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317:52~~2011/06/05 11:20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317:52Re: 心理學 (43)
喂,MermaidAlia,
我看到妳這篇有公開一個辱罵我的留言, 則去找妳從前的文章, 想找找看妳有沒有再公開其他罵我的留言, 結果,只找到2、3個而已......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3 17:55
我說,Mer,
妳既然公開這個, 何不把其他的都公開? 我以前不會截取, 沒拿到那些罵我的留言, 等我會截取時, 妳就隱藏起來, 使我拿不到, 這讓我很遺憾, 因此,妳公開吧,公開吧! 讓我日後的"好幾萬"名讀者看看妳那群白癡都在說些什麼!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3 18:01
Mer,
妳把這篇文章置頂, 又沒有把這個留言隱藏起來, 則代表妳"認同"這句話, 而這種鬼話妳認同, 那麼,妳就等著更讓人唾棄吧! 所有來看妳這篇文章的人, 看到妳公開這個留言, 會更唾棄妳!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3 18:05
部落格之所以有悄悄話的設定,
那是因為有些人想把"不欲人知"的事情,
告訴自己"信任"的網友,
這才會有悄悄話的設定,
既然這樣,
悄悄話當然是不能公開的!
這是每個上網的人都知道的情形,
也是每個上網的人都會遵守的事情!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318:11
而妳,竟然認同妳的朋友的說法,
覺得悄悄話沒什麼, 敢寫就不要怕被公開...... Mer,假如寫悄悄話是要讓人公開的話, 那麼,這世上就沒有任何網友敢寫悄悄話了! 同時,悄悄話也變得沒意義了! Mer,妳真正是無恥到了極點! 好了,我懶得理妳這種無恥的人, 我會把上面這個留言打出來, 使我的朋友知道這個情形, 更使他們瞭解我為什麼要關閉迴響, 我op123op沒必要和你們這群"廢物"扯上邊! 你們這群"廢物"也沒資格來我家留言!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3 18:17
另外,MermaidAlia,
妳把這篇置頂,這有什麼用! 我家有妳說謊的證據, 我可以拿那些去法院控告妳, 不管是法官,或是一般人, 都看得懂妳說謊陷害了我2年, 因此妳把這篇置頂有什麼用! Mer,告訴妳, 妳已經無法扭轉乾坤了!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3 18:24
從2009.01.21日我罵人開始,
妳就受到好幾百人的支持, 導致妳太有自信, 認為無論如何大家都會挺妳, 所以,妳沒有修改文章,沒有修改回覆, 尤其是2009.06.09日那陣子的回覆, 妳完全沒改,照原樣打出來, 這些東西讓我截取後, 妳就"完蛋"了,真正完蛋了! 不管妳怎麼狡辯都沒有用, 大家看得懂妳說謊, 看得懂妳有擅自公開我的悄悄話, 更看得懂那句分分秒秒不是妳寫的!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3 18:30
最重要的是妳沒有去修改那篇偶像,
妳如果把文章主體改成:[.......我很愛看偶像,非常愛看.......], 改成這樣後,別人就會相信分分秒秒是妳寫的, 但是,妳沒改,讓文章主體寫著:[........我不知道偶像的定義是什麼.......], 妳寫這樣,誰會相信那句分分秒秒是妳寫的! 就算很多人認定留言不能修改, 可是這些人也不會相信分分秒秒是妳寫的!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3 18:32
所以說,MermaidAlia,
妳已經無法扭轉乾坤了, 一旦妳留下那麼多說謊的證據, 妳就等著被好幾萬人唾棄吧, 等著付出慘痛的代價吧, 哈哈哈.......哇.......哈哈哈!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3 22:01
哈哈哈......哇.......哈哈哈!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3 22:02
本來我是不想再留言的,
不過,臨時發生2件事, 我要告訴妳~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3 22:06
第一件事是NOWnews部落格首頁的右邊,
有一個"熱門部落格", 那邊有許多blog的連結, 而我剛剛看到裏面居然有"只是寫寫"的連結, 這讓我太高興了~ 我的部落格是"熱門"的, 哈哈哈.......哇......哈哈哈! 現在,我那邊有312個人氣!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3 22:08
Mer,怎麼樣啊?
我說我會成功,就是會成功! 一旦我的連結出現在首頁, 那麼,人氣會漸漸增加滴, 哈哈哈......哇.......哈哈哈!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3 22:11
第2件事就是剛剛"小螃蟹魚"有來我家,
她過去從沒來過, 剛才有來, 可見我天天現出"大頭照"去她家, 這是很有用的, 她天天看著我的大頭照, 會受不了, 最後就是會來~ 其他人也一樣, 早晚會來!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3 22:14
只要他們來,
則會看到妳說謊的證據, 又只要他們知道妳說謊, 那妳的人格就已經破產! 妳其他的話也沒有人會相信, 一個說謊的人會繼續說謊, 所以妳的話不會有人要相信的, 哈哈哈......哇......哈哈哈!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4 08:31
喂,MermaidAlia,
我剛剛看到妳回覆了一大堆, 有看到妳寫幾個字, 妳說我"害"妳人格破產? 哈哈哈......哇......哈哈哈!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4 08:34
所有的證據都是妳自己寫的,
妳自己留下"說謊"的證據,
這還說什麼我害的?
