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前天是打算不再寫任何東西了,因為以前支持我的朋友都不願意再來,那麼繼續寫下去就沒什麼意義;可是我現在想想不對喔,我有"基本盤"喔,雖然沒有人來,但是有"嘍囉"來呀.....Mer也會來.......這樣,可以寫吧?

記得我把那件事寫得"很甘願"後,便決定不要再寫那件事了,要寫其他的東西,寫和我的文章有關的東西,結果居然沒有人感興趣?每天介紹一部小說也引發不了網友的興趣?甚至以前的三個嘍囉也只剩下一個有來,而當我前天又開始在寫那件事時,ㄟ....就都來了?一天要出現三次http://mermaidalia.pixnet.net/blog/post的連結,換句話說,我必須寫跟報仇有關的文章他們才要看........,瞭解!嘍囉們,從今起,我會寫你們"愛看"的文章,哈哈哈........。

料不到我這個倒數計時的內容還是脫離不了復仇?也好,反正我就是為了復仇才撐到今天,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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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 15 Thu 2009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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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15 18:37   回覆 61.228.13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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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被自由副刊退稿,想過來告訴妳一聲,亂點了一篇文章...竟然是跟我有關?好巧!....有妳這麼知心的朋友真令人感動,謝謝妳!不過,妳並不瞭解我,我不想在文章的領域中出人頭地或是變成公眾人物,所以我不會去參考別人的東西再來寫文章,若要花那種心思的話,我超級寧願去看吳尊,我寫的東西若有人要看,就繼續寫,反之,就停寫,我真的只想看吳尊,不想把生命浪費在其他的事情上,這麼說妳明白了嗎?謝謝妳的關心喔~
  • #3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15 21:43   回覆 61.228.14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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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感謝妳的關心,不過,妳說都這般年紀了,還沉迷於偶像是有點說不過去的.....,妳的話深深地傷害了我....,我非常難過!我不是一般的粉絲,我是因為看著吳尊祥和的臉龐才"忘記"過去的粉絲,如果沒有吳尊,我現在仍然陷在痛苦中(妳可知一開始時我是邊看邊哭?)....,我受的苦不是妳所能想像得到,就算我目前的生活穩固,但那也不代表我有繼續活下去的意願,我根本不想讓自己清醒...,我真的能體會出為了逃避痛苦而去吸毒的人,我羨慕他們,且不論吸毒的後果為何,能夠讓清醒的頭腦變混鈍而忘記痛苦,這一點是我所需要的,如果不是因為看了吳尊才開始有小高興,如果不是那篇"夢見前世"有人稱讚,致使我想多寫一點的話,我根本不會在痞客邦,我也不想交任何朋友,我只想把自己藏得好好的,不願去觸碰任何"人",今天妳公開這樣說我,讓我很痛心,妳把我說得好像很無知.....,果然還是不要跟任何人太親密比較
    好,因為我"不是人",別人無法了解我,反而會誤解我,讓我更受傷....,妳不必回留言,因為我不會再來看妳了,否則我會想到妳竟然公開這麼傷害我......................................,我還是感謝妳是真的對我好,謝謝~
  • #2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15 18:37   回覆 61.228.13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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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被自由副刊退稿,想過來告訴妳一聲,亂點了一篇文章...竟然是跟我有關?好巧!....有妳這麼知心的朋友真令人感動,謝謝妳!不過,妳並不瞭解我,我不想在文章的領域中出人頭地或是變成公眾人物,所以我不會去參考別人的東西再來寫文章,若要花那種心思的話,我超級寧願去看吳尊,我寫的東西若有人要看,就繼續寫,反之,就停寫,我真的只想看吳尊,不想把生命浪費在其他的事情上,這麼說妳明白了嗎?謝謝妳的關心喔~
  • #3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15 21:43   回覆 61.228.14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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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感謝妳的關心,不過,妳說都這般年紀了,還沉迷於偶像是有點說不過去的.....,妳的話深深地傷害了我....,我非常難過!我不是一般的粉絲,我是因為看著吳尊祥和的臉龐才"忘記"過去的粉絲,如果沒有吳尊,我現在仍然陷在痛苦中(妳可知一開始時我是邊看邊哭?)....,我受的苦不是妳所能想像得到,就算我目前的生活穩固,但那也不代表我有繼續活下去的意願,我根本不想讓自己清醒...,我真的能體會出為了逃避痛苦而去吸毒的人,我羨慕他們,且不論吸毒的後果為何,能夠讓清醒的頭腦變混鈍而忘記痛苦,這一點是我所需要的,如果不是因為看了吳尊才開始有小高興,如果不是那篇"夢見前世"有人稱讚,致使我想多寫一點的話,我根本不會在痞客邦,我也不想交任何朋友,我只想把自己藏得好好的,不願去觸碰任何"人",今天妳公開這樣說我,讓我很痛心,妳把我說得好像很無知.....,果然還是不要跟任何人太親密比較
