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op123op,你太胡鬧了! 請你再仔細的看清楚以下這兩個留言,它才是當年真正的'證據"...等你能夠看清楚之後,我們才能夠繼續往下談!
以下這兩個留言,都說的很清楚,妳居然還死不認帳?你看清楚吧!人氣裡這個留言,是可以證明妳的悄悄話裡頭,沒有那句分分秒秒的字!它是有日期的,沒有更改過,你說那句話是妳寫的,就證明是你在撒謊!心理學裡的這個留言,是證明Mer曾經徵求過妳的同意,才開放妳的悄悄話留言!你說Mer沒有徵求妳的同意,而擅自公開妳的悄悄話,那也是證明你在撒謊!
以下這兩個留言,都說的很清楚,妳居然還死不認帳?你看清楚吧!人氣裡這個留言,是可以證明妳的悄悄話裡頭,沒有那句分分秒秒的字!它是有日期的,沒有更改過,你說那句話是妳寫的,就證明是你在撒謊!
心理學裡的這個留言,是證明Mer曾經徵求過妳的同意,才開放妳的悄悄話留言!你說Mer沒有徵求妳的同意,而擅自公開妳的悄悄話,那也是證明你在撒謊!
op123op~你巧言狡辯說謊陷害Mer,你實在太可惡,Mer暫時不再看你OP寫的東西了!這三年多來,都是你自己將別人當成白癡,當垃圾,當人渣!那妳還有甚麼臉皮說別人不把你當人看?
以下這兩個留言,請你仔細的看清楚,它才是當年真正的'證據"...等你能夠看清楚之後,我們才能夠繼續往下談!否則丟臉的人,會是你自己,你自己撒謊陷害Mer三年多了,你還不自省?
所以~請你不要再來留言了,你只寫不看,還不斷來留言搗亂,那是沒有意義的.....
Dec 26 Fri 2008 12:42
人氣 紛爭關鍵悄悄話留言
- #1 op123op 於 2008/12/26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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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如果你有時間看我的文章.就知道我.我們差不了多少.我比你年長.但不想再說出年齡.因為曾有相識的朋友.像你這樣來套我的話.好尷尬.吳尊也是我的偶像之一.我也很想看他.但我不會迷他.明星藝人迷的人太多.靠他求意志的人也太多.可是那只是暫時性的.沒啥意義.找回自己才是重點.迷失自我才最可憐亦可悲.再怎麼痛苦我也不會自殺求解脫.命運掌握在自己手裡.你要怎麼扭轉乾坤要靠你的智慧.不是靠吳尊.哈哈~說迷偶像.我也曾經迷一個偶像而把自己妝扮成他的模樣.現在覺得自己太可笑了.因為他不屬於你一個人的偶像.是千千萬人的偶像.是包括全球人的.所以.以你的年紀該回歸自我.如何選擇.掌握在你自己的心裡.因為最好朋友是自己最壞的敵人也是自己要看你自己如何去衡量.沒有人能夠幫你...哈哈~我們共勉之..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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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04 Wed 2009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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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 徵求開放悄悄話留言
- #2 op123op 於 2009/03/0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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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經公開留言批評我是一個"半老人",還跟人家迷什麼"偶像",實在是......,誰能忍受這種侮辱?怎樣?誰規定一個四十多歲的人不可以喜歡看"偶像"?是哪一條法律規定的?她毫不客氣地講出這種話,一點都不尊重我,根本是非常"看不起"我,這樣也敢口口聲聲地說她有多關心我?難道她"自認"對我很好,就可以不過問我的意願,直接將我的"痛苦悄悄話"一字一句地打出來?而且又不肯刪除?她的權力有這麼大嗎?她如此殘忍地傷害我,卻從不跟我道歉,反而說認識我是種"孽緣",真正是個偽善又可惡的人,......她寫什麼你們都相信ˋ都支持,連她私自公開別人的悄悄話,你們也很鼓勵。在網路的世界裡,尊重別人的悄悄話是最"基本"的道德,擅自公開他人的悄悄話則就是"很缺德",你們支持一個缺德的人,所以你們跟她一樣缺德,明年起,"只是寫寫"將會發光發熱,到那時,我"不"歡迎你們來看我寫的文章與小說,我的東西只寫給能"明辨是非"ˋ"頭腦清楚"的人看,你們的智識有問題,根本不可能看得懂,最重要者是,我不歡迎mermaid的任何一位朋友來侮辱"只是寫寫",你們這群頭腦不清楚的人要記住我的話---我不歡迎你們~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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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可以開放那篇悄悄話留言嗎?
我再次的爭求你的同意
如果可以.我就開放給大家看
我不想說太多 因為我已經聲明
所有紛爭到此為止,我不犯你,
你不侵我,各行其是,讓心靈清淨。
如果你再亂說話 我就自動把你那篇
你自認為極私密的留言打開....
讓你知道所有赤裸裸的話
都是你自己說出來的.
在我的範圍內根本沒有那些字句
你不信的話再反駁 我也不會再考慮你的立場
我會直接開放那篇極私密的留言 致此
喂!op123op,你太胡鬧了!你不覺得這三年多來,妳都一直在鬼打牆轉不出來嗎?今後~我決定不再讓你留言了!我要重新設你黑名單:
進入部落格後台,選取~留言/引用管理,先勾選惱人的留言,按下"加入留言黑名單"此帳號就不能進入你的部落格留言了!但是他仍可 以未登入留言!所以,為了防止不肖留言,只有將部落格設定:留言權限~限登入者留言!
再勾選惱人的留言,按下"檢舉廣告留言"它就會出現 該留言已被標示為廣告,請問是否直接刪除?該留言已被標示為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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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op123op,你太胡鬧了! 我那麼認真的想解開我們之間的誤會,你卻只想截取當好玩?這次真的要封鎖你,妳不要再來留言了,包括信箱也沒更新,我是看不到你的信件的,所以,你也不用投信給我!你懂嗎? 我設你黑名單,就是不再讓你留言,難道~妳還是看不懂嗎?你自己不看清楚你自己的留言,妳只會看別人有沒有在罵你!如果你沒有錯,何必在乎有誰在罵誰?是你自己看不起你自己,不要盡牽扯到別人! 這三年多來,都是你自己將別人當成白癡,當垃圾,當人渣!那妳還有甚麼臉皮說別人不把你當人看?以下這兩個留言,請你仔細的看清楚,它才是當年真正的'證據"...等你能夠看清楚之後,我們才能夠繼續往下談!否則丟臉的人,會是你自己,你自己撒謊陷害Mer三年多了你還不自省? 以下這兩個留言,都說的很清楚,妳居然還死不認錯?你看清楚吧!一個是可以證明妳的悄悄話裡頭,沒有那句分分秒秒!它是有日期的,沒有更改過,你說那句話是妳寫的,證明是你在撒謊! 一個是證明Mer曾經徵求過妳的同意,才開放妳的悄悄話留言!你說Mer沒有徵求妳的同意,那也是證明你在撒謊!你巧言狡辯太可惡,Mer暫時不再看你OP寫的東西了! 請你再仔細的看清楚以下這兩個留言,它才是當年真正的'證據" Dec 26 Fri 2008 12:42 人氣 紛爭關鍵悄悄話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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