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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131天!還有132天!

 

本文引用自op123op - MermaidAlia,離2010.11.01日還有110天!

Mer,我本來打算專心寫文章,不要再理妳,但是妳昨晚有現出大頭照過來,這不禁使我懷疑妳又在寫與我有關的文章,可是.......我真的不知道妳還能寫什麼?我已經把事情的經過說明得一清二楚,這樣妳還能寫?還能掰?......喔.......,佩服!真正是佩服!

其實,在06.23日那天我就知道妳有再寫,因為妳引用了"還有131天"那篇,然而我只是把引用刪除,不想過去,昨晚看妳來.....,我在想,我不可以不過去的,從前我一直不去看妳寫什麼,不希望寫文章的心情被妳影響,只是自己猜妳可能怎樣狡辯,就寫出來,本以為有全部猜中,結果有很多都沒猜中,妳比我想像的還會扭曲事實,而我由於不曉得妳寫什麼,沒去說明,導致被誤會.....,所以今晚這個半夜三點多,我決定去妳家,看妳又在寫什麼。

去了之後,看到妳把我天空的6篇文章都貼過去,也另外貼了幾篇,但我怎麼一直找不到真正的"還有132天"這一篇?為什麼說真正的呢?因為我自從在06.11日發現妳寫一篇"給op123op的話2"以後,便天天感到鬱卒,雖然我堅持不去看,但我不能坐視不管,我希望能盡量"猜出"妳是寫些什麼,然後反擊,因此我每天都在猜,也陸續寫出很多篇,寫到06.22日(132天)之時,已經猜不出來了,只有諷刺妳那群"白癡朋友",以他們的白癡頭腦來寫,盼望他們當中的"幾個人"看到以後,會懂得反省自己的白癡,我當時是寫得很高興,後來無意中點到妳家,看到妳的文章內容,才發覺我猜錯了,妳如此地顛倒是非,還把我"那句話"改掉,變成是我在說謊,這樣的話,他們怎麼可能會反省?不可能,所以那篇"還有132天"的內容根本不符合實際情況,既然不符合,我則不留了,我重新寫出一篇"還有132天",正是目前的這一篇。

Mer,我要說的是妳那邊的"還有132天"的文章內容為什麼不是我目前的這一篇?為什麼是我寫妳的朋友是白癡的那一篇?......為什麼?妳06.23日那天來的時候,我還沒禁止反白,妳都複製131天了,為什麼不順便複製目前的132天?......哦,我知道,妳害怕,對不對?我以前的文章都沒有人要點人氣,這篇132天則有人願意點,妳來的時候,已有4個人氣,這個便能證明我已經"洗刷冤屈"了,我已經說到人家懂了,瞭解錯在妳Mermaidalia,不在我op123op,由於瞭解,才有4個人願意點人氣,這4個人看完我的文章後,一定有去妳家,知道我完全是"依照事實來陳述",沒有說謊,因此願意特別點人氣,妳看到原來不點的人,居然肯點,感到害怕,怕如果把這篇貼過去的話,妳就完了,到時候真的是"眾叛親離",所以妳不敢貼這一篇過去,是不是?......哼,有夠卑鄙!

妳不敢貼,就算了,妳卻一樣不認錯,一樣在狡辯,實在是.....,好累!為什麼這件事沒完沒了!為什麼!........不管我多不願意,我現在仍舊必須針對妳的文章來解釋,我剛剛大致看了一下,發現妳根本就講不出個所以然,只會一直說我有幻想症,一直叫我去看醫生,我說,Mer,妳沒有別招了嗎?真是笑死人!而且有幻想症的人是妳!我所說的事情和我留言的內容是"一模一樣",這樣妳還能啊?真是夠了!.........現在我來說說妳都在"亂寫"什麼:

妳在這個網址裡(http://mermaidalia.pixnet.net/blog/post/26830697),寫很多,更貼出我所有留過的言:

1.妳一開頭寫:[請妳再看看妳的幻想過程,多可憐啊!.....快去看醫生吧!],......[我看是妳要去看醫生才對!]

