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123op~妳真的是有夠厚臉皮咧!我已經說了那麼清楚了,妳還不明白?叫妳不要再來糾纏我了,妳卻又進來?妳說什麼:[Mer,妳為了求生存,盡量找漏洞去狡辯,結果,寫錯了!]...告訴妳!不是我寫錯了,只是我們的觀念不同而已。因為我沒有念過很多書,所以想法比較單純,不像妳那麼會鑽牛角尖,當年妳2009/01/21 08:52 進來我部落格的時候,妳那篇"垃圾"的留言早已隱藏,妳卻又留言說:[那篇"垃圾"留言是忘了按下悄悄話,並非故意公開罵人]~~可見妳的想法不單純,而這整件事情極有可能是妳早已刻意安排好的戲碼!再告訴妳!我不須要為了在網路求生存,盡量找漏洞去為這件事情而狡辯!我只是想要讓妳明白妳錯得有多離譜,就如妳所說的,妳的留言被偷改掉了!假如留言能夠修改的話,我也無法辦到;就算有什麼高人可以指點,我也沒有那種管道可以認識!我沒有那種人際關係也沒有那麼高的電腦科技!總之,妳是在汙衊我!。
妳說:[妳必須去解釋妳那時候為什麼不否認我的說法?]....我現在再告訴妳~因為那個時候的我,認為妳的思緒有問題;因為那個時候的我正處於低潮期,因為那個時候的我心裡所想的,都只是我個人的現實生活點滴,根本沒有那個時間去想妳,加上網愛的建議,讓我不去理會妳!妳懂嗎?我根本不須要在乎妳,我寫文章的用詞遣字也沒有用到妳的專屬或專利,何必要特別向妳報備?再說!妳的留言裡也沒有出現我寫的那些字,妳何必堅持的一口咬緊緊,而不肯承認妳自己看錯的事實!而我會再次的想與妳溝通,是因為妳去鬧別人使得有些格友憂心忡忡的緊閉門窗,妳這樣的胡鬧不是普通的超過,妳懂嗎?我一向都沒有敵人,就算曾經會與人有過不愉快,我也會溫和的與人溝通,不會像妳這樣的痛罵人~~~~妳在給我的留言當中,也曾經一而再的逼問,要我解釋我有否網愛的事實,或者是我有否說謊?我現在再告訴妳!我有無網愛跟妳一點關係都沒有,妳不必再挑我的語病,也不用再強調是誰在說謊,更不用再強調誰會讓人更唾棄!總之,我已經不喜歡妳,希望妳從此離我遠一點,妳若再來留言,不管妳私不私密我都會開放或者刪除,妳我之間沒有私密交流的必要,也沒有任何意義~妳懂嗎?~~去吧!別再來煩我了!
還有,我昨天會去妳的部落格,原因是想引用妳的三篇置頂文章,不是對妳有任何興趣,因為,我覺得妳真是不可理喻!只要妳看到誰來我家留言,妳就截取貼上並寫文章嘲諷對方,那種作為實在是異於常人~~那三篇就是mermaidalia,我可以去告妳,妳會被法官判有罪! 我被"痞客邦"停了2次權! "天空魚"要叫網路警察檢舉我!我雖然引用了卻不能複製所以只有以抄寫的方式留存,當然妳若往後有修改了我也不會知道,總之,妳以這種方式讓我這裡沒有人敢過來,妳那樣做實在是非常超過,也非常的卑鄙無恥,所以我已經不喜歡妳了~妳也就別再來煩我了~可以嗎?還有妳的文章在NOWnews或者是在城邦有多少人氣,都與我無關,妳不必再來向我炫耀!再來,妳以後想不想要出書,或者是出書後能不能賺大錢,我都不須要知道,妳懂嗎?妳的人格已讓我大失所望,我不須要再去關心妳!妳懂嗎?就如同,因為妳,而讓我失去網愛的情景一樣!妳懂嗎?也就是說:我的網愛叫我不要去理會妳,而我卻一直去關心妳,讓他覺得我是跟妳一樣的幼稚,淺見,沒原則,妳懂嗎?妳一連串的鬼打牆瘋言瘋語是在糟蹋人~妳懂嗎?我也不想變成像妳那樣,妳懂嗎?
