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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7/28 11:55~~2011/07/30 00:00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8 11:55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最後,Mer,

我說過N次了,

我說妳不必強調留言不能改,

妳必須去解釋那句"分分秒秒"是不是妳寫的!

關於這個,妳是無法解釋的,原因很簡單:

1.妳在文章主體說:[.........我一直都不能理解,為什麼"有人"會對偶像如此執迷........],既然妳說"有人",那麼,妳就是在講別人,不是在講妳自己!所以,那不是妳寫的!

2.妳很漂亮,身體很健康,又有老公和2個孩子,妳絕不可能會寫:[........我不知道自己還能活多久,所以我希望在有生之年分分秒秒都看到我的偶像.......],這種絕望的句子,不會是妳寫的,妳生活得一點也不絕望,那不是妳寫的,絕不是!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8 12:00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Mer,

妳必須去"正視"這2點,

不能一味堅持留言不能改,

妳這樣堅持是沒有用的,

不會有人要甩妳!

告訴妳,我op123op若沒有十足的證據,若沒有充足的把握,

我不會這樣和妳抗爭到底!

我就是有把握能戰勝妳,才不放棄!

而妳只是不斷狡辯,那是沒有用!

妳必須提出證據,提出合理的解釋,

一旦妳沒有證據,又沒辦法解釋得合理,

那就沒人會甩妳!

妳MermaidAlia只會更被人唾棄!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8 12:06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我回頭說,wind2010,

你真正很可惡,不是人!

Mer說謊陷害我2年多,使我被你們這些人辱罵了2年多,我是恨你們入骨!

我更瞭解你們認為我很醜,又看Mer很漂亮,就欺負我,

為了爭這口氣,我才要報仇,要證明我op123op不是好欺負的,

我是這個情形,你居然說我是在嫉妒Mer........

wind2010,你講這種話根本不是人話,你不是人!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8 12:11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你這種人也會遭受天譴的!

老天爺不會放過你的!

還有,我不准你去"偷看"我的文章和小說,聽見沒!不准偷看,呸!

另外,Mer,我也不准妳偷看!

妳更要記住,妳的名字有出現在我的城邦和NOWnews,

我的500個讀者已經認識妳了!

那2篇"關於只是寫寫"已將近500個人氣,

因此,妳要自愛,別去城邦,別去NOWnews,

聽見沒!呸!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8 12:13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最後,我說,

凡是MermaidAlia的麻吉,我op123op都不歡迎!

凡是wind2010的麻吉,我一樣不歡迎!

今天,我會寫出我的城邦和NOWnews,

那是要"反擊",要你們知道我有600個讀者,

不是要打知名度,你們這些"垃圾"最好給我搞清楚!

垃圾,人渣!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8 12:20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喂,Mer,

妳說妳如果去告我,是不是誣告?

哼,妳若告我毀謗,才不是誣告,

但妳若告我說謊陷害妳,那正是"誣告"!

我家有證據能證明是妳"說謊陷害"我!

也有證據能證明妳"毀謗"我!

因此,去告啊,我高興都來不及!

去,去告,讓大家知道妳Mer是多麼地卑鄙無恥!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8 18:56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喂,Mer,

妳那個網愛是什麼?我呸!

妳不必寫這些有的沒有的,準備讓人深深唾棄吧!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8 22:53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喂,wind2010,

你還真是"嘴硬"啊,明知沒有律師會甩你這種"未告先輸的誣告",

居然繼續來這裡耍"嘴皮子",

哼,真正要笑死人!

要告,去啊,我高興都來不及了!

我更要看看是哪個"白癡"律師會接你這種"必輸"的案子!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8 22:57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要知道,律師雖然愛錢,但更愛"面子",

接你這種必輸的案子,會被其他律師嘲笑的!

而且你這個案子根本不必辯論,證據一拿出來就輸了,有什麼搞頭?

誰要接啊?白癡才接!

wind2010,

你不必耍嘴皮子了,誰都看得出你是故意來亂的!

