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為」就是官方規定或法律所禁止的事,它們是由統治者、立法單位和法官所制定的,通常記載在法典裡。在秩序良好的社會裡,法律會被公布出來並且普遍為人所知。


而在一個混濁且犯罪充斥的社會裡,人民必須諮詢律師或受過特別的訓練,才能完全了解所有的法律;這樣的社會會告訴你:「無知不是犯法的藉口」。


每一個社會的成員,不論老少,都有責任去了解這個社會所認定的「非法行為」為何;這可以請教別人,也可以去圖書館查閱。


「觸犯法律」並不是指違抗一些像是「上床睡覺」之類非正式的命令,而是指一種如果做了,就會導致國家和法庭懲罰的行為,且會被國家的宣傳體系羞辱,或被處於罰金,甚至監禁。


當一個人做了違法的事,不論大小,他就使自己處於一種可被政府攻擊的狀態。當一個人做了非法行為,不論被捕與否,他已削弱了自己的防衛能力。幾乎每件值得人努力達成的事,都能夠以完全合法的方式來完成。

 

「非法」之路是危險而且是浪費時間的捷徑。在做非法行為時所想像的「利益」,通常到頭來是不值得的。國家和政府的運作方式,有點像是不經思考的機器。它根據法律和法典而存在,並且依此運作。


這個機器是為了以各種管道打擊非法活動而設置的。它與非法行為是誓不兩立的敵人,在對抗「非法行為」時,它是頑強且不退讓的。在法律和法典之前,事情的對錯並不重要。只有法律算數。


當你意識到或發現到,你周遭的人正在進行「非法行為」時,你應該盡你所能地阻止他們,即使你自己並不是共犯,也有可能因此受害。公司的會計做假帳:這件事所造成的騷動,可能會讓公司倒閉,而你也可能會失業。諸如此類的事件會嚴重影響一個人的生存。


身為一個必須遵守法律的團體成員,要鼓勵將這些法律明確清楚地公布發行出來,好讓人們可以知道這些法律。支持任何合法的政治活動,以簡化、闡明、彙整、適用於該團體的法律。


遵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這個原則在貴族統治的專制時代和環境裡,曾是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一項社會進展,這是我們不該忘記的。確保孩子和人們知道什麼是「合法的」、甚麼是「非法的」。並使人們知道你不贊同「非法行為」,即使只是皺著眉頭,這樣的小動作都可以。


那些違法的人,即使「逍遙法外」,在國家權力之前他們還是很脆弱的。


快樂之道並不包括擔心被發現的恐懼感

頑強:堅強的。不讓步的。無法破壞的。堅持的。拒絕其他意見。不向任何事物屈服。

貴族統治:由少數具有特權、處於特定階級或職位的人來統治。由少數位於全體法律之上的菁英階層統治。貴族是一群人,由於出生或身分地位的關係,而「優於其他人」。他們可以訂定法律或將法律施於他人身上,但認為自己不受法律影響

專制:使用殘忍、不公正且絕對的力量、壓倒性的、嚴厲的、嚴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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