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中,難免會背負一些義務。事實上,人生下來就帶有一些義務,而且往往會持續累積。人們虧欠父母一份養育之恩,這並不是甚麼新奇的觀念,若父母親沒有積極的要求孩子有所回報,這樣的父母值得自傲。


但不管怎麼說,這都是一份義務~連小孩子都能感覺到,隨著生命旅程的進展,一個人會累積其他的義務~對他人、對朋友、對社會、甚至是對這個世界。


不讓一個人去履行或償還他的義務,對他而言是極大的傷害。「孩子的反抗」有很大的成分,是起因於人們拒絕去接受一個嬰兒、孩子或年輕人所唯一擁有的、可以用來解除 「義務眾擔」的「硬幣」。


嬰兒的微笑、孩子笨拙地努力想幫忙、年輕人可行的建議,或者只是努力要當個好兒子或好女兒,大人們往往沒有認知到這些努力,也沒有予以接受。這些付出有可能搞錯目標,通常沒甚麼完善的計畫,而且很快就消失了。


當他們不能解除巨大的義務重擔時,這類的努力可能會被一些心理機制或合理化解釋所取代,像是:「沒有誰虧欠誰這種事」、「本來就是他們欠我的」、「我沒有要他們把我生下來呀」、「我的父母或監護人很差勁」以及「反正生命本來就不值得活」。這只是少數幾個例子,然而義務還是繼續累積。


一個人如果找不到任何方法解除「義務眾擔」,這個負擔會將人壓垮,他會帶來各式各樣的社會亂象或個人混亂。當這個義務重擔無法解除時,那些被虧欠的人會發現,他們自己經常在莫名其妙的情況下,接受到一些出乎意料的反應。


有些人因為發現自己背負著尚未償還的義務和債務,而感到進退兩難。你可以幫助他。只要陪他找出他目前在道德上、社會上以及在財務上所承受且尚未履行的所有義務,並找出某種方法來解除所有他覺得虧欠的義務變行了。


當孩子或成人努力要償還他們覺的積欠的非財務性的義務時,我們應該要予以接受。也應該協助他們找出雙方同意的解決方案,來解決財務上的義務。要勸阻人們不要積欠下超過自己實際能解除或償還的義務。



背負著尚未解除或仍積欠的義務重擔。是很難在快樂之道前進的。

義務:接受了他人的特別服務或恩惠,而對他人心懷感激的一種狀態,事實或狀況,責任契約承諾或其他種類的社會道德法律上的規定。這些規定限制一個人去遵行或避免特定的行動方針,虧欠他人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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