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op123op 於 2009/01/20 17:40
我想請問妳一件事:我何時說過我"自卑"了?我只說過自己曾經吃過很多苦而已,還有我何時對妳說過"壞的"?什麼叫做妳當作沒聽到?我想妳搞錯了吧?是我願意"原諒"妳,而不是妳當作沒聽到!其實在我一開始"誤以為"妳是好人,坦白告訴妳我曾自殺未遂後,我就"非常"後悔!因為妳回了我什麼話?說什麼再怎麼痛苦妳也不會自殺求解脫?又說什麼迷失自我才是最可悲又可憐....,對一個曾自殺過的人說這種話...,妳是不是太過分了?我念在妳是一開始鼓勵我繼續寫小說的人,所以強壓住"憤怒"不跟妳計較,後來妳竟然公開"批評"我太沉迷於偶像(妳那種寫法就是批評,不必辯解!),另外還寫什麼"一個半老人"的人生....
- Jan 17 Sat 2009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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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找回愛
標題:#10
- #7 op123op 於 2009/01/19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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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很少聽歌的.....^^
你沒告訴我.你到底是男的還是女的= =
- #8 op123op 於 2009/01/1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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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原來你是兩性人.難怪也會強吻人家的喔!
害羞捏!人家好久沒有被吻過了耶..你好壞唷!
悄悄話.都是我按的啦!
低調.低調再低調.讓你看不到^^
- #9 op123op 於 2009/01/19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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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叫做"苦中作樂"人生.好過也24小時.苦過也24小時.何不快快樂樂的過日子呢?自卑的日子已經過去了.不管你怎麼說.壞的.我當做沒聽到.沒看到.好的.我拿來做比較.我一定要做得比你更好.你知道嗎?我們一起努力吧!!!XDDD
- #10 op123op 於 2009/01/20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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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但是妳"憑什麼"公開透露我的年紀?什麼半老人,妳真是太過分了!那時我已"看清"妳是何種人,因此不想再繼續與妳為友,免得被妳氣死,可是看在妳確實很熱心,只有再"強壓"住憤恨來跟妳裝瘋賣傻,今日又看到妳再度失言,我實在忍無可忍,決定把話說清楚,才去找以前的留言,卻發現妳在去年12月30日寫了一篇"偶像",裡面居然登出我給妳的私密留言,並且大肆公開評論,告訴妳假如當時我有看到這一篇的話,我早就不理妳了,妳是個"有問題"的人!雖然妳是很熱心沒錯,可是幫了別人"一些些"後,就以為給了別人"多大的"恩情似的,擺出一副"老大姐"的姿態來勸誡人,部分的言詞非常不客氣,妳是誰?妳憑什麼?妳又了解別人什麼?用自己"狹隘"的角度去評斷別人的內心世界,妳算老幾?不要說什麼妳很脆弱,難道我就該堅強得去聽妳胡說八道嗎?奉勸妳一些話:當我們跟某人既非親戚亦非知己,只不過是非常"普通"的朋友時,在言談進退應對之間必須"尊重"別人,切勿"自以為是"地大放厥詞,遣詞用字要句句斟酌,以免一而再ˋ再而三地傷害別人卻不自知,反而誣指別人誤會妳的意思!從今天起我不會給任何一個網友留言,因為我不想再遇到一個類似妳的人,我寧願多看吳尊幾眼,也不要看到令人生氣的留言,妳這種"不尊重別人"的朋友我不要了,我不想再看到妳亂寫東西~如果妳覺得我的東西值得妳參考,我歡迎妳來我家,不過我只把妳當作"一般"的網友而已,沒什麼,我會把妳這個人忘記的,妳不需要在我那邊留言,我一定會"刪除",我永遠都不想再跟妳有任何牽扯,我後悔認識妳~(妳受過什麼苦?妳有什麼資格講:迷失自我的人才是最可悲又可憐?
尤其是對一個跟妳坦白曾自殺未遂的人?妳應該是要安慰她才對吧?還有,"自卑"這個詞不是一個"外人"可以隨便亂用的,爛人!)。 -
嗯嗯~你說的沒錯.我並不認識你.也沒資格說你什麼.但是~我所說的都是自己.把自己的經驗表示出來而已.因為自己也曾經從鬼門關.繞過幾圈再回到現實的人.如果你有看過我的文章你就知道.自卑是說我自己.偶像的文章.我已經寫了多篇了.就是一再的表示.每個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偶像.沒有任何人.能有權利干涉任何人迷偶像.你不想要我這個朋友也沒關係.我也無所謂.反正~我本來就沒有朋友了.沒有你.只是少了一個談心的人而已.不算什麼.我不想再多說些什麼.我累了..你知道嗎?我為什麼那麼多天沒寫文章了.因為遇上了你.我在調整自己.我不想被你影響.又回到過去那悲哀的夢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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