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以心理學言之,人類之被逐出樂園 ,乃昨人類唯一重大事件。這事件,使人的地位發生了極大的改變,使他從一個完全依賴他人的接受,變成一個獨立自主的勞動者。

 

有人說:人之所以犯原罪,也許是為了反抗一種無法令人忍受的心理狀態。他生活在象牙塔內,一切事物,應有盡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但為了繼續保持這些事物,他必須清楚的認識一個事實。

 

那就是說:他沒有權力佔有這些東西,而是在某種條件下,由別人代為安排,而自己沒有權力取食某種水果。換言之,他沒有真正持久的獨立性,沒有尊言,沒有安全感,因為他們沒有得到他自己喜歡的東西。

 

就另一角度來看,造物者也許想要利用這個方法來教訓他,在他一開始存在之初,就讓他明白什麼是生活的基本法則。也許就在一有人類的開始,就想要教他如何走上尊嚴的大道。

 

生活的基本定律,就是他如果希望過著一種獨立,尊嚴而安全的生活,就必須以自己的力量賺取所要的東西。假使他不是以自己的努力和血汗獲取某種事物,那他必須成為一個脆弱無能,卑躬屈膝的奴隸。

 

人依舊可以享受樂團裡的一切。不過增加了一項賺取樂園的特權,他不依賴別人的鞭策,而自動的去爭取他所需要的東西。只要他肯下功夫,一切事物都歸他所有,當他工作時,不但可以得到他所希望物質上的東西,同時還可以使其心理獲得平衡與安全。

 

沒有一個正常而健康的人,希望徒勞無功,也不希望不勞而獲。他不希望所給與的一般待遇,他只想獲得他所賺到的,並且一個也不能少,
他不仰望別人對他慷慨大方,他只賺取他所應得的東西,這是唯一
真正保險,因為那是他自己工作能力成果。

 

當然,人也可以依靠他人而生活,但這樣好吃懶做,將被人視為社會上的寄生蟲,人格必將大為貶損,被人輕視,還得處處向人低首乞憐,仰人鼻息。

 

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自由自在的發揮能力,開創生活,藉著自己的努力,獲取所須要的事物,變成強壯,成熟,滿足,自信。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美人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