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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爸爸告訴兒子:頂撞媽媽是有條件的.....有這麼一個故事,媽媽們看完欣慰的轉走了,爸爸們看完默默的轉發了,孩子們看完懂事了很多.......

 

故事是這樣的:有一次已經讀高中的兒子因為媽媽總是嘮叨,不耐煩的頂撞了母親,父親便約兒子一起出門散步。兩人走了好久,父親說道:頂撞媽媽時,下列的事,任選一樣,做到後,才有頂撞的權利!

 

1,連續三個月每吃完一餐就須催吐~(孕吐)

2,乳頭被別人吸允到破皮達一個月~(餵奶)

3,肚子塞一顆籃球達十個月~~(懷孕)

4,接受皮鞭抽打達四十八小時(生小孩)

5,十個月不能喝冰水,咖啡,茶

6,五個月睡覺時不能翻身

7,十個月不能出遊遠行,不能跑跳

8,十個月不能生病,實在要是生病了,生病不能吃藥

9,生完孩子把屎把尿一個月

10,晚上睡覺每二個小時起床一次,清醒三十分鐘達一個月

 

一直要到進家門時,父親拍拍兒子的肩膀,以男人對男人的語氣說:(等一下進去時,給我女人一點面子)兒子驚訝於老爸用哥兒們的口氣對他說話,並因男人跟男人之間的義氣,從此對母親畢恭畢敬的。

 

看完這個故事,對現代的年輕人來說,不曉得會有多大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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