侮辱:6~妳......王八蛋!
op123op 2009/01/21 09:58 Re: 偶像 (20)
如果妳是我,妳會怎樣?我真是太看錯妳了,知道傷害別人了,還故意再度傷害,妳......王八蛋!
公然羞辱:7~妳這個爛人、因為妳想出名嘛!出一個"長舌婦"的名!
op123op 2009/01/21 10:03 Re: 偶像 (20)
好啊!我們來比賽,看是妳留言刪得比較快,還是我留得比較快?那是我的東西,妳沒資格公開它,我要讓妳的朋友知道妳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妳有本事就24小時都待在電腦旁吧!我會在我家公開妳這個爛人的網址,這一切都是妳所要的,因為妳想出名嘛!出一個"長舌婦"的名!
公然羞辱:8~你是個大爛人、你真是一個驕傲自大ˋ昏庸愚蠢的人、還真不是"普通"的笨、你很"缺德"、白癡、你真是個大白癡、你就是這麼缺德的人、真是"其心可誅",爛人!(根本是莫明奇妙)
op123op 2009/01/21 10:45 Re: 偶像 (20)
你是個大爛人!你現在把留言全公開,但卻不刪除那篇文章,或是至少把我留給你的"私密"話刪掉,這到底代表什麼?我知道你在想什麼,你"自認"這篇文章是出於善意,沒什麼見不得人的,所以死也不刪除.....,你真是一個驕傲自大ˋ昏庸愚蠢的人,還真不是"普通"的笨~告訴你,你要寫什麼那是你的事,你自認寫得多好那也是你的事,你"絕對"沒資格未經他人的同意就把別人不欲人知的極私密心事拿出來做文章,並且大肆探討一番,尤其這個人是因為"信任"你才敞開心胸留那種真誠的言給你,你竟然如此傷害她?不管你寫了什麼,你把人家的心事公開就是不對,你很"缺德",你知不知道?竟然白癡到繼續留那篇文章,繼續留這些留言,你的頭腦真的是有問題,你以為別人會稱讚你嗎?會覺得你是好人嗎?單憑你沒經過我的同意就公開我給你的悄悄話這一點,你就站不住腳了,你真是個大白癡,你想要大家知道你就是這麼缺德的人嗎?雖然有些人看我這樣罵你,也是很生氣,但是如果你願意在我要求你刪除之時就刪掉的話我會這麼生氣嗎?你不但不刪除還故意讓大家看我發飆,真是"其心可誅",爛人!
公然侮辱:9~你這個垃圾!
op123op 2009/01/21 10:55 Re: 偶像 (20)
刪掉就好,你這個垃圾!害我氣那麼久!
公然侮辱:10~會來妳家的人都是"缺德"之輩,是一丘之貉ˋ物以類聚啊.妳這位"長舌婦".妳自知"見不得人"嘛!(整個的荒繆)
op123op 2009/01/27 13:37 Re: 記憶 (13)
把別人傷得那麼重,竟然只輕輕地說聲"誤會"而已?況且還有人替"這種人"加油?....我知道了,會替妳加油的人,就是"認同"妳未經他人同意便擅自公開他人痛苦的私密悄悄話,換句話說,妳的"好朋友們"跟妳是同一種人,他們也會做這種"缺德"的事情,只不過還沒有發現"值得"公開討論的悄悄話而已(妳比較幸運)....,果原來會來妳家的人都是"缺德"之輩,然是一丘之貉ˋ物以類聚啊.....我到今天才了解了這麼"深奧"的道理..,我不會再和你們"這種人"生氣了,一點也不值得,而且我還要謝謝妳這位"長舌婦",因為這件事後,我發現原本我"認定"的好朋友也站在妳這邊...,我以前竟然"瞎"到浪費時間去和他們留言來,留言去的...,幸虧有妳的"協助",我才得以清醒.....,多謝啦~另外,妳為什麼要把那些留言刪掉呢?因為妳自知"見不得人"嘛!沒關係,我會再補上的,既然你自認"很受傷",何不讓大家為妳一掬同情之淚呢?很感人滴~(妳刪我就補,我說到做到,妳敢公開傷害別人,為什麼不敢讓人知道?這樣公平嗎?)
