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引用自op123op -MermaidAlia,離2010.11.01日還有165天!
- May 18 Tue 201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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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maidAlia,離2010.11.01日還有165天!
昨天寫的那篇文章標題是"無與倫比"。........喂,嘍囉,妳昨天怎麼會來?我才剛說妳很久沒來,妳就來?這肯定是搜尋的人叫妳來的,原來你們是"同一夥"啊?.....原來如此!
我昨天寫這三個嘍囉之中的誰、誰、誰,你們必定會想我是怎麼分辨的,其實,這還不簡單,過去的痞客邦都會顯現出連結的編號,例如:mermaidalia.pixnet.bolg/post/2514633.....,我就是用編號去"認人",打從2009.03.13日開始,時常會出現三個不同的編號,這三個人"固定"從MermaidAlia她家的某個網頁連結我,也常常對Mer通風報信,只要我有寫新文章,他們有來,沒多久之後,Mer是一定會"現身"的,還是用"大頭照"出現的。
當我寫出將來可能有10萬人氣後,其中的兩個編號則極少過來;但是另一個編號依舊常常來"報到",這個人想必是Mer的"親人"吧?為了注意我的動態,還是繼續過來,雖然後來痞客邦不再顯現編號;不過只要偶爾有人從Mer家連結我,我就認定是"她",所以說我是這樣去分辨的。(為何用她,而不是他?因為女孩子比較會替媽媽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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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15 Thu 2009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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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
- #2 op123op 於 2009/01/15 18:37 回覆 61.228.13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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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op123op 於 2009/01/15 21:43 回覆 61.228.14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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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因為我"不是人",別人無法了解我,反而會誤解我,讓我更受傷....,妳不必回留言,因為我不會再來看妳了,否則我會想到妳竟然公開這麼傷害我......................................,我還是感謝妳是真的對我好,謝謝~
- Jan 16 Fri 2009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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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想天開
- #2 op123op 於 2009/01/15 18:37 回覆 61.228.13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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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op123op 於 2009/01/15 21:43 回覆 61.228.14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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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因為我"不是人",別人無法了解我,反而會誤解我,讓我更受傷....,妳不必回留言,因為我不會再來看妳了,否則我會想到妳竟然公開這麼傷害我......................................,我還是感謝妳是真的對我好,謝謝~
- Jan 17 Sat 2009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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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找回愛
- #8 op123op 於 2009/01/19 20:09 回覆 61.228.14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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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op123op 於 2009/01/20 17:40 回覆 61.228.13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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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但是妳"憑什麼"公開透露我的年紀?什麼半老人,妳真是太過分了!那時我已"看清"妳是何種人,因此不想再繼續與妳為友,免得被妳氣死,可是看在妳確實很熱心,只有再"強壓"住憤恨來跟妳裝瘋賣傻,今日又看到妳再度失言,我實在忍無可忍,決定把話說清楚,才去找以前的留言,卻發現妳在去年12月30日寫了一篇"偶像",裡面居然登出我給妳的私密留言,並且大肆公開評論,告訴妳假如當時我有看到這一篇的話,我早就不理妳了,妳是個"有問題"的人!雖然妳是很熱心沒錯,可是幫了別人"一些些"後,就以為給了別人"多大的"恩情似的,擺出一副"老大姐"的姿態來勸誡人,部分的言詞非常不客氣,妳是誰?妳憑什麼?妳又了解別人什麼?用自己"狹隘"的角度去評斷別人的內心世界,妳算老幾?不要說什麼妳很脆弱,難道我就該堅強得去聽妳胡說八道嗎?奉勸妳一些話:當我們跟某人既非親戚亦非知己,只不過是非常"普通"的朋友時,在言談進退應對之間必須"尊重"別人,切勿"自以為是"地大放厥詞,遣詞用字要句句斟酌,以免一而再ˋ再而三地傷害別人卻不自知,反而誣指別人誤會妳的意思!從今天起我不會給任何一個網友留言,因為我不想再遇到一個類似妳的人,我寧願多看吳尊幾眼,也不要看到令人生氣的留言,妳這種"不尊重別人"的朋友我不要了,我不想再看到妳亂寫東西~如果妳覺得我的東西值得妳參考,我歡迎妳來我家,不過我只把妳當作"一般"的網友而已,沒什麼,我會把妳這個人忘記的,妳不需要在我那邊留言,我一定會"刪除",我永遠都不想再跟妳有任何牽扯,我後悔認識妳~(妳受過什麼苦?妳有什麼資格講:迷失自我的人才是最可悲又可憐?