到此為止吧!全世界的人都在看妳我的笑話!妳想出名?我可沒必要拋頭露面!女人嘛!太出名不見得是件好事,除非是大企業家或者是藝術家,或者是那些有貢獻性的偉人,那樣的出名才是人人敬重!若是跟妳一樣的,想以潑婦罵街的方式爭辯輸贏而出名,那可要躲遠一點,好啦!排上文字一長篇,妳也是看不懂的,簡直是似...如同對牛彈琴,鴨子聽雷,一點意義都沒有~算了!~~~~~。
PS:還有~我根本沒有去點妳的文章看,妳想太多了!妳說:妳的ip是.....這個東西我不懂,不過,我這裡的來訪客,也曾經出現過不同的大頭照卻是相同的ip號碼,也曾經出現過相同的大頭照,卻是不同的ip號碼,不管它啦!反正不是我去看妳的就是啦!隨妳怎麼想,總之,不要再來煩我了,也不要再對我發信函!妳懂嗎?我不想再和妳有啥牽連~妳懂嗎?~~~~嗯~再仔細想想!妳常常這麼說我去偷看妳?是否妳希望我去看妳呢?呵呵~妳總是渴望我去看妳的吧!喔!嗯~我會問問看我的兒們是否有那麼的無聊?
妳說謊說到糊塗了!
op123op9966 (PIXNET) 寄給 我顯示詳細資料 22:20 (7 小時前)2011-06-08-05:20之前
MermaidAlia,
妳今天有用大頭照來我家,我則去看妳,
發現妳寫了一篇新的置頂,本來我是不想看,
但還是看了,看了後,真正覺得很好笑,哈哈哈.......哇.......哈哈哈!
Mer,妳為了求生存,盡量找漏洞去狡辯,結果,寫錯了!
妳說我"公開"罵妳是大垃圾,後來又補個垃圾,妳看了覺得很丟臉,才將它隱藏起來,
而我在08:52分,過來要罵人時,看到妳隱藏我的留言,才說我是忘了按悄悄話,
妳這段文字寫錯了!要知道,我會說那個垃圾留言是我忘了按悄悄話,這代表那個垃圾當時是"公開"的,就因為是公開的,我才會說忘了按悄悄話!
Mer,妳看懂沒?如果那個垃圾留言當時有被妳隱藏起來,不是公開的,是悄悄話,那麼,我何必說我忘記按悄悄話?它已經是悄悄話了,我怎麼會這樣說?可見當時它是公開的,我才這樣說!
妳說謊說到"秀逗"了,連自己說錯都不知道!
還有,妳強調妳看到我罵妳,就一直哭,我說,講這些有什麼用!
妳必須去解釋妳那時候為什麼不否認我的說法?為什麼不澄清那篇偶像沒有我的字?妳要去講這些才有用!
另外,妳已經數次承認有拿我的字去寫那篇偶像,居然還繼續說那篇偶像與我無關,妳到底在做什麼啊!妳以為有誰會相信妳!
再來,妳不必強調留言不能改,我說過很多次了,就算某些人相信留言不能改,但他們也絕不相信那句"分分秒秒"是妳寫的,沒有人會相信那是妳寫的!
一旦不是妳寫的,就是我op123op寫的!
Mer,妳真是夠了!證據確鑿,大家都知道妳說謊,妳還要繼續狡辯,妳真是夠了!
算了,妳就是這種人,非要見到棺材才要掉淚!
妳繼續喊冤吧,繼續說謊吧,妳只會讓人更唾棄!
我的NOWnews目前有328人,我的城邦也有206人,哈哈哈.......哇.......哈哈哈!
我以後要出書,出書才能賺大錢,哈哈哈......哇.......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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