公然侮辱:11~人生苦短,妳還能活多久?
op123op 2009/01/27 14:19 Re: 記憶 (13)
哦~妳最上面那一個留言沒刪掉啊?太好了,我"省"得重打,你直接把悄悄話取消吧~妳不敢讓人看,分明是"心虛"嘛!告訴妳,敢做敢當,今天妳如果不肯公開留言讓大家看以"求"得我原諒妳的話,那妳這輩子都會"良心不安"的,騙得了別人,騙不了自己,妳是如何地傷害一個信任妳的人,妳比誰"都"清楚,從今以後,妳如果讓這三篇留言繼續公開保留,並且"誠心"懺悔的話,我願意"寬恕"妳,人生苦短,妳還能活多久?一把年紀了,做出如此"幼稚"的錯誤就算了,還不知悔改...真是枉費!妳以為替妳加油的人是怎麼想的?有些人本身就很"缺德",當然不在乎妳這種"作為",而另一些就是"頭腦"不清楚,只單憑妳被罵得這麼慘,基於友情就片面地同情妳,但是他們的"良知"會告訴他們...妳做錯了,而且是大錯特錯!如果妳"沉醉"在他們的加油聲中的話,那妳真是一個不懂世事ˋ無藥可救之人....過去的留言刪掉就算了,我饒了妳,這篇文章的三個留言再刪除的話.....
公然恐嚇
op123op 2009/03/05 13:49 Re: 甲你攬牢牢 (13)
我最後再警告妳,妳敢公開,我就敢"告"妳!這件事情我早就跟我"堂哥"說過了,他是一個"律師",專門打"民事訴訟",他聽完非常生氣,早就叫我要"採取"行動了,他翻閱"民事訴訟法"給我看,有"好幾條"都可以用在妳身上,當然,妳是不會被判"徒刑"的,但妳必須登報向我"公開"道歉,而且還要"賠償"我的精神損失,妳知道嗎?他一直叫我要告妳,他每天處理很多訴訟案件,看過太多專門欺負人的鼠輩,他說這種人不會悔改,只有用"法律"才能制裁他們,他一直要幫我出一口氣,還叫我不可以太軟弱....,但我拒絕他的好意,我念在過去的一點情面上,不想將事件擴大,只要妳能知錯就好,但妳死不認錯,我就打算寫出許多文章來使人氣增加,讓妳難堪,今天我一直選擇"消極"的方式來討回公道,........想不到妳竟發瘋到要再次侵犯我的"隱私權",是妳逼我用"積極"的方法來出一口氣,......好!我等一下就寫"email"給我堂哥,告訴他這件事,也告訴他妳家的連結,...我"懶"得再來看妳,我真正是受不了妳了,我會叫我堂哥來"注意"妳的一舉一動,而他會叫他的助理分分秒秒'監視"妳,妳要知道,現在經濟不景氣,連打官司的數量也減少許多,現在的律師要努力接"Case"才能有業績,縱使是"小案件"也好,"訴訟法"規定敗訴的一方必須負擔全部的律師費與一切的訴訟費用,而且我還可以要求"某個金額"來安撫我"受傷"的心靈,妳不是在上班嗎?這點小錢妳出得起吧?....另外,我還要告訴妳,上網的人最"痛恨"妳這種人,我堂哥曾經說,其實有很多方法可以"整"妳,訴訟只是其中一種而已,他知道很多"訣竅",等一下他就會過來"拜訪"妳了,他不但會時時察看妳有沒有再次"侵犯"我的"隱私權"外,還會仔細地看妳寫過的文章,....我什麼事都告訴他了,他知道得很清楚,他非常地替我打抱不平,等一下他過來看到妳那一篇篇會令人"吐血"的文章後,妳想他會怎樣?妳的謊話去說給"白癡"聽吧~我和我堂哥都是學歷很高的人,我們的頭腦都很清楚,妳單單看我的文筆就知道我的"學歷"到哪裡了,生活痛苦不表示學歷低,妳別欺人太甚,今後我堂哥如果再說要"整"妳的話,我不會再有意見了,妳這種人必須受到應有的懲罰,........寫啊~再寫啊~妳想再說什麼抹黑我的話就繼續寫啊.....要再編什麼謊話就去編啊......我真的不要再來這裡看一些沒有良心的東西了,我要把一切的事情都交給我堂哥去處理,....我覺得很累了....懶得再理妳這種人,妳也不必說我曾罵妳,所以妳也可以告我,妳可以去翻一翻"民事訴訟法",凡是兩造有所衝突時,必須以當事人之一方先受到傷害為準.......,妳去翻啊!看妳告得贏,還是我告得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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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信~
op123op在2009/01/01 08:54來留言時早已看過那篇"偶像"的文章了。
因為那篇文章跟解嚴是同日發表,不可能沒看到。尤其對偶像話題敏感的人,更不可能沒注意到。又怎麼可能等到二十幾天後才看到呢??~~
既然有看到,既然那麼在乎,那為什麼還要再來留言哈啦!我那篇"偶像"的文章是寫著我的離情依依。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以它來孤立我?真是莫明其妙~~
- Dec 30 Tue 2008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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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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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123op 2009/01/01 08:54 Re: 解嚴 (5)