尤其是對一個跟妳坦白曾自殺未遂的人?妳應該是要安慰她才對吧?還有,"自卑"這個詞不是一個"外人"可以隨便亂用的,爛人!)。
- Dec 30 Tue 2008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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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
- #2 op123op 於 2009/01/21 01:09 回覆 61.228.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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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op123op 於 2009/01/21 08:52 回覆 61.228.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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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op123op 於 2009/01/21 09:12 回覆 61.228.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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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op123op 於 2009/01/21 09:18 回覆 61.228.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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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op123op 於 2009/01/21 09:27 回覆 61.228.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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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op123op 於 2009/01/21 10:03 回覆 61.228.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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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op123op 於 2009/01/21 10:45 回覆 61.228.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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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b 26 Tue 2008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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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版
- #2 op123op 於 2009/02/26 23:40 回覆 61.228.1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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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op123op 於 2009/02/27 00:09 回覆 61.228.1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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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 23 Fri 2009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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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
- #1 op123op 於 2009/01/23 10:23 回覆 61.228.12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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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op123op 於 2009/01/27 13:37 回覆 61.228.1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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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op123op 於 2009/01/27 14:19 回覆 61.228.1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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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op123op 於 2009/03/04 14:57 回覆 61.228.1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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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op123op 於 2009/03/04 15:26 回覆 61.228.1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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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b 25 Wed 2009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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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緣
- #4 op123op 於 2009/03/04 15:10 回覆 61.228.1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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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 03 Tue 2009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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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愁
- #2 op123op 於 2009/03/04 16:41 回覆 61.228.1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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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 04 Wed 2009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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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
- #2 op123op 於 2009/03/05 10:35 回覆 61.228.12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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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經公開留言批評我是一個"半老人",還跟人家迷什麼"偶像",實在是......,誰能忍受這種侮辱?怎樣?誰規定一個四十多歲的人不可以喜歡看"偶像"?是哪一條法律規定的?她毫不客氣地講出這種話,一點都不尊重我,根本是非常"看不起"我,這樣也敢口口聲聲地說她有多關心我?難道她"自認"對我很好,就可以不過問我的意願,直接將我的"痛苦悄悄話"一字一句地打出來?而且又不肯刪除?她的權力有這麼大嗎?她如此殘忍地傷害我,卻從不跟我道歉,反而說認識我是種"孽緣",真正是個偽善又可惡的人,......她寫什麼你們都相信ˋ都支持,連她私自公開別人的悄悄話,你們也很鼓勵。在網路的世界裡,尊重別人的悄悄話是最"基本"的道德,擅自公開他人的悄悄話則就是"很缺德",你們支持一個缺德的人,所以你們跟她一樣缺德,明年起,"只是寫寫"將會發光發熱,到那時,我"不"歡迎你們來看我寫的文章與小說,我的東西只寫給能"明辨是非"ˋ"頭腦清楚"的人看,你們的智識有問題,根本不可能看得懂,最重要者是,我不歡迎mermaid的任何一位朋友來侮辱"只是寫寫",你們這群頭腦不清楚的人要記住我的話---我不歡迎你們~
- #3 op123op 於 2009/03/05 12:08 回覆 61.228.12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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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op123op 於 2009/03/05 12:41 回覆 61.228.12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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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 05 Thu 2009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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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你攬牢牢
- #1 op123op 於 2009/03/05 10:51 回覆 61.228.12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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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op123op 於 2009/03/05 12:58 回覆 61.228.12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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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op123op 於 2009/03/05 13:49 回覆 61.228.12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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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op123op 於 2009/03/05 15:55 回覆 61.228.12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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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op123op 於 2009/03/05 16:41 回覆 61.228.12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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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op123op 於 2009/03/05 17:02 回覆 61.228.12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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