    好,因為我"不是人",別人無法了解我,反而會誤解我,讓我更受傷....,妳不必回留言,因為我不會再來看妳了,否則我會想到妳竟然公開這麼傷害我......................................,我還是感謝妳是真的對我好,謝謝~
  • #7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19 19:28   回覆 61.228.14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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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最喜歡"比吉斯"的歌,妳呢?
  • #8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19 20:09   回覆 61.228.14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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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怪?我何時按到"悄悄話"?它自己跳掉的嗎?....我還真不知道妳"無聊"到這種地步!認識這麼久了還分不出我是男是女?那我就再說一遍吧!只要逢1.3.5我就是男的,逢2.4.6我就是女的,而星期日當然要做個無性別的人,這樣妳懂了嗎?所以才知道小豪ˋ小南再想什麼啊!哈哈哈........。
  • #9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19 23:13   回覆 61.228.14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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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妳還真不是普通的三八....,太好笑了,哈哈哈~
  • #10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20 17:40   回覆 61.228.13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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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請問妳一件事:我何時說過我"自卑"了?我只說過自己曾經吃過很多苦而已,還有我何時對妳說過"壞的"?什麼叫做妳當作沒聽到?我想妳搞錯了吧?是我願意"原諒"妳,而不是妳當作沒聽到!其實在我一開始"誤以為"妳是好人,坦白告訴妳我曾自殺未遂後,我就"非常"後悔!因為妳回了我什麼話?說什麼再怎麼痛苦妳也不會自殺求解脫?又說什麼迷失自我才是最可悲又可憐....,對一個曾自殺過的人說這種話...,妳是不是太過分了?我念在妳是一開始鼓勵我繼續寫小說的人,所以強壓住"憤怒"不跟妳計較,後來妳竟然公開"批評"我太沉迷於偶像(妳那種寫法就是批評,不必辯解!),另外還寫什麼"一個半老人"的人生....,我是偷偷告訴妳我的年
    紀,但是妳"憑什麼"公開透露我的年紀?什麼半老人,妳真是太過分了!那時我已"看清"妳是何種人,因此不想再繼續與妳為友,免得被妳氣死,可是看在妳確實很熱心,只有再"強壓"住憤恨來跟妳裝瘋賣傻,今日又看到妳再度失言,我實在忍無可忍,決定把話說清楚,才去找以前的留言,卻發現妳在去年12月30日寫了一篇"偶像",裡面居然登出我給妳的私密留言,並且大肆公開評論,告訴妳假如當時我有看到這一篇的話,我早就不理妳了,妳是個"有問題"的人!雖然妳是很熱心沒錯,可是幫了別人"一些些"後,就以為給了別人"多大的"恩情似的,擺出一副"老大姐"的姿態來勸誡人,部分的言詞非常不客氣,妳是誰?妳憑什麼?妳又了解別人什麼?用自己"狹隘"的角度去評斷別人的內心世界,妳算老幾?不要說什麼妳很脆弱,難道我就該堅強得去聽妳胡說八道嗎?奉勸妳一些話:當我們跟某人既非親戚亦非知己,只不過是非常"普通"的朋友時,在言談進退應對之間必須"尊重"別人,切勿"自以為是"地大放厥詞,遣詞用字要句句斟酌,以免一而再ˋ再而三地傷害別人卻不自知,反而誣指別人誤會妳的意思!從今天起我不會給任何一個網友留言,因為我不想再遇到一個類似妳的人,我寧願多看吳尊幾眼,也不要看到令人生氣的留言,妳這種"不尊重別人"的朋友我不要了,我不想再看到妳亂寫東西~如果妳覺得我的東西值得妳參考,我歡迎妳來我家,不過我只把妳當作"一般"的網友而已,沒什麼,我會把妳這個人忘記的,妳不需要在我那邊留言,我一定會"刪除",我永遠都不想再跟妳有任何牽扯,我後悔認識妳~(妳受過什麼苦?妳有什麼資格講:迷失自我的人才是最可悲又可憐?
    尤其是對一個跟妳坦白曾自殺未遂的人?妳應該是要安慰她才對吧?還有,"自卑"這個詞不是一個"外人"可以隨便亂用的,爛人!)。
  • Dec 30 Tue 2008 00:05
  • 偶像