我說,你如果那麼無聊的話,不會去給你的麻吉留言!

來這裡寫這種東西,只會讓人更瞧不起你!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8 23:02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話說回來,假如真的有白癡要接你這個案子,

你真的去告的話,好啊,去啊,我歡迎!

一旦告了,我能得到3樣好處:

1.我會利用機會把Mer說謊陷害我的事情傳播出去!

2.我會反過來告你"誣告",要求你賠償我一筆錢,而你絕對要賠償,因為你是"百分百"地誣告!

3.我會藉著我被你誣告這件事,成為一個"受害者",博得同情,然後再去宣傳我的文章和小說,這樣社會大眾就會注意我這個受害者,會來看我的東西,我能"一夕成名"!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8 23:08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wind2010,看到沒?

你如果去告,我就會得到這3樣好處,

所以,去啦,去告啊,明天就去告,我等你!

而我等一下就會去寫訴狀,一定要告死你!

我為了考試,熟讀許多法律書籍,非常瞭解法律,

只要我願意,我還可以去考律師!

我op123op不是你們這些普通人,我是有著深厚法學底子的人,

論訴訟,論訴狀,算什麼!

那些東西,我熟悉得不得了,我會寫好,等你!

wind2010,你有種,就去告,我等你,聽見沒!

如果沒有種,不敢告,就給我"閉嘴"!

不要在這裡耍嘴皮子了,丟不丟臉啊!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8 23:10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還有,我會把你要告我的這件事,另外打成一篇文章,

讓我的讀者看看你wind2010都在亂講什麼,

看看你這個人真正是"秀逗"了!

哈哈哈..........哇............哈哈哈!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8 23:19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喂,Hugo,

虧你還說你從前常常跑法院,

你竟然看不出wind2010一定會告輸,會"死得很難看",

嘖,嘖,嘖,你跑的是哪家法院啊?

告訴你,就算是民事訴訟又怎樣?

假如是"誣告",民事庭的法官同樣會裁定誣告的人敗訴,

誣告者同樣要對"被誣告者"負起民事賠償!

被誣告者還可以要求誣告者"登報道歉"!

Hugo,這些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識,一般人就算不常常跑法院,也會懂,

而你自誇常常跑法院,居然不懂?

笑死人,太好笑了!

哈哈哈..........哇..........哈哈哈!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8 23:31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另外,Hugo,

你說你只是去留個攻擊者與被攻擊者而已,

結果卻成為我攻擊的對象,

我說,你在胡扯什麼!

我什麼時候攻擊過你?我從頭到尾都只是在"反擊"你而已!

你過去,和Mer,和天空魚,聯手羞辱我,

這樣我不能反擊嗎!怎樣,你可以羞辱我,我不能反擊嗎?你得了吧!

我去你家的留言,都是公開的,我公開反擊你,這沒有什麼!

而你在Mer家留言羞辱我,也是公開的,

既是公開,我就可以"截取",這完全沒問題,因為你是公開留言,

我截取你的公開留言,在我家打成一篇文章,這又怎樣?

你都敢公開羞辱我了,你還怕我打出來嗎?

而且,你要知道,你那些留言目前也在Mer的家,

只要有人在Mer家,點那篇"說你都是為你好",

就能看到你的留言,看到你針對我op123op寫了很多公開留言,

你看,Mer家也有你的留言,那我打在我家又怎樣!

你敢寫,還怕人打出來啊?

笑死人!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8 23:37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Hugo,

你為什麼不學學wind2010,

人家他一點都不怕被我打出來,

不管我是打出他的文章,或是回覆,或是帳號,

他都不怕,他不怕被我的讀者看到他在亂寫什麼,

所以,Hugo,你應該學學wind2010才對,

不要怕嘛,敢做敢當,敢寫就不要怕被人看到,

你假如還是怕,怕我會成功,會有"好幾萬"個讀者唾棄你,

那我教你幾招:

1.把相簿隱藏起來,跟"天空魚"一樣,這樣就沒有人知道你的長相啦~

2.把大頭照收起來,跟Mer前陣子一樣,用痞客邦的基本圖片,這樣就不會引人注意啦~

3.把部落格關起來,退出痞客邦,就樣你就解脫了啦~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8 23:42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Hugo,

你只要按照上面3點去做,就沒事了,

至於我家的畫面中,有你本人的照片,你當時是用本人的照片當做大頭照,

我想,那個無所謂,那個是"遠距離"拍攝,

根本看不清楚你的長相,這有什麼關係?