2.妳寫一個人若被罵成是一個"小偷",哪個滋味不是很好受,但妳暫時不與我計較,以我目前的精神狀況來說,妳解釋太多也沒有用,我是聽不懂的,妳叫我去看醫生吧!,......[被罵成是個小偷,這確實不好受,問題在於妳假如不要偷竊我op123op的東西,我會說妳是小偷嗎?況且我又沒有說錯,妳本來就是個小偷,妳的行為百分百是"偷竊"的行為,任何人瞭解妳的事情之後,全部都會認定妳是小偷,甚至連"法官"也會認定妳是小偷,只要法官明白妳曾在2008.12.30日私自公開我的悄悄話,那他同樣會認定妳是小偷!因此我沒有說過,一點也沒錯!妳必須檢討自己,不是去怪別人,另外,妳居然說以我目前的精神狀況來說,妳解釋太多也沒有用,我是聽不懂的,.....我看,是妳聽不懂吧,拜託!]

3.妳說我在某些文章裡,不只罵妳是小偷,又說很多毀謗妳的字眼,這樣已經損妳名譽一年多,而我還不肯罷手,使妳忍無可忍,因此妳只有這麼做,來表示妳的抗議,妳抗議我是非不分,抗議我無故傷人,並且叫我該懂得分寸,該懂得適可而止。.......[Mer,我早就承認我在2009.01.21日當天,曾罵過妳,但我後來的文章裏,沒有再出現一個毀謗的字眼,至於"小偷"這個詞,完全不涉及毀謗,這是"事實,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妳如果去法院控告我,法官也絕不會判定我毀謗妳!還有,妳從前就一直說我寫了許多毀謗妳的字眼,那妳寫出來啊,"具體"地寫出來啊,看我是在哪一篇有寫哪一個毀謗的字,妳寫出來啊,就像我在寫妳一樣,我都是去找妳的文章,然後按照妳寫的,一字一句地寫出來,妳也可以啊!.......妳不這麼做,只會一直說我毀謗妳......,妳真的變不出花樣了,是不是!再來,妳說妳"這麼做",來表示妳的抗議,我說,何謂這麼做?難道是指把我的文章貼過去?......哈哈哈......哇......哈哈哈,愛貼就去貼!我會在乎嗎?去妳家的全都是"白癡兼智障"!我會甩這一群白癡嗎?Mer啊,我被妳傷害得這麼深,立誓要報仇,努力寫出很多"極致"的好文章,我相信我日後的人氣絕對有30.000人以上,甚至有100.000人,這是我目前的心態,那我怎麼會在乎妳家那群"大白癡"?他們的頭腦有問題,我早就不把他們當做人在看,所以,妳愛貼就去貼,我無所謂!妳不必動不動就拿那群白癡來威脅我,說什麼只要我刪除妳的文章,妳便會刪除我的文章,告訴妳,妳不必刪,我也從來沒叫妳刪,妳永遠放著沒關係,我一點也不放在心上!

4.妳叫我要先看清"真相",不要再以猜測的心理來回應,不要再幻想,快去看醫生,然後妳貼出我給妳留過的所有言,........[妳叫我看清真相,因此我每篇都有仔細的看,卻發現我沒有說錯啊,我的留言完全就像我經常講的那樣,"完全符合"......,天啊!這樣妳也能說我是在幻想?Mer,我砍看妳病得不輕,妳真的要去看醫生,不僅要看精神科,同時要看"眼科"!明明是一模一樣的東西,妳居然可以說成我在幻想?.......我簡直不曉得要說什麼了,只能說我很衰,怎麼會遇到妳這種人!.....現在我要把幾篇較重要的留言打出來解釋一下,而因為妳家無法反白,我是逐字去抄,所以我盡量"精簡",還有,我不是按照妳的次序去講,是按照時間先後去講:

A:我在2009.01.15日的18:37分留:[......我被退槁.......],.......[這篇能證明我因為被退槁而去留言!],這篇是公開留言。
B:我在2009.01.15日的21:43分留:[........我很感謝妳的關心,不過,妳都說這般年紀了,還沉迷偶像,有點說不過去,.........妳這些話深深傷害我,我非常難過,.......我很受傷,妳不必回留言,我不會再來看妳....],......[這篇能證明妳在我被退槁後,確實說我這般年紀了,還沉迷偶像,有點說不過去,也證明我不想再理妳!]這篇是悄悄話。

C:我在2009.01.20日的17:43分留:[我想問妳,我何時說過我自卑?還有,我何時說過壞的?什麼叫做妳當作沒聽到?其實,在我開始誤以為妳是好人,坦白告訴妳我曾自殺未遂後,我就非常後悔!因為妳回了我什麼話?說什麼再痛苦妳也不會自殺求解脫?又說什麼迷失自我才是最可悲又可憐....,我念在妳是一開始鼓勵我繼續寫小說的人,所以強壓住憤怒不跟妳計較....,我是偷偷告訴妳我的年紀,但妳憑什麼公開透露我的年紀?什麼半老人,妳真是太過分,我今天看到妳再度失言,忍無可忍,才去找以前的留言,卻發現妳在去年12月30日寫了一篇"偶像",裡面居然登出我給妳的私密留言,妳是誰?妳憑什麼?妳這種不尊重別人的朋友,我不要了,我不想再看到妳亂寫東西,如果妳覺得我的東西值得妳參考,我歡迎妳來我家,不過,我只把妳當作一般的網友而已!].......[這篇能證明妳的確曾說關於自卑的話,也的確曾說迷失自我的人才是最可悲,再證明我打算絕交,更證明妳確實曾公開我的悄悄話,.......只不過,原來我不是在01.21日早上看到那篇偶像,而是在前一天(01.20)傍晚就看到了,如今看到這篇留言,我深深覺得我真是一個"大好人",我都已經發現妳出賣我,更是非常生氣,竟然還說歡迎妳來我家?這未免也太善良了吧!有必要這樣嗎?都那麼生氣,為何還對妳這種人客氣?我簡直是個大智障!],這篇是悄悄話。

D.我在2009.01.21日的01:09分留:[去把這篇文章刪除,或是刪掉我的私密留言內容,妳算什麼,有何資格公開評論別人的私事?不要以為妳沒註明是誰,就沒人知道是我!告訴妳,我肯定有很多人早猜到是我,因為也只有我公開說喜歡某位偶像而已,不是我會是誰?.......我真沒想到自己私密的內心世界早就被公開批評得體無完膚!妳還真不是普通的垃圾,妳到底憑什麼這麼做?妳有徵求過我的許可嗎?妳還是不是人啊?我真的不知道原來妳是個長舌婦,我恨自己白癡,竟然跟一個沒水準ˋ不懂得尊重別人的人說自己的私事,這就是我識人不清的下場,我認了,妳是個大垃圾!].......[這篇能證明我是越想越不甘心,越想越氣,氣到睡不著,才在凌晨一點爬起來留言,以表達我極度的不滿,並且要求妳刪除,這篇是悄悄話,絕對是悄悄話,而我看了這篇,才又想到原來我是一開始就要求妳必須刪除文章,或刪我那一部分,而不是妳不刪除文章,我才轉而要求妳刪掉我那一部分.......,這一點我記錯了,可是,Mer,妳真的是......,既然我一開始就同時做這兩個要求,那妳怎麼還敢說我有什麼資格叫妳刪掉整篇文章?我沒資格,妳不刪掉整篇,沒關係,那就刪我那一部分啊!當初2009.06.10日看妳這麼說,我還以為我一開始只要求妳刪除整篇文章........,還有點不好意思,原來我沒有這樣,妳怕人家說妳不刪除,居然拿這個來狡辯,可惡!],這篇是悄悄話。