  • #2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21 01:09   回覆 61.228.120.25
  •  

    去把這篇文章刪除,或是刪掉我的"私密"留言內容!妳算什麼東西?有何資格公開評論別人的私事?不要以為妳沒註明是誰就沒人知道是我!告訴妳,我肯定有"很多人"早猜到是我,因為也只有我公開說喜歡"某位偶像"而已,不是我會是誰?.......我真沒想到自己私密的內心世界早就被公開批評得體無完膚!妳還真不是普通的"垃圾",妳到底憑什麼這麼做?妳有徵求過我的許可嗎?妳還是不是人啊?我真的不知道原來妳是個"長舌婦",我恨自己白癡,竟然跟一個沒水準ˋ不懂得尊重別人的人說自己的私事,這就是我"識人不清"的下場...,我認了,妳是個大垃圾!
  • #3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21 01:11   回覆 61.228.120.25
  •  

    垃圾!
  • #4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21 08:52   回覆 61.228.129.52
  •  

    我實在不願意再過來,但有一些事要補充,第一:我所稱"自殺未遂"是指真的想做,但並沒有做,而不是去做了,卻被救活,希望妳搞清楚;第二是昨天那篇"垃圾"留言是忘了按下悄悄話,並非故意公開罵人,今天為了解釋這一點,再度來到這裡,發現妳竟然"不肯"刪除這篇文章,甚至連我的留言也不刪掉...,妳真的不是人,已經可惡到了極點,請問妳到底憑什麼沒經過我的同意就拿"我的私密留言"當作題材?有本事就自己寫,寫一些什麼爛文章,拿一些歌詞來濫竽充數,自知寫不出好東西就拿別人的私密來寫,真是超級不要臉,呸!我來這裡只是留我的言,關於妳回了什麼"屁話",我一個字也不會去看,一個垃圾人寫的東西不值得花時間去看,不過我倒是看到上面那一句"真心換絕情",這麼虛假的話妳也寫得出來?如果有真心就會"尊重"別人,如果有真心就不會傷害別人,妳所謂的真心不過是幫了別人一些些後所產生的自我膨脹而已,真心個屁!妳有膽就不要隱藏這篇留言,我會持續過來留言,直到你肯刪除為止~
  • #5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21 09:05   回覆 61.228.129.52
  •  

    妳沒資格未經我的同意就公開我給妳的私密留言,而且還不肯刪除我那一部分,妳還是不是人啊?刪掉!
  • #6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21 09:07   回覆 61.228.129.52
  •  

    刪掉!把我那一部分刪掉,那不是妳的東西!
  • #7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21 09:08   回覆 61.228.129.52
  •  