當初,我也是認為這樣,才決定公開你的大頭照,

因此,你不必擔心,沒幾個人會認出你的,別擔心喔~

好了,本小姐要去睡覺了,懶得理你們~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00:22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喂,Mer,

我因為要打出wind2010"誣告"的這部分,所以剛剛截取這些留言,

而我本來都不看妳寫什麼,在截取時,不小心看到一段話,

妳說妳沒有刪除"網愛",說我在含眠,

我說,含眠的人是妳!

妳真的是.......證據擺在眼前,也敢說謊,無恥!

告訴妳,我家的證據已證明妳刪除網愛了!

網愛是寫在"原來如此"裡面,

這篇文章原先的內容,我有截取,裡面有網愛,

後來妳整個"修改",把網愛刪除,這個內容我也有截取!

再後來,妳看到我說妳刪除網愛,則證明網愛是謊話,

就把網愛複製貼在"修改"過的內容裡,

Mer,看到沒?所有的畫面都在我家,我的讀者都會看到!

看到妳先前曾刪除網愛,後來再貼上!

一旦妳曾經刪除,就表示網愛是個謊話,

即使妳後來貼上,那同樣是謊話!

Mer,所有的畫面我都截取起來,沒有遺漏,妳無法狡辯的,妳賴不掉的!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00:32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我另外說,

wind2010,前陣子我去你家留言,沒有仔細看你的回覆,

沒有一一針對你的回覆留言,我是看到什麼,就寫什麼,

我忙著寫出我被Mer陷害,沒空理你,

所以,我是沒有去看你的回覆,沒有回答你的問題,不是答不出來,知道嗎!

而我為什麼不看?因為你都在亂寫,我怎麼答得完?

我是這樣才不看!

像Hugo,他在亂寫,

他說我如果認識黑道,2年前,就會派黑道來追殺Mer,

他寫這是什麼啊!

Mer這種事情有需要叫黑道嗎?

而且我叫黑道追殺Mer,若是黑道被警察抓到,我不用背上"教唆殺人罪"嗎?

我有必要為了這種事,去背這種重罪嗎!有病!

所以,認識黑道,並不表示會叫黑道追殺Mer,這是兩碼子的事!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00:36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你們這些人只會亂寫一通,還會什麼!

我如果仔細去看你們寫什麼,再一一回答,

那我就是白癡,跟你們一樣白癡!

因此,我才懶得理你們!

我來留言,只是想寫出我必須寫的事情,

根本不想回答你們的鬼話!

若有回答,那真正是我"吃飽太閒"了,才會偶爾回一兩句,

哈哈哈............哇............哈哈哈!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08:33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喂,Mer,

妳不要"睜眼說瞎話"了!

那篇"原來如此"是妳在2010.10.06日寫的,

那時妳已經"寫好"了,把網愛寫在後半段,

幾天後,妳就把整篇文章"重改",更把網愛"刪除",

這2個部分我都有截取,妳賴不掉的!

至於妳說妳後來補寫了網愛,

告訴妳,妳後來補寫什麼都"沒有用"!

一旦妳曾經刪除網愛,就表示妳"心虛",更表示這個網愛是"謊話",

那麼,妳就不必再說什麼了!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08:37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喂,wind2010,

我昨天去截取你的"置頂文章"了,

你寫文章說要控告我,我取起來了,

我說,你真正不是人!

你明明是"誣告",明明"沒資格"告我,

居然寫得理直氣壯,寫得讓人以為你有資格可以告我,

使得很多垃圾都留言攻擊我.......

