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於http://blog.nownews.com/op123op只是寫寫

http://blog.nownews.com/article.php?bid=21621

很抱歉,我不會再寫了!

朋友們,前幾天,我表示自己遇到一件麻煩事,沒心情登出文章,必須等到2012.01.03日,才會登出文章,但現在,我改變主意了,不想再寫了,我op123op對此感到抱歉,我對朋友們說聲抱歉~

之所以不寫,那是因為我覺得很累,我累了~

而我是遇到甚麼麻煩事?其實,也沒甚麼,只是有人要控告我"而已",哈哈哈!......這個人就是痞客邦的wind2010,她在07.27日,寫文章說要告我騷擾,關於這個,我曾在07.31日,寫了一篇"我沒有騷擾別人,是被人陷害!"當時他沒有真的去告,這次則真的去告,我目前正在等法院的傳票,而他告我,是沒有道理的,wind2010是一個蠻橫不講理的人,碰到他,我真是衰到家!

我和wind2010的糾紛是跟Mermaidalia有關,現在我要把事情的來龍去脈整理出來:

1.我的人生一直都活得非常痛苦,曾經很想自殺,差一點自殺,我總認為自己是自殺未遂,前幾年才開始生活得順利,也才買下電腦,在"痞客邦"簡單寫一寫,當時我認識一個女網友,他的名稱是Mermaidalia,她為人親切,我將她看做知己,而我初次接觸網路,以為悄悄話是個機密的設定,於是在2008.12.26日,寫了一個極私密的悄悄話給她,裡面除了寫說我曾經自殺未遂,也寫著我內心的痛苦,我那時是邊寫邊哭。

2.Mermaidalia看到我這種悄悄話,覺得"很奇特",因此她沒問過我的同意,拿了其中100個字,去當作文章題材,雖然他沒有說出那是誰寫的,但我和她有不少個共同朋友,那些人知道是我op123op寫的,這讓我非常憤怒,所以我用悄悄話罵Mer,罵她不該擅自公開我的悄悄話,同時要求她刪除。

3.她當天上線,看到我罵她之後,有回覆說她在哭,也回覆她是真心換絕情,她只回覆這樣,完全沒有否認他有拿我的悄悄話去寫,她這就是"默認"而她只是默認,不肯刪除我的100個字,上線一小時後,還不刪。

4.我看她不刪,則公開罵她,罵了很多,她才刪,而我這樣罵,引起公憤,大家不去弄清真相,都說我不對,大家會這樣對我,也是因為我沒人氣,沒朋友。

5.Mer發現大家挺她,則說謊說那100個字是她寫的,說我是故意陷害她,她講這種謊,大家都信,因為悄悄話的內容沒人看過,所以她說是她寫的,就是她寫的。

6.自此,我op123op在痞客邦變成一個會說謊陷害人的壞人,甚至變成一個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我被眾人毀謗辱罵,眾人罵我是潑婦罵街,神經病患,白癡,幻想症的病人,更罵我不要臉,無恥......等等,Mer也是這樣辱罵我,她寫了很多文章這樣辱罵我。

7.Mer不但罵我,後來還把我那個悄悄話整個公開,讓我的傷痛被好幾百個陌生人閱讀,讓人知道我曾自殺未遂,我op123op被傷害的這樣深,我真是恨到不行,所以我埋頭苦寫,發誓要創造高人氣報仇,而我本來不會截取畫面,後來會截取,有去Mer家截取許多畫面,證明那100個字是我寫的,證明我被陷害,為了讓人去我的痞客邦看那些證據,我更努力寫,期望有高人氣。

8.我在NOWnews和城邦寫,我的文章受到NOWnews女編輯的肯定,女編輯經常將我的文章推薦上首頁,2011.04.12日那天,創下1135個人氣,有了這種人氣,我就去Mer的家嗆聲,也去給她的很多麻吉留言,告訴他們說我有高人氣了,也說我是被Mer陷害,我努力去洗刷自己的臭名。

9.我這樣去給很多人留言,Mer則去向痞客邦的客服人員檢舉我,客服人員就將我停權,幸虧我有備份,因此我重新申請blog,重新打出證據,後來我因為類似情形,又被停一次權。