    我很久沒這麼生氣了,妳給我刪掉!妳沒資格公開它!
  • #8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21 09:12   回覆 61.228.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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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留那麼多言,妳還故意不刪除的話,妳不但不是人,簡直是魔鬼,如果今天是別人擅自把妳的痛苦過往拿出來寫,妳會怎樣?真的是太超過了!
  • #9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21 09:18   回覆 61.228.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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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恨妳,如果當時我有看到這篇文章的話,我早就與妳這種人絕交了,還跟妳扯那麼多幹嘛?寫了一大堆屁話,不過是妳個人的見解而已,並不代表別人是這種情形,不可以"私自"拿別人的東西來做比喻,這種最基本的道理妳都不懂?妳幾歲啊?妳的過去是怎麼活的?妳白活了!
  • #10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21 09:27   回覆 61.228.129.52
  •  

    不要以為妳沒寫出是誰就沒人知道是我,雖然有人不知道,但另外也是有人知道,妳是白癡嗎?我已經豁出去了,妳今天一定要把這篇"爛文章"刪掉,至少把我那一部分刪除,否則我不會善罷干休,既然妳可以公開這般傷害我,為什麼我不可以還擊?如果妳剛剛知道我要求妳刪掉之時,有尊重我的話,我就不會再留言,可是妳竟然置之不理,真是太可惡了,雖然妳可以刪除我的留言但我也可以再寫,妳是佔不到便宜的,我不是什麼爛好人我不容許妳這樣欺負我!
  • #11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21 09:54   回覆 61.228.129.52
  •  

    我恨妳,妳有膽就把留言全公開,故意留那一篇又怎樣?妳真的不是人,憑什麼拿別人的東西做文章?我恨你!
  • #12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21 09:58   回覆 61.228.129.52
  •  

    如果妳是我,妳會怎樣?我真是太看錯妳了,知道傷害別人了,還故意再度傷害,妳......王八蛋!
  • #13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21 10:03   回覆 61.228.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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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啊!我們來比賽,看是妳留言刪得比較快,還是我留得比較快?那是我的東西,妳沒資格公開它,我要讓妳的朋友知道妳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妳有本事就24小時都待在電腦旁吧!我會在我家公開妳這個爛人的網址,這一切都是妳所要的,因為妳想出名嘛!出一個"長舌婦"的名!
  • #14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21 10:45   回覆 61.228.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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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個大爛人!你現在把留言全公開,但卻不刪除那篇文章,或是至少把我留給你的"私密"話刪掉,這到底代表什麼?我知道你在想什麼,你"自認"這篇文章是出於善意,沒什麼見不得人的,所以死也不刪除.....,你真是一個驕傲自大ˋ昏庸愚蠢的人,還真不是"普通"的笨~告訴你,你要寫什麼那是你的事,你自認寫得多好那也是你的事,你"絕對"沒資格未經他人的同意就把別人不欲人知的極私密心事拿出來做文章,並且大肆探討一番,尤其這個人是因為"信任"你才敞開心胸留那種真誠的言給你,你竟然如此傷害她?不管你寫了什麼,你把人家的心事公開就是不對,你很"缺德",你知不知道?竟然白癡到繼續留那篇文章,繼續留這些留言,你的頭腦真的是有問題,你以為別人會稱讚你嗎?會覺得你是好人嗎?單憑你沒經過我的同意就公開我給你的悄悄話這一點,你就站不住腳了,你真是個大白癡,你想要大家知道你就是這麼缺德的人嗎?雖然有些人看我這樣罵你,也是很生氣,但是如果你願意在我要求你刪除之時就刪掉的話我會這麼生氣嗎?你不但不刪除還故意讓大家看我發飆,真是"其心可誅",爛人!
  • #15 op123op pixnet user  於 2009/01/21 10:55   回覆 61.228.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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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刪掉就好,你這個垃圾!害我氣那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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