好,很好,那些留言我都有截取,也會打出來!

既然那些都是"公開"留言,那我就打出來,我不客氣了!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09:28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喂,wind2010,

我又想到一件事了,我說,

我去你的朋友那邊留言又怎樣?他們可以在你家留言"羞辱"我,

難道我就不能去他們家留言嗎!這樣有天理嗎!

你很清楚做錯的人是MermaidAlia,

但你故意支持她,故意抹黑我,

使你的很多朋友都留言嗆我,攻擊我!

而你把我設為黑名單,我沒辦法在你家留言反擊他們,

在這樣的情形下,我當然要去他們家留言反擊,我有什麼錯!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09:34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他們攻擊我,我去他們家反擊,

這是"天經地義"的事,這有什麼!

而且,這完全不是騷擾,

要知道,所謂的騷擾,必須具備長期性,以及持續性等要件,始可稱之,

那我呢?我只去他們家"留一次",後來,他們設我黑名單,

我就沒有再留,這根本不是騷擾!

wind2010,

你沒有一點點法律素養,甚至沒有一點點法律常識,

卻以你個人錯誤的見解,公開散布"不實"的言論,

導致我op123op名譽受損,

對於這一點,我就可以去控告你!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09:36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wind2010,

你看到沒?我可以拿你這篇"風告op123女士,將對你採取法律行動",

我可以拿這篇去控告你!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09:39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只要我去告,你絕對會被判"有罪"!

你這個爛人,一定會被法官判"有罪",必須賠償我的精神損失!

不過,我目前很忙,我的小說快要開天窗了,沒空去告你,

否則,我絕對不會善罷干休!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09:44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我回頭說,

我會去你的朋友家留言,也是因為你在你家,不斷留言侮辱我!

你還到LULU的家留言攻擊我!

你這樣做,我能不吭聲嗎!

而你設我黑名單,我無法留,只有去找你的朋友,

去找你有在誰家留言,然後留言,

我留言後,系統就會通知你,

所以,我這樣做又怎樣!

難道你可以辱罵我,我不能反擊嗎!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09:50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對於這種情形,我是留給"米多力",

而米多力並沒有公開侮辱我,因此我去留言時,態度很客氣,

我是先對她"不好意思",再留言,

這些畫面我都有截取,可以證明我當時寫什麼!

我對米多力抱歉後,開始給你留言,反擊你,

我寫完後,又對米多力說,我說她如果不願意讓我再來留言,

可以設我黑名單,那我就不會再來留,

之後,她設了,我也沒有去留,更沒有寄信,寄短訊給她,

那我這樣算什麼騷擾?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09:51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wind2010,

你故意抹黑我,故意損毀我的人格,

你這麼卑劣、惡毒,

你會遭受社會大眾唾棄,更會遭受天譴!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09:53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Mer,

我騷擾妳又怎樣?

妳是"罪有應得"!

妳說謊陷害我2年多,

妳是"惡有惡報"!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22:40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Hugo,

你夠了沒!你問的是什麼狗屁律師!

要知道,wind2010是要告我騷擾他,

而他是"自願"讓我留言,還"邀請"我去留言,最後更是"謝謝"我去留言,

這樣我哪有騷擾他!

證據一拿出來,就是他"誣告"我,都這麼明顯了,你居然說你問了律師,律師說一定會告贏?

哈哈哈..........哇.........哈哈哈!

我還真不知道有這麼智障的律師,我呸!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 2011/07/29 22:42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至於你說你沒有攻擊我,

哼,證據會說話,我的讀者會判斷,你有沒有攻擊我,那真是"一目瞭然"!

好了,懶得理你!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22:45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Hugo,我會把你這個留言截取打出來,

讓"我的讀者"看看這世上,怎麼有這樣智障的律師,

明明是"誣告案",竟然說能告贏?

這要笑死人,笑掉人家的大牙!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22:54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喂,MermaidAlia,

妳說妳加入wind2010的提告人行列?

哈哈哈..........哇..........哈哈哈!