E.我在2009.01.21日的01:11分留:[垃圾!],.....[這篇是我留完上一篇之後,覺得罵不夠,所以補充,而因為幾乎快氣死了,才忘記按悄悄話,這一點在下一個留言有提到,用這個便能證明上一篇是悄悄話。]

F.我在2009.01.21日的08:52分留:[我實在不願意再過來,但有一些事要補充,第一,我所稱"自殺未遂"是指真的想做,但並沒有做,而不是去做了,卻被救活,希望妳搞清楚;第二,昨天那篇"垃圾"留言是忘了按下悄悄話,並非故意公開罵人,今天為了解釋這一點,再度來到這裡,發現妳竟然不肯刪除這篇文章,甚至連我的留言也不刪掉,妳真的不是人,已經可惡到了極點,請問妳到底憑什麼沒經過我的同意就拿我的私密留言當作題材?有本事就自己寫,寫一些什麼爛文章,拿一些歌詞來濫竽充數,自知寫不出好東西就拿別人的私密來寫,真是超級不要臉,呸!我來這裡只是留我的言,關於妳回了什麼屁話,我一個字也不會去看,一個垃圾人寫的東西不值得花時間去看,不過我倒是看到上面那一句真心換絕情,這麼虛假的話妳也寫得出來?如果有真心就會尊重別人,如果有真心就不會傷害別人,妳所謂的真心不過是幫了別人一些些後所產生的自我膨脹而已,真心個屁!妳有膽就不要隱藏這篇留言,我會持續過來留言,直到你肯刪除為止!],......[這篇正是我常說的在01.21日早上5點左右留的言,現在一看,才知道原來我是在08:52分留的,......看到這裡,發現我把時間完全記錯了,而記錯時間,更能證明我當時"狂怒"的程度,我氣到都分不清我是在幾點留言的,Mer,在這篇當中,我寫到妳有回我在01:09分留的言,妳寫什麼真心換絕情,那妳是幾點回的,我當然是忘記,不過妳肯定是在01:09分至08:52分之中回的,也就是說妳早已上線過,早知道我在生氣,要妳刪除,但妳只回留言,不刪除,..........這種情形完全完全"符合"我最開始的說法!

1.我在最開始就說我有留一篇悄悄話給妳,要妳刪除,再說是妳不刪,我才公開罵人,現在完全證實!我是在01.21日凌晨01:09分留悄悄話要妳刪除,而妳後來有上線,有回我的留言,卻不刪除,當我在08:52分過去,發現妳竟然不刪除,才公開罵人........。

2.我本來就是記這樣的,可是妳一直辨解,我又記得01.21日早上的那篇留言是公開的(忘記01:09分有留言),所以很擔心我是不是太衝動了,是不是沒給妳時間刪除,就公開罵人?我因為擔心,因此對自己懷疑,最後居然寫說我那天早上第一篇留言就公開罵人?..........好冤枉啊!我明明有給妳時間去刪除,卻變成妳可能來不及刪除,我就公開罵人?.......好冤枉啊!Mer,我真的要"謝謝妳",謝謝妳貼出這些留言,讓我能還原真相,不要讓我背上不通人情的罪名,謝謝妳!

接下來的留言當然就是妳不刪除,故意讓我繼續罵的鐵證,而我一直記得妳是保留第一篇(08:52分),刪除第二和第三篇,但現在看看又不是這樣了,........唉,不管,反正妳是保留第一篇,隱藏其他篇,又一直不刪除,這就是事實!那些留言如下:

不可思議的邏輯!

mermaidalia,妳一定會遭到天譴的! Mer,人在做,天在看,妳一定會遭到天譴的! 說什麼"冤案",妳去說給"閻羅王"聽吧!.....繼續閱讀 » 2011-02-22 從op123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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