我也祝妳成功!還有,很抱歉,我把妳的留言刪除了,請妳過去看看我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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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 30 Tue 2008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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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
- Dec 26 Fri 2008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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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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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123op 2008/12/26 16:15 Re: 人氣 (14)
原來妳不斷過去我家就是要我來,我現在才知道這個絕竅...,我不是指"文章人氣",而是總人氣...,我的時間真的有限,寫了文章就沒得看"偶像",這對我是很大的打擊,妳不知道我是靠"他"--吳尊來"麻醉"我自己,既然妳這麼看得起我,一再鼓勵我寫下去,那我就直說了....我曾自殺未遂...,不論是生活或感情我都曾受到重創,雖現在已脫離陰霾,但任誰也醫不好內心極度的哀傷,是"吳尊"救了我...,看著他那祥和美麗的臉龐我才稍感欣慰,我和你們是不同世界的人,我今年45歲,不論還能活幾年,我希望天天看著吳尊然後快樂地活下去,寫部落格佔據了我看吳尊的時間,令我非常不快樂,我也沒什麼錢,如果能因此賺點錢,那我是願意繼續的,可是,太難了!我沒那個時間去"刻意"經營部落格,我的東西太沉悶,願意看得人不多,我沒"耐性"慢慢等,我只想在空閒時快去看吳尊就對了,一再地辜負妳的期望我深感抱歉,跟妳說聲謝謝ˋ對不起!op123op 2008/12/26 18:11 Re: 人氣 (14)
妳說沒啥意思,但對我而言卻是"極"有意思,很抱歉,無法和妳的觀念同步,...這麼說吧...如果小南結束時,人數可以"自動"增到200人以上的話,我就繼續寫,但這是"天方夜譚",我不肯經營,生意怎麼會變好?但我偏是個懶人,...所以囉~還是看吳尊最實際也最開心,我已經迷他超過一年半,我自己知道這永不會更改....,我願意樂在其中,另外,可能沒時間看妳的文章,非常抱歉,好了,我要去打第18集了,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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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g 14 Wed 2013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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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很好奇!
版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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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2的留言就可以構成公然侮辱又如何?
我能控告他嗎?又能告贏他嗎?他是個律師耶!!!我也很好奇,他為什麼要不斷的糾纏著我!!!
是因為~我只是一個平凡的阿妹阿嗎???
你若有看他的留言肯定也會跟我一樣的措手無策`~ㄏㄏ
是的
一齣好戲會讓人著迷,一齣爛戲也會讓人好奇。
人生~猶如一場戲也不過是幾十年的光陰而已,
凡事亦不用太計較。等~百年過後,靈魂回到老家時,再來算總帳。
嗯~勉勵自己~原諒那個曾經傷害妳的人並不委屈,把別人犯的錯放在心上不停的重複,那才是傷害自己,所以,放了對方也饒過自己。
- 2013-07-21 22:04:00
- Jul 21 Sun 2013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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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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