真有妳的~

好,我接受!

我告訴妳,法律規定已知事件發生逾三年者,就不能再以此事件提告,

而我是在2009.01.20日,發現妳擅自公開我的悄悄話,這件事到了2012.01.19日,就屆滿三年,

換句話說,我如果要告妳,必須在2012.01.19日之前,去控告妳,否則,就不能告了!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22:58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對於上法庭,我是很排斥,因為我有毀謗妳,會被判毀謗罪,所以我不想告,一直忍耐,只希望創造高人氣來報仇。

今天,既然妳要告,那好,我op123op奉陪到底!

反正我只會被判毀謗罪,而妳,則會被判2條罪:

1.妳蓄意隱藏真相,破壞我的名譽,讓我的精神嚴重受損!

2.妳毀謗我!

以上這2條罪,妳是"逃不掉"的!

我家的證據已經證明一切了,妳賴不掉的!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 2011/07/29 23:05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Mer,我強調,

我不是告妳擅自公開我的悄悄話,

而是告妳"蓄意隱藏真相,破壞我的名譽,讓我的精神嚴重受損",

這部分是"證據確鑿"!

妳在2009.01.23日,寫文章說那篇偶像全是妳寫的,沒有出現我的字,

導致我被人辱罵是潑婦罵街,

後來,在2009.06.09日,則承認那篇偶像"有出現"我的字,接著又承認好幾次,

這些證據完全證明妳"蓄意隱藏真相",

因此,妳不必去辯論妳公開的是不是我的悄悄話,

法官也不會去管那個,法官會直接判定妳"蓄意隱藏真相",而判妳"有罪",

還判妳必須賠償我的精神損失!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23:08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Mer,

妳有罪,而妳還想告?

哈哈哈..........哇...........哈哈哈!

笑死我了,真正太好笑了!

好,來告,我決定告了!

我會向法官要求妳賠償我2年的精神損失!

我op123op沒必要被妳欺負2年!

距離2012.01.19日,還有半年,

要告,就必須在這半年之內告,不然,告訴不能成立,

所以,來啊,來告啊!

我怕妳啊,妳以為我怕妳啊!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23:14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妳會被判2條罪,我只會被判1條罪,

那我在乎什麼!而且,我還可以要求"精神賠償",我高興都來不及!

至於我騷擾妳的這部分,告訴妳,這部分不會真正成立!

因為我來留言,是妳"自願"的,妳解除黑名單,自願讓我留,所以這個不算騷擾!

妳也把碎碎唸封鎖,我沒再去留,那也不算騷擾!

唯一騷擾的,就是我常常"寄信"給妳,

關於這部分,雖然算是騷擾,但法官會對我"輕判"!

Mer,妳要曉得,法官在審理案件時,除了會基於法條外,也會基於"自由心證",

法官會以"自由心證"來審理!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23:19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說到自由心證,那一定是"對我有利",因為法官看了我家的證據後,則能瞭解:

1.妳Mer確實"說謊",妳欺騙大家說妳沒有拿我的字去寫,而妳的朋友多,他們都相信妳的謊話,導致我被人辱罵了2年多。

2.妳Mer所公開的確實是我的"悄悄話",因為妳先前不承認有拿我的字去寫,後來則承認,這就代表妳"心虛",也代表那些是"悄悄話"。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23:23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3.妳Mer不可能會寫那句"分分秒秒",絕不可能,那是我op123op寫的。

法官看到這些事實後,會"同情我",會依他的"自由心證"而輕判我,不會只因我寄了幾封信給妳,就判我騷擾!

因此,Mer,去啊,去告啊,我才不怕妳!

若是告了,我op123op絕對是"大贏家"!

不信妳可以試試看!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23:28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而妳除了會輸掉官司外,還會被"社會大眾"辱罵唾棄!

告訴妳,妳留下很多"說謊"的證據,

這些證據大家都"看得懂"的!

當我們互相控告後,社會上的許多人會來我的痞客邦看證據,

他們看了後,肯定會罵死妳!

