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本文引用自op123op - MermaidAlia,離2010.11.01日還有110天!

↑你這篇最好保持現狀.不要再修改了嘿.

我的部落格本來是.預定要一天開放一篇文章.直到明年1月.才想再開始寫日記.現在我全都開放了.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有很多道親好友都勸我刪除屬於你的東西.所以.我就準備全開放給他們看後再全部刪除.卻不小心又點進你的區域.又不小心看到這一長篇幻想的文章.不錯.你分析的很好.哈哈哈..喔.乖嘿!要保持現狀喔!別再修改唷!要保持現狀喔!呵呵呵....

你說得也沒錯.我若刪掉你的留言或是關閉部落格.你就會變成在唱"獨腳戲".那我就只好免為其難的留著.我也說過.你不像是個幻想症的病人嘛!你只不過是一個想投機取巧的懶人而已.我說的沒錯吧!你想利用我的管道來幫你衝人氣.是吧?好~我就成全你.哈哈哈..

你一直都在唱戲嗎?既然你那麼喜歡唱戲.我會找網路警察來陪你唱.到時候就不是你我兩個人的事了.而是整個網路都會振盪了.包括電視台也會報導.你我就真的要現身出名囉!呵呵呵~兩個無聊的半老人

或許你說得沒錯.我是被你氣得精神分裂了.也產生了一些幻想.也許~真的是我把自己"催眠"了.所以我應該先去看醫生.你等著喔!等我先與我的職能師商討.討論該怎麼幫你..想想該怎麼還你一個公道.但是~在你沒罵mermaidalia之前.我不曾私自公開你的悄悄話留言咧..一切都是你的幻想過程呢.

我說:我很慘.很痛是發生車禍.是已經付出慘痛的代價了.但不是非常可憐.請不要顛覆我的話.我知道你不會安慰我.所以只是婉轉的叫你不要再諷刺我而已.你不懂我的話就不要亂解讀.真是自作聰明...

請你仔細的看清楚.我說:(你不信的話再反駁 我也不會再考慮你的立場.我會直接開放那篇極私密的留言 致此)如果你不亂掰故事.我也不會開放你的留言.就這麼簡單.你既然一再反駁.那就是你間接的允許我開放的..還在狡辯...不敢面對現實的你...不要再幻想了......

你既然已經解脫了.也不再痛苦了.那我恭喜你.我繼續唸經去...

 MermaidAlia,離2010.11.01日還有11o天!

 

  • #2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3/05 10:35   回覆 61.228.128.235
  •  

    給mermaid的朋友:
    她曾經公開留言批評我是一個"半老人",還跟人家迷什麼"偶像",實在是......,誰能忍受這種侮辱?怎樣?誰規定一個四十多歲的人不可以喜歡看"偶像"?是哪一條法律規定的?她毫不客氣地講出這種話,一點都不尊重我,根本是非常"看不起"我,這樣也敢口口聲聲地說她有多關心我?難道她"自認"對我很好,就可以不過問我的意願,直接將我的"痛苦悄悄話"一字一句地打出來?而且又不肯刪除?她的權力有這麼大嗎?她如此殘忍地傷害我,卻從不跟我道歉,反而說認識我是種"孽緣",真正是個偽善又可惡的人,......她寫什麼你們都相信ˋ都支持,連她私自公開別人的悄悄話,你們也很鼓勵。在網路的世界裡,尊重別人的悄悄話是最"基本"的道德,擅自公開他人的悄悄話則就是"很缺德",你們支持一個缺德的人,所以你們跟她一樣缺德,明年起,"只是寫寫"將會發光發熱,到那時,我"不"歡迎你們來看我寫的文章與小說,我的東西只寫給能"明辨是非"ˋ"頭腦清楚"的人看,你們的智識有問題,根本不可能看得懂,最重要者是,我不歡迎mermaid的任何一位朋友來侮辱"只是寫寫",你們這群頭腦不清楚的人要記住我的話---我不歡迎你們~
  • -----------------------------------------------------------------

請問:我可以開放那篇悄悄話留言嗎?
我再次的爭求你的同意 
如果可以.我就開放給大家看
我不想說太多 因為我已經聲明
所有紛爭到此為止,我不犯你,
你不侵我,各行其是,讓心靈清淨。
如果你再亂說話 我就自動把你那篇
你自認為極私密的留言打開....
讓你知道所有赤裸裸的話
都是你自己說出來的.
在我的範圍內根本沒有那些字句
你不信的話再反駁 我也不會再考慮你的立場
我會直接開放那篇極私密的留言 致此



MermaidAlia於 2009/03/05 11:06 回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美人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