笑死人,哈哈哈......哇......哈哈哈!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4 08:36
而且,妳說昨天那些置頂文章,
是要給妳的朋友看的, 妳的朋友想知道真相, 所以要給他們看, 這更好笑了! 要看真相來"我家"就好了, 我家有最"完整"的真相! 來我家看就知道一切了!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4 08:40
我會天天現出"大頭照"去妳100個麻吉的家,
再常常現出"大頭照"去妳500個好友的家, 這600個人"早晚"會來我家看證據, 只要他們來,就完全瞭解妳說謊陷害了我2年, 更瞭解我可以去控告妳,妳"有罪"! 哈哈哈.......哇........哈哈哈!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4 12:17
我真不知道妳在寫什麼!
我那些證據都是用截取的方式取得,
完全沒有修改過,
而妳在那些證據裏,
明明是先默認,再否認,後承認,
這樣還要說什麼!
妳說讓"他"去處理,
好啊,他是誰,妳說出來!
讓我去他家看看他是怎麼處理的!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4 12:22
我還需要去找證據嗎!
我早就把那個悄悄話的原文打出來了!
Mer,妳以為妳講這樣有用嗎?
告訴妳,完全沒有用的!
證據證明妳說謊!
更證明妳不可能會寫那句"分分秒秒"!
這是大家都看得懂的!
不管留言能不能改,
沒有人會相信那句分分秒秒是妳寫的!
最後,妳說出他是誰,
讓我去會會他!
看他能怎樣處理!
妳如果不說是誰,
就表示這又是另一個"謊話",
跟"網愛"一樣,都是謊話!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4 12:25
Mer,妳搞清楚,
大家最討厭"說謊"的人, 更瞭解說謊的人會"一直"說謊, 所以,妳的話完全不足採信, 沒有人會再相信, 妳是謊話連篇、滿口謊言! 哈哈哈.......哇.......哈哈哈!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4 12:56
哈哈哈......哇.......哈哈哈!
MermaidAlia,我剛剛看到後台通知妳有回覆, 以為妳要說出他是誰, 結果,妳竟"不敢"說,哈哈哈! 又說什麼程序的, 我說,妳這是在講什麼啊? 難道妳想控告我? 不然,是要講什麼程序? 妳要告我? 哈哈哈.......哇.......哈哈哈! 那妳就必須先準備一筆錢, 因為我會要求妳"精神賠償", 而法官絕對會判我"勝訴", 會叫你賠償我! 法官看到妳留下的證據後, 一眼就能看見妳"說謊"!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4 16:47
喂,Mer,
妳在胡說什麼! 04月初,妳看到我去很多人家裏留言後, 就說要去檢舉我, 當時下午,我就被停權, 痞客邦把我停權後, 我有去問客服人員, 他們說有人檢舉我發送大量留言, 才停我的權, 這就證明是妳去檢舉的!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4 16:50
而妳上面說要檢舉必須去找有法律效力的單位.....
拜託,妳搞錯了, 這句話我也看過, 客服人員也曾經這樣回答我, 但是,他們的意思是如果對方有"犯罪"的行為, 則必須去找法律的單位!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4 16:55
對了,我補充,
妳在04月時, 不是說要檢舉我, 而是說要"投訴"我~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5 11:05
喂,MermaidAlia,
因為我已經懶得跟妳說什麼, 又希望妳有發現我來留言, 才會測試這麼多個, 這點我先說明~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5 11:07
而我剛剛看到妳有回覆,
妳說"他"如果要告我, 妳會配合, 我看妳寫這樣, 就知道妳在"胡扯", 更知道妳一點也不懂法律!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5 11:11
在法律上,
必須兩造有發生事端, 而這個事端又涉及人身傷害或人身攻擊, 以致觸犯法律者, 才足以提告訴, 那麼,妳說的"他"是誰啊! 他和我op123op有什麼關聯! 他和我又發生過什麼事端! 根本沒有, 他憑什麼告我? 又是要告我哪一點!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5 11:14
我在網路上,
只和妳MermaidAlia產生事端, 沒有和其他人有過事端, 任何人都沒資格告我, 至於天空魚, 他公然毀謗我是潑婦罵街, 那是我要告他, 不是他告我!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5 11:17
MermaidAlia,
我說,妳有沒有去NOWnews的部落格首頁看看? 我的"只是寫寫"已經列入熱門部落格了~ 哈哈哈.......哇.......哈哈哈! 告訴妳,我跟妳的這件事, 我已經"辯論"完畢了, 當我寫出我能"告贏"妳之後, 就是完畢了, 接下來,我會努力去創造高人氣, 讓網友"喜歡"我, 來我的痞客邦看看妳MermaidAlia是怎樣說謊陷害了我2年! |
op123op (op123op9966)2011/06/05 11:20
所以,我實在"沒時間"回覆妳的瘋言瘋語!
從現在起,我不會再去看妳的回覆, 我要把精神放在文章和小說! 而我如果會來留言, 就是來說我的人氣多高, 再說我的文章又被推薦上"首頁"了, 哈哈哈......哇........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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