罵妳卑鄙,無恥,愛說謊,愛狡辯,死不認錯......

Mer,妳如果能夠承受這樣被辱罵,那妳就去告啊,

妳要自找死路,我還高興哩,

我恨不得妳快點被很多人唾棄,而妳要主動去讓人唾棄,我高興都來不及!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23:34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另外,我告訴妳,不管在什麼情況下,

我都"不會撤掉"我blog的文章!

那些文章是我洗刷冤屈的工具,我寫得好辛苦,絕不會撤掉!

而且,Mer,那些文章絕多數是妳的文章和回覆,

假如妳的文章和回覆都沒有謊話,那妳為何要我撤掉?

沒必要啊,妳沒說謊,寫的都是事實,那我替妳打在我家,妳應該高興才對,

我給妳機會去澄清事實,因此,如果妳寫的是真的,那妳何不大方讓人看,

為什麼要我撤掉!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23:37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Mer,

看妳這樣,就知道妳在想什麼了!

妳"看得懂"那些證據,瞭解自己確實寫下很多"說謊"的文章,

這些文章讓妳沒臉見人,讓妳受不了,所以,妳打算用"控告"這件事,來威脅我,要我撤掉,

Mer,妳就是這樣的想法,妳自己很清楚妳在說謊!還說謊了2年多!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23:40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我說,正因為妳說謊,我才"絕不可能"撤掉!

妳說謊,害我莫名其妙被好幾百人辱罵了2年多,

這筆帳,我一定要"討回來"!

妳算那根蔥?我不允許妳這樣陷害我!

所以,要我撤掉?哼,妳做夢去吧!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23:45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我另外說,我歡迎妳和wind2010去告我,快去,星期一就去按鈴!

我先前說過了,訴訟對我有利,

wind2010如果去告,他就是"誣告",我會變成"受害者",

妳MermaidAlia如果去告,妳會被判2條罪,妳傷害我的事會宣傳出去,我更是標準的"受害者",

既然我是受害者,那我就能博取大眾"同情",我的文章和小說會被注意到,

我op123op可以藉此打開"知名度",

一旦有知名度,就有機會"出書"!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23:49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告訴妳,雖然我的城邦和NOWnews一共有600個讀者,

但是他們"很可惡",只要看,都不點廣告,

我氣死了!我寫得那樣辛苦,除了要報仇,也想賺一些錢,

結果,他們很"賴皮",都要看"免費"的,我真是氣死了!

上個月,我曾氣到不想寫,可是,一想到妳,又強迫自己繼續寫,

繼續寫了之後,非常"不甘心"!

我的東西很好,水準很夠,是可以"出書"的!

這樣讓人看免費,我很不爽!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23:53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所以,我很想出書,但是,我的知名度不夠,

出版商不會幫我出,

現在,既然妳和wind2010要控告我,那很好,

你們告我,我是"受害者",會讓人同情,會一下子有很高的知名度,

到時,我會和出版商接洽,要出書!

出書才能賺到錢,我不要讓人看免費的,氣死我了!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29 23:57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因此,Mer,我不怕告,真的不怕!

上法院對我有利,我怕什麼!

另外,一旦你們告我,我還可以要求賠償!

wind2010是百分百地"誣告",我要他賠償!

至於妳,妳蓄意隱藏真相,破壞我的名譽,讓我的精神嚴重受損,我要求賠償!

既然這樣,我就能得到"一筆錢",

這樣我多開心啊!

我沒錢,是靠我兄弟在生活,我需要錢,

而你們要告我,則等於主動要"送錢"給我,

這樣很好啊,我幹嘛不要呢!

op123op9966op123op (op123op9966)2011/07/30 00:00

Re: 再給歐批一個吻 (273)
所以,去,去告,我等你們兩個!

等你們賠償我一筆錢,

等你們讓我有知名度,然後出書賺錢!

我等你們!

我不是開玩笑的,是認真的,要告就來!

我現在比較胖了,氣色不錯,不怕上法院,要告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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