10.在2011.07.16日,我發現Mer家的"碎碎念聯播"裡,有一個wind2010,他是男的,這表示wind2010是Mer的麻吉,所以我去給他留言,我在想,只要不大量留言,則不會被停權,因此我去留,我必須儘量主動去對Mer的麻吉解釋,好來洗刷我的惡名,而我一開始只是寫:[喂,wind2010是Mermaidalia的麻吉,你別忘了!],我只是先寫這樣試試看,結果,這個wind2010就用黑道的口氣回覆我,說他老早就看我不爽,老早就要修理我,又說既然我犯賤去留言,那他就要修理我,他叫我別跑,繼續留言。

11.我看他這樣的反應,便知道他相信Mer的謊話,一直都在辱罵唾棄我,因此我繼續留言,寫出許多事實,而我對他很客氣,還謝謝他讓我留,但是,這個wind2010已經非常厭惡我,他根本不甩我所寫的事實,他不斷替Mer說話,不斷歪曲事實,還毀謗我是神經病患,更說我是為了打知名度。

12.wind2010有很多朋友,他的朋友受他的影響,都到他家留言攻擊我,使我很生氣,開始跟他吵起來,後來,他設我黑名單,設黑名單後,他又想修理我,所以他解除黑名單,邀請我去留,更表示他要獵殺我。

13.面對這種人,我鼓起勇氣,再去留言,而我沒有和他吵,只是努力重新寫出Mer怎樣說謊陷害我,我寫了許多留言,wind2010則藉著回覆,不停毀謗羞辱我,羞辱完了以後,他"謝謝"我去留言,然後又設我黑名單。

14.我看到wind2010這樣,相當氣憤,則去他的朋友家留言,那些人都是曾經攻擊我的人,我去留言,是去反擊,不是騷擾,那些人的其中幾人了解他們做錯,對我很客氣,沒有設我黑名單,剩下的幾個則是不回覆我,設我黑名單。

15.事情就是如此,結果,那個wind2010居然寫文章說要控告我,他在07.27日,寫一篇"風告op123女士,將對你採取法律行動!",文章中,表示他和Mer沒有任何朋友關係,表示我是故意用這個做藉口去留言,所以他要告我,告我騷擾他的朋友。

16.他那篇文章的人氣很高,當時高達1185個,這等於有1185個人知道我OP123OP騷擾他的朋友,而我根本沒有騷擾人,我是冤枉的,話說回來,他要告,只能告我騷擾她,毀謗他,哪能告我騷擾別人?除非他是別人的"訴訟代理人",否則他憑甚麼告我騷擾別人。

17.假如他要告我毀謗,那是可以,我確實有毀謗他,但又怎樣?他也有毀謗我,更恐嚇我,說甚麼要"獵殺"我,因此,我不會告輸他,再來,如果他要告我騷擾他,就不可以,因為從頭到尾都是他"自願"讓我留言,我完全沒有騷擾,他若告這個,就是誣告,所以我也不會告輸他。

18.雖然我不會告輸,但我只有忍氣吞聲求和解,原因在於我不想為了這種事上法院,更不想被wind2010知道我的個人資料,一旦上法院,他就知道我的姓名和地址,為了這些,我07月那時候是忍氣吞聲求和解,大家看我這樣,愈是辱罵我不要臉,都嘲笑我害怕告輸,才求和解,很多人更力挺wind2010去控告我,這一切讓我深惡痛絕!

19.在2011.09月初,我抽空要在痞客邦寫這件事,意外發現wind2010在07.27日的那篇"風告op123女士,將對你採取法律行動!"的文章中,寫著他和Mer沒有好朋友的關係,對於這個,我07月時沒看清楚,是09月初才看到,看到後,我非常生氣,因為Mer是他的"碎碎念粉絲",這個畫面我有截取,而粉絲就是好友,他怎麼可以那樣說?他那樣說,使得大家都認為他和Mer沒有任何朋友關係,使得大家都認定我op123op很壞,故意說謊,故意用這個做藉口去他家留言,這就難怪大家都力挺他去告我,都在辱罵我。

20.我之前被Mer陷害得背上臭名,現在又被wind2010陷害得在背上臭名,我op123op一身臭名,還寫甚麼文章?不用寫了,為了還我清白,我在2011.09.12,去wind2010的家留言,說出Mer是他的碎碎念粉絲,我希望他留下我的言讓人瞭解這個事實,誰知,這個wind2010竟然"不敢"留下我的言,刪除我的言看他這樣,我不死心,持續去留,而我的口氣很溫和,只是寫出事實,沒有罵他,但他仍是不停刪除我的言,"不敢"留下

 

21.後來,我生氣了開始罵他,不停罵,他被罵到發火,最後,他不再刪除,還把我留過的鹽全部公開,當時我看到留言被公開,很高興,卻不知他又說要告了,他寫文章說我這樣罵他是毀謗,同時說我留了那麼多言,是騷擾,所以他要告我,毀謗及騷擾。

22.看他要告,我再度求和解,不停道歉,我表示是他先說謊陷害我,又不肯留下我的言,才會變成這樣,希望他講講道理,不要告了,我一直求和解,後來,她同意了不過,他要我提供"真實資料",提供姓名及住址給他,她要找律師跟我簽和解書律師的錢還要我出。

23.我就說要我提出真實資料可以,但他必須先提供他律師的資料給我,我總該知道我是跟哪個律師簽和解書,他看我這樣,就說不和解,要控告

24.遇到wind2010這種人,我真是衰到家了,告甚麼告啊!他能告贏嗎!他在07月的時候,毀謗我很多,毀謗我是神經病,白癡,瘋子....等,也恐嚇我很多,恐嚇說要修理我,要開扁我,要獵殺我.....等,更公然侮辱我很多,侮辱我是強迫症的病人,又侮辱我是過度自卑......等,這些總共有74篇留言,除了這些,他還寫了3篇毀謗攻擊我的文章,其中捏造許多事實,破壞我的名譽,讓我的精神嚴重受損,我要求賠償。

25.所以說,wind2010要告甚麼?他把這件事鬧上法院,這對他有甚麼好處?至於我09月時,留了很多言,這是騷擾沒錯,但我是為了澄清事實,才去留言,這是有"正當理由"的,而且事後,我有一直跟他道歉,相信法官會輕判我。

26.總之,他要告我,我也要告他,我不會告輸他的,而這種罵來罵去的事情有甚麼好告的,他竟然堅持要告,說甚麼他已經聘請一個小時要價8.000元的律師,要告死我,看他這樣,我覺得很好笑,這種事幹嘛請律師?自己來就好了嘛,只要有證據,自己來就可以,因此我沒有請律師,我要自己去法院。

27.我目前正在等法院的傳票,正在等檢察官開偵查庭,到時我會攜帶所有的證據,向檢察官陳述一切,我肯定檢察官了解後,會覺得這個沒甚麼好告的,將要求我們當庭和解,一旦和解,則代表wind2010錢太多,沒地方花,拿給他的律師花。

朋友們,情形就是如此,我目前正在休息,正在等傳票,而我這幾天沒再檢查文章,沒在登出文章後,突然感覺很輕鬆,一輕鬆,整個人好累好累......,回想過去的兩年多以來,我為了創造高人氣,埋頭苦寫,不斷修改,不停檢查,還努力背成語,我犧牲了僅有的休息時間,犧牲了和媽媽相處的時間,只求寫出好文章,創造高人氣,讓眾多網友來我家看證據,了解我是被陷害的。

我只要是希望"痞客邦"的網友看,因為我是被痞客邦的人唾棄,所以最希望痞客邦的人看,然而,正因被唾棄,痞客邦的人不願意看我的文章,我才來NOWnews和城邦寫。

我在想,如果NOWnews和城邦的網友願意去我的痞客邦,也是可以,尤其人氣如果很高,更是可以,我會在痞客邦寫出我創造多少高人氣,而我認為我的文章寫得好,小說也寫得精采,必能創造高人氣,誰知.....沒有高人氣,沒有,我的文章無法得到多數人的共鳴,幸虧NOWnews的女編輯很欣賞我的文章,常常把我的文章推薦上首頁,我就是靠這個,去跟Mer他們嗆聲。

而我這樣嗆聲,卻被他們說我是為了打知名度,另外,他們看我曾經生活困苦,則嘲笑我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看著這些,我是欲哭無淚,我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

2年多以前,我為了證明我沒有陷害Mer,而不斷努力奮鬥,如今,我得到甚麼?Mer到現在仍然在喊冤,說她被我陷害,有不少人到現在還相信她,wind2010更是相信Mer,不斷捏造事實,毀謗恐嚇我,還要告我,其他很多人都唾棄辱罵我,而NOWnews和城邦的人氣不多,根本升不上來,尤其網友不肯點廣告,那我真的不曉得我在做甚麼?

我為了洗刷冤屈,把自己弄得非常累,把自己逼得很緊,身心受到極大壓力,使我身體不健康,消瘦許多,還冷落我媽媽,讓她孤單,而我媽媽已經75歲,我必須珍惜和她相處的時光,所以,我決定不寫了,尤其我的文章多半要再修改,則更是不寫了。

兩年多以前,我為了寫很多文章,為了創造高人氣,就自己寫了100篇"想法",然後以奇摩知識家的題目寫了255篇,包括感情100篇,婚姻100篇,社會55篇,這355篇文章雖然已經預先寫好,但是有很多都需要修改,甚至部分要重寫,因為我當時比較不會寫,寫得不好,所以有很多要改要重寫,這要花費許多精神和時間。

如今,我沒有精神了,也不想再浪費時間在文章上,我甚至後悔寫這些文章,想想,假如兩年前,我願意被Mer陷害,願意被毀謗是潑婦罵街,就不會有這麼多事情,也不必上法院,因此我後悔,尤其我並沒有洗清甚麼冤屈,再尤其NOWnews和城邦的網友沒幾個去我的痞客邦,這更讓我後悔,我不曉得自己再忙碌甚麼?不知道為什麼要把自己弄得這樣累.......

我要休息,要退出網路的世界,至於我還沒登出的那些文章,那些總共有將近300篇,我想,就銷毀吧!我的文章跟別人不一樣,無法引起共鳴,我不想再去整理那些,就銷毀吧,當作我從來沒寫過。

我要退出網路,要忘記這兩年多發生的不愉快,要好好過日子,好好陪伴我媽媽。

朋友們,就這樣了,謝謝你們過去這半年來的支持,我op123op在此,誠摯地向你們致謝,祝大家事事順心,快樂建康。

最後,我更是誠摯地向NOWnews的女編輯致謝,謝謝妳這麼看得起我,經常推薦我的文章,感激不盡~

 

  

  • Dec 20 Tue 2011 09:07
  • 心口不一的可怕

     

    喂!op123op,
    自從妳到處亂版後,mer就從來沒想過要離開痞客邦!我會不斷的寫,但不想開放讓妳看,妳那麼愛對號入座,又不聽從勸告,就算是佛祖來了,對你也是沒有用的!

    你是個人人懼怕的蛇蠍美人,Mer也不想靠近你,你走吧!不要再來留言了~如果,你堅持不要臉就能夠成功成名,那我祝福你....

    Mer寫文章都很隨興,想寫就寫,不想寫就休息!不用像你一樣的,需要等到哪年哪月哪一天才能夠登出發表。

    不要再翻滾那些不存在的東西了,那是很無聊的事~再說~既然那句"分分秒秒"是寫在我的偶像篇裡,那當然是我寫的,怎麼會是妳寫的呢?

    妳只寫不看,留言"指"為搗亂,鬧了我近三年還不放!厚~妳真翻咧!說那麼多次了,妳還是不懂!近三年來,妳翻來翻去還是那一句:"分分秒秒"!?

    請你先去看一下,我以前給妳的回覆再說吧!也請你不要再到處去騷擾他人了,別人都有眼睛可以自己看,誰對誰錯?不用你去宣傳..

    是朋友的,就算來了大風大浪,他也不會離開!不是朋友的,不論你如何強求,他也不會來...請給他人有個自己的空間吧!你不要再去搗亂人家了....可以嗎?

    還有~我寫文章選定標題都是沒有原則的,妳也要以此做評擊嗎?Mer不是個網路作家,我只是想借用部落格這個小方塊,來學習練文打字,難道~這樣也成為妳流言轟擊